?两人虽然不是情人,但是,却比情人还要亲热,电动车上,薛从良忘情地说笑,被李美玉拧了屁股。
车子摇摇晃晃,向着对面水沟里撞去,薛从良眼疾手快,迅速调整方向,车子的电机发出滋滋的声音,继续向前行进。
这条乡间公路上,只有他们一辆电动车,好不清净啊。这在城里是从未有过的。静谧的乡间,真是一个修养身心的好地方。
道路中间,不时有兔子从路上斜穿而过,吓得李美玉“啊!啊!”的大叫。
薛从良则更是开心。
当看到眼前的庙门时,薛从良突然又有些紧张起来。这是薛从良第一次发现王大宝合伙盗窃的地方,虽然在这次争夺还魂水的过程中,他们损失惨重,但是,这依然挡不住他们疯狂地盗窃。
现在,听说他们盗窃的技术越来越高,自从上次到手的上千万的收益,又重新飞了之后,王大宝已经不再满足小偷小摸了,而是准备做江洋大盗。
他们把偷盗的重心,重新转移,开始研究起上千年的宝藏,这东西,如果是真品,一旦盗窃成功,那可不是几百万的问题,而是上千万的问题。
所以,听说他们的人们,都说他们现在变成了江洋大盗。这也给没有什么财产的薛庄人们,带来了一丝安全感。起码,每个家里那万儿八千的,人家是看不上的。
“小玉,你说伏龙山上有宝藏吗?我怎么听说王大宝他们开始在伏龙山上寻宝呢?”薛从良在经过破庙之后,说道。
“当然有啊,这山都已经成千上万年了,上次,我们一个同学来这里游玩,你猜捡到了一个什么东西?”李美玉高兴地说。
“什么东西?是捡到的吗?”薛从良迫不及待地问道。
“其实,应该算是她看到的,是一枚玉戒指。后来他们说是真的玉戒指,而且是几百年前的……”李美玉有些艳羡地说道。
“哇,真的吗?这东西,难道是前人们在这活动的时候,丢失的吗?”薛从良琢磨着这些东西的来历。
“这不好说了,或许是有人在山上埋下了什么宝贝,之后,这些东西被雨水慢慢冲刷,之后就从土里出来了呢?”李美玉胡乱说道。
“嗯,这个说法很有道理。”薛从良长了个心眼,他总是善于捕捉别人话中背后的东西,从而得到些启示。
其实,薛从良所说的宝藏,是和驱邪神针有关的。
这件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宝藏了。这种神针自从上次被提到之后,没有见过这些东西,也没有人再提起过。
所以,要想找到驱邪神针,简直比海底捞针都难。
薛从良决定这次回家之后,特意把他的书,重新拿出来阅读。这本书里的蛛丝马迹,或许会有神针的一些介绍。
“薛大哥,我下来吧,马上就要到村庄了,我坐你车子上,影响不好。”李美玉说道。
薛从良转念一想,也是,老妈这次是让自己去相亲的,自己反而带着李美玉从小镇上回来了,这成何体统。
薛从良把车停在路边,李美玉从车上下来,薛从良准备回家,而李美玉则准备去干娘家。两个人分别抄小路回去了。
“良子呀,这次相亲怎么样啊?”
“良子,你媳妇找到了吗?”
“有了媳妇就幸福了,良子,赶紧搞定一个啊!”
一路上,村里的老少爷们,好像都知道良子去相亲的了。良子有些羞愧难当,他把车子扎在路边,一扬胳膊,把身上穿的西装给脱了下来。
都是这西装惹的祸,把人的脸,都给丢尽了,以后去相亲,绝对不穿西装了。
以后还有相亲吗?薛从良也不知道。
“良子,和那女孩聊得怎么样了?”薛从良刚到家,老妈张氏就满脸期待地迎了上来。
可是,看着儿子灰头土脸的样子,就知道事情不是太好。估计,是没有下文了。
“没关系,儿子,这个姑娘不行,我们再找其他,天下的美女多着呢!”老妈宽慰薛从良想开点。
“好了,老妈,我去休息一下了。”薛从良洗把脸之后,直接上楼去了自己的房间。
其实,薛从良是急着去看自己的书。他想通过这本书,研究一下,驱邪神针,到底会在什么地方,同时,他也想知道,这伏龙山上,是否真的有宝藏。
薛从良走进房间的时候,发现自己卧室的后窗是开着的。薛从良是个懒惰的人,他从来不开后窗的,估计是老妈把后窗开了,让他通风换气的吧。
当薛从良从枕头翻找自己的《薛庄之魂》的时候,发现有些不对劲。
薛从良一直把这本书放在自己的枕头里啊,当宝贝似的珍藏着。可是,现在怎么没有了?
他又开始在床头柜里的书堆里寻找。这堆书,基本上全都是临床医学书籍,什么赤脚医生三百问了,还有临床医学研究了。都是些专业书籍。那本陈旧的《薛庄之魂》其实很明显的,一眼就能够找到。
难道是又忘在厕所里了吗?薛从良有在厕上读书的习惯。
他咚咚咚地下楼把厕所找了一遍,除了那里有一本巧治痔疮的书之外,没有发现任何其他的书。
“老妈,你上楼开我的窗子了吗?”薛从良大声地喊道。
“没有啊,我今天还没有上楼呢!”老妈在房间里说道。
薛从良忽然意识到,出事了!难道自己的房间,今天招贼了?
薛从良想到这点之后,立刻重新上楼。
通过观察,薛从良的猜测是正确的。
薛从良的后窗,有一棵十几年的梧桐树,这梧桐树长得枝繁叶茂的,薛从良还说,它是夏天的遮阳伞,正好可以遮住薛从良的房间,不被阳关直射。
估计,这偷东西的人,先是爬上这棵梧桐树,然后,从梧桐树上下来,用吊绳来到薛从良的后窗,然后,进到薛从良的房间的。
因为,今天几乎全村的人,都知道薛从良去镇上相亲去了。
从打开的窗户上看去,在窗棱上,有一个脚印,这脚印看上去,几乎没有任何的痕迹。薛从良之所以能够看到,是因为的他窗棱太脏了,上面覆盖了一层轻尘,在尘土上,有了一个脚印,更加明显了。
薛从良是学习人体学的,当然对于这些脚印相当敏感。
从这个脚印上看,这人的脚大概穿的是42码的鞋子,脚如果这么大的话,那这个人的身高,应该是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
而且,鞋印很特殊,从留下的纹路上看,应该是登山鞋,只有登山鞋才会有如同拖拉机车轮状的印痕。
这在农村是很少见的,农村人一般穿的鞋子都是布鞋。布鞋的底子,几乎没有什么印痕,而且,边缘也不是很明显。
薛从良像个侦探一样,自己地观察这房间里出现的鞋印。
他奶奶地,竟然偷到老子头上了。看我逮着你,活剥了你。
薛从良在自己的房间里,发威了,他举起自己的拳头,又想撞墙,但是,又停了下来。
“零零妖!”薛从良大大喊了一声,没有任何动静。零零妖有时候就是这么迟钝,每当用到他的时候,他反而无影无踪了。
薛从良或许能够从零零妖的嘴里,得到些什么。因为上次,就是零零妖把书给偷走的。
“主人,我来了……”零零妖衣冠不整地出现在薛从良的面前。
“怎么回事啊?你怎么这么慢?我没事的时候,你总是在我身边转悠,有事的时候,却找不到你?”薛从良有些生气。
“主人,你约会去了,我还要跟着你吗?我也是男人,我趁机去玩玩女人,有什么不妥?我不能总是工作,工作,工作吧!”零零妖倒是发飙了。
薛从良一想,也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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