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九霄仙冢 > 第567章进入北极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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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锋自从离开破碎仙境之后,正好到了西方蛮荒大沙漠,就做好了打算,应该抓紧时间将九大仙道宗派都拜访了。

  

      因为他要领取瑶池斗剑大会冠军的奖励,也就是九大仙道宗派的掌门人传功。

  

      现在已经拜访了三个大宗派了,得到了楼兰古城的掌门传授两百年功力,而天狼宗的掌门传授的是一百年功力。至于战神殿,其掌门被紫血魔君的分身所暗杀,没办法领取传功奖励,好在得到了一副上古黄金铠甲,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尽管林锋如今在紫辰星已经是非常厉害的高手了,但是他并不因此而得意。因为这样的实力要想立足仍然不够,一旦天地大劫到来,其他星辰的高手降临,谁知道这会是一群什么样的敌人呢?

  

      而紫辰星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隐藏着许多的高手,还有许多上古之时就存活下来的前辈修士或者妖魔,甚至是残魂。

  

      在危机之时,就算是紫辰星内部也会发生风起云涌的战斗,要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林锋也不会将突破到化形境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九大宗派掌门的传功之上,他早就明白这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需要一个契机。

  

      有时候一朝顿悟,胜过十年苦修。所谓的顿悟,不是刻意能够祈求来的,也就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道理。

  

      因此,林锋不会浪费任何一点时间,在赶路之际,盘膝坐在银蛟的背上,潜心静气。目光眺望着苍茫开阔的大沙漠,运转罡气在四肢百骸,奇经八脉之中游走。

  

      队友们见林锋如此勤奋的修炼,也盘膝打坐。尽管大沙漠里空气炽热无比,灵气很少,不能吸收周围的灵气。但是可以进行本身罡气的调理。

  

      偶然遇到一场极大的沙尘暴,若是普通人遇到了,就难以生还,不过这对林锋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银蛟浑身金光大盛,爆发出体内磅礴的元力,他可是炼化过上古黄金龙骸骨的,铺天盖地的沙尘并不能阻挡他。

  

      银蛟速度极快,片刻就冲过了沙尘暴的区域。然后,银蛟就一直向着北方飞去。因为那里是北极冰原的风雪银城方向。

  

      不得不说西方蛮荒大沙漠的范围很大,即使以银蛟如此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也用了三天时间,才到了西方蛮荒大沙漠的北部尽头。

  

      这里矗立着一条深褐色的岩石山脉,上边几乎没有草木,就像是一大堆石块堆积于此。这条山脉有千丈多高,阻挡了大部分的沙尘。因此在山脉的另一边则是荒草凄凄的草原。

  

      这个草原的范围很小,可以称之为一个过度地带。银蛟载着大伙儿又飞行了一个多时辰,就望见了巍峨的雪山。在远处形成恢弘壮观的景象。

  

      而在草原的边上,有一个大型的湖泊,湖水非常的清澈干净,水平如境,倒映着蓝天白云,而且还有一簇簇的雪峰影迹。放眼望去。这简直就是一幅美轮美奂的工笔画。

  

      草原上和冰原的边缘地带都有很多部落存在,普通人在此过着平凡的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没有妖兽出没,倒是非常不错的。

  

      部落之人们过着放牧的悠闲日子,木头搭建的小屋里散发出袅袅炊烟。而在附近。还有很多的冰原麋鹿在自顾自的吃着苔藓植物,对于旁边有人并不在乎,可以说是遇人不惊,它们应该知道这些善良的部落之人是不会伤害它们的。

  

      “要不咱们就在部落里先休整一下吧,银蛟以前根本没法在冰天雪地中飞行,如今炼化了上古黄金龙的骸骨,有所改善,但还是需要一些时间来适应。”林锋道。

  

      对于此言,队友们都很赞同。况且他们许久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牧歌式的生活,丰富的宁静,现在正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去体验。

  

      为了不惊吓到这些普通人,林锋让银蛟在前边的湖泊岸边降落,然后任凭银蛟变小身形,呆在这里适应冰原的气候。

  

      而林锋则带着云生、林若风和孙菲菲前去部落里,正在放牧的部落之人看到有外来者,开始很防备,不过看他们充满了正气,以及温和的笑容,就很热情的欢迎他们。

  

      看来礼失而寻诸野这个道理是很准确的,当上古之礼节失去的时候,在乡野部落之间却是能够寻找到的。

  

      部落之人们拿出了很丰富的菜肴,以及特产来招待他们四个,林锋随手拿出了几颗晶石送给部落之人,这让他们高兴不已,因为普通人就算不能吸收晶石之中的充裕灵气,却明白其价值,简直就是珍贵的宝石。

  

      林锋吃着部落之人所提供的菜肴,忽然想起了家乡的一句古诗:“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虽然菜肴不算精致,但是部落之人将最好的东西都拿出来款待远来的客人,须得好好的品尝以及感受这种淳朴的氛围。

  

      夕阳西下之时,部落之人们皆走出木屋,在草地上观赏着夕阳,早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林锋见到草原之上的夕阳余晖,不由得随口吟唱出古老的诗篇。

  

      “少侠,这样的诗句老夫曾经听过。”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一边抽着旱烟袋,一边慈祥的笑道。

  

      “是么,这可是我家乡的古诗,其他地方是不会有此风格的。请问老大爷你是何时听过这样诗句的呢?”林锋很诧异的问道。

  

      “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估计是八十多年前,那个人也跟你一样是个修炼之士,背负两柄长剑,分别是紫色的和青色的。他当时所吟唱的诗句我完全不记得了,反正也是每句字数一样多,听起来很玄妙的样子。”老者目光悠远,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之中。

  

      林锋问道:“那么此人是前往北极冰原的么?或者说他就是北极冰原里的仙道大派风雪银城的人呢?”

  

      “你们这些修士高手的事我怎么清楚,反正当时那位侠客走进了冰原之中,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他若是经过此地,我会认得出的,因为他御剑飞行的霞光是紫青两种颜色的。”老者深深的吸了一口旱烟袋,叹息道。

  

      夜幕降临,部落之人们都回去休息了。他们整理出了屋子让林锋一行人休息,不过林锋和队友们更想在草地之上躺着,因为如此一来,就可以仰望星空,贴近大自然。

  

      待得万籁俱寂的时候,天穹中的星辰十分璀璨,而不远处的雪山群则是矗立在云霄之中,反射着星光,非常的明亮。而冰山周围缭绕着幽蓝的雾气以及云翳,蔚为壮观。

  

      第二天他们也在此休整,到了第三天的清晨,银蛟过来说自己已经适应了北极冰原的气候,可以继续飞行赶路了。

  

      于是,林锋和队友们告别部落之人,然后站在银蛟背上,穿云破雾而行。

  

      奇怪的是,之前在草原上还是晴空万里,但是在冰原之中,浓厚的云层就将太阳遮蔽了,雪花纷飞,飘飘洒洒。放眼望去,是一望无际的冰原,而冰山则是在周围矗立着,其轮廓苍幽。

  

      林锋对于这样的景象并不陌生,曾经在冰川谷以及昆仑墟的云幽洲就体会过。积雪甚厚,下边有些普通人在行走,积雪没过了膝盖。还有些人用马拉着犁耙在雪地之上赶路。

  

      这里的冰雪之地可不像云幽洲那样是上古之时的遗迹,外围地带还是有很多普通人居住的,他们所居住的屋子是用冰块堆砌的,看上去晶莹剔透,就不知住着是否暖和。

  

      这里的人非常的彪悍,虽然没有修为,但是常年居住在苦寒之地,形成了一种凌厉的气质,他们要与雪狮子、野狼们搏斗。当然,还会在冰面之上凿开一个大洞,然后就可以再次用铁叉捕鱼了。

  

      林锋如今体会到,在每一个不同的环境下,就会有特定的部落之人,而且民风完全不一样,这就是所谓的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吧!

  

      冰原非常广阔,比之于西方蛮荒大沙漠也不遑多让。林锋看了下玉简地图之上所指引的方向,风雪银城还有近乎四千里的距离。

  

      空气寒冷无比,呼吸出来的白气立刻就化作冰沫子在虚空之中飘散,甚至就连空气都仿佛要冻结似的。

  

      “好冷啊,这跟西方大沙漠的环境相比,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孙菲菲皱眉道,“我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西方大沙漠,现在还真是难以适应。”

  

      她的修为不高,护体罡气很薄弱,林锋输送罡气,为她增加了一层护体罡气罩。

  

      “瞧瞧下边雪地之上正在狩猎的部落之人,他们在如此天寒地冻的环境下没有任何的不适呢!”云生指着下边道。

  

      “他们虽没有修为,但是从小生活在冰原里,早就适应了,而且体质很好。”林锋微笑道。

  

      又过了一会儿,经过一个大部落的时候,发现了一场掠夺的战斗,看样子是雪地马贼在掠夺这个大部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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