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欢这个名字是他自己起的,名起源于上一世的记忆,姓则来自这一世的极品老妈聂锦儿。上一世,他是人类,工作之余酷爱武侠小说,对其中的武道修行者飘逸自由的生活方式艳羡不已。一声惊雷过后,很幸运,他转世投胎依然是人类,依然酷爱武道。比这更幸运的是——上一世自幼孤苦的孤儿李欢变成了这一世有妈的孩子像块宝的聂欢。而且这一世,他不只可以酷爱,还有机会修习武道。
犹记得刚来到这世界时,刚刚醒转,第一感觉是饿。听到的第一句话是:“狗杂种,你醒啦,你一定饿坏了吧?”声音虽然嘶哑但语气很温柔,聂欢立即睁开眼,想答一声:是啊,我好饿。话到嘴边却变成俚俚呀呀的莫名之语。入眼处,那女人距离他很近,他却受目力所限只能依稀看见她的模样,极丑,概括起来八个字:满目疮痍,不堪入目。但这还不是最可怖之事,最让聂欢感到崩溃的是,他发现自己竟是被这女人抱在怀中的,他已是一名出生不久的小小婴儿!且被冠名之狗杂种。
聂欢立即如坠冰窖,他依稀记得,那道惊雷过后,他便失去了知觉,在那之前,他是地球二零一一年华夏共和国首都某大商场的一名售后服务员。专职的家电修理员,虽不玉树临风,却有一双其他技术人员难及的妙手和一方属于他的小天地,凭着这两点,他虽是个孤儿,倒也颇为受众。这一定是老天捉弄,跟他开了个大玩笑。他怎么会遇上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怎么可以就这样便穿越了?想到在京城苦熬多年才攒下的那所小房子和单位里那个似乎对他很感兴趣的漂亮女白领,他的心就一阵阵疼的厉害,情绪郁闷的恨不能自闭才好。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好心遭雷劈?
聂欢花了三天的时间才认清了现实,那三天里,他知道了几件事,首先,那极丑的女人正是他的亲生母亲,姓名暂时不详,邻居们称呼她叫疯婆子;其次,这女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很受众也很好养活的名字:狗杂种;接着聂欢知道了自己已经身处古代,但却是个未知的王朝,常听人说什么大周帝国的,本来怀疑是战国前的周,但又完全不对,他记得那个周的君主不叫皇帝。他生活的城市叫瑞榕,这里的人使用的语言跟华夏语一样;最不幸的是他知道了这位生养他的女人十分不靠谱儿,他搞不清楚这位便宜老妈为什么不直接把他送人。因为那样他也许会好过的多。一天当中他倒是能吃到几口她的奶,却从未吃饱过。这女人慈爱时会用温暖的目光凝视着他,半天不动,如果这时候聂欢把嘴凑近自己的那对儿口粮,这位母亲大人往往会欣然喂奶,这时候聂欢就要努力了,因为她老人家的温柔时刻往往极短暂,片刻之后,她便会愤怒的把他拉开,放到地上,然后吐一口唾沫,骂一句狗杂种,吐一口唾沫,再骂一句狗杂种,一直到她平静下来为止。
聂锦儿这位母亲还真不是一般孩子能消受的,不仅‘言痰’犀利,而且有极强的暴力倾向,尤其擅长殴打狗杂种。但她会一种古怪的按摩手法,能保证每次打完聂欢都把他救活,虽然如此这种痛苦折磨却着实难以忍受。这种没完没了的折磨搞的聂欢对她怨念颇深。恨不能立即长大,躲她远远的才好。不过很快这种想法便因为一件事而被他放弃了。
那年聂欢两岁,一件事改变了他的看法。那件事证明了那句‘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果然不只是儿歌。
那年的某一天,刚刚能下地爬几步的聂欢打定主意在没被这疯癫母亲弄死以前,自己最好赶快另谋活路。(由于长期不能吃饱造成营养不良,聂欢到了两岁才拥有了爬行的能力)他相中了太平镇集市上的一户卖肉的人家。他相信,只要爬到那个成亲十几年都没挤出半个蛋,却能单手将一头活猪在半个时辰内整治成满案子肉货的米小花脚下,他就算成功了。他记得在聂锦儿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刻,曾抱着他跟那女人接触过,所以他知道这女人对自己是有图谋的,他能从那卖肉的女人目光中看出某种渴望。
可惜,他的计划只实施了一个开头。那天他趁聂锦儿出门的机会,决定开始他的计划。却不料想,刚爬出大门口,天空就下起了大雨,稀里哗啦把他浇成了小小落汤鸡。很快,他便感到体温和力道都被这场雨浇的无影无踪。更快,他就昏迷了。
醒来时,他第一眼看到的便是聂锦儿焦灼的目光。联想到这位便宜老妈平日里的作为,聂欢第一感觉是这目光忒假且意图不明。紧接着他感到入口处腥腥甜甜的,有不知名的液体正往他口中灌。他惊讶于这液体中那股淡淡的药香,那味道奇妙无比,像某种有甜味的果子混合了鲜血的味道。却绝不会让人感到恶心。他品着那奇异的味道,试着翻动自己的身体,猛然发现自己的身体这一刻竟然格外给力,只轻轻一个念头,他便坐了起来,跟往日里心有余力不足的感觉大相径庭。再接着,他便看到老妈聂锦儿昏倒在自己面前。然后他了解到,自己喝到口中的液体正来自她犹在滴血的皓腕。
她用自己的血救了我的命!一想到这件事,聂欢就不免要为自己先前的逃离行动感到惭愧。他费力的替母亲包扎了伤口。之后的几天,他听到了一些更让他感动的消息。原来那场雨不仅把他浇病了,甚至还差点要了他的命!据回生堂的坐馆先生说,他当时已经病入膏肓药石难入,除非立时服下紫芝灵果之类的仙药,否则必死无疑。但那种东西整个大周帝国也只有三个地方有,而能从那三个地方把东西拿出来的人,除了三个地方内部的人之外,整个帝国却连三个都没有。从那时起,聂欢隐约猜到了这位癫狂暴躁的老妈其实来历不凡。因为,老妈虽然没去那神秘的三个地方拿东西,但她却很明显吃过那东西,所以她的血才能救了自己的命。
聂锦儿伤口愈合后很快又故态重萌,对聂欢依旧如往日。但这些折磨在聂欢的感觉里却已不再似之前那般难以忍受了。他的心中已有爱,他知道她的心中也有,尽管那爱藏的很深,上边还压着莫名的恨。但只要有爱其他的便不再重要。
成年人的灵魂告诉聂欢,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成名当趁早,行乐须···。所以很小的时候起,聂欢就开始为将来做打算。他给自己树立了第一个目标是做一名妙手仁医,杏林圣手。都说三岁看老,由此可见一个人能取得多大成就,这个年龄可是关键。于是聂欢便从三岁起开始了他的偷师之旅。
不知是不是因为两岁那年喝了母亲的血,他从那次病愈后便再没有生过任何病,而且身体发育也恢复正常,虽然瘦,但其实还要强健过一般小孩儿。又因他聪明伶俐眼色过人,走到哪都不讨人嫌,所以尽管母亲是个疯子,他却把自己照顾的挺好。在他常去讨饭的几户人家里,去的次数最频繁,干活最多,所得最少的一家便要属镇上唯一的药铺回生堂了。也不知为何,这回生堂里坐馆的林先生就是看他不顺眼,尽管他已做的八面玲珑乖巧可爱,这林先生却就是不肯收他为徒,甚至还曾趁他到药铺帮忙干零活时多有虐待。且干的最多的便是打耳光。聂欢自然无法想象这是他还在娘肚子里时聂锦儿欠下的债。他只能主观的认为这厮就是看他不顺眼,属于天敌!
在天敌的欺辱中,他忍受了五年。他用这五年的时间终于证明,以林先生的医术根本没可能治好老妈,最重要是,他用五年印证了一个事实,学医这种事,无人指点全凭摸索为之,简直是盲人骑瞎马,一点儿谱都没有。好在,聂欢在这五年中还给自己另外找了个师父,那人却是个教书匠,名曰郭夫子。
前世先哲有云:知识改变命运,聂欢深以为然。夫子诲人不倦,前提却是学生也要贿夫子不倦,聂欢年幼无钱,家中生计全仗母亲偶尔清醒时出去‘寻’回的银两度日。只是聂锦儿清醒时候太少,连带着那银两自然也很少,所以聂欢是交不起学费的,所以他只好再偷师。
幸好他需要学习的并不是什么之乎者也名家大学的大学问,他目前最迫切的是想从这个老落地秀才那里学到关于这个疑似中古时代的老大帝国的历史。生活的艰辛与窘迫让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转生的这个世界是中古时期的某个朝代。最初不明就里时,他也曾幻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凭着熟悉历史走向这个大优势,逐步走向这世界之巅。但很快这个梦就破灭了,这位郭夫子的历史功底颇深,他常常喜欢说一些前人名句,每次说及总不免要引经据典,讲些历史典故什么的,而他所讲的东西终于可以帮助聂欢确定以及肯定,这个国家更不是古华夏,甚至这鸟地方根本不是地球。这里是一个环境和文化都跟中古时期的华夏相似的国家。也就是说,他所熟知的那上下五千年的华夏历史,在这里派不上用场。
聂欢生性慵懒,前世对读书的兴趣就不高,这辈子从新来过,拥有生而知之的巨大优势的情况下,对读书的兴致就更不高了,偷师郭夫子数个月后,自觉所知足够跨过文盲线,便再没去过学馆。
这一年的某一天,聂锦儿忽然清醒,留了几个字让聂欢莫要乱走等她回来便走了,一走便是两个月杳无音讯。聂欢花光了平日里小翼留存的积蓄后,迫于无奈只好天天上街行乞度日。偶然发现天天跟自己一起出来练摊儿的老道士玄苦雨的日子过的很小资,于是刻意留心,给他发现玄苦雨算卦很有市场,每天收入颇丰。他还发现老道士尤其喜爱喝酒,特别不喜独饮。常常邀人对饮,只需有人相陪,每次饮酒必定是他消费,出手很是豪绰。只凭这一点便让聂欢十分艳羡,这才对老道士那个不劳而获的职业起了兴趣。
他倒不是没想过干点其他事情赚钱,比如抄几首诗词作为晋身之资去城里的王大户家投效。想那王大户向来爱才的名声,定是不会拒绝自己这神童的。但一想到人家会问起他这疯婆子养大的神童是从何处读书的,他便觉着这事儿不靠谱,因为这其中破绽太多,怎么编都不圆。只一点便难以自圆其说,便是郭夫子的学问才情不足以为他这神童的老师。而且这时代的文人可不是会写几句诗词就能当的好地。细细想来这条路只怕日后长大成人了都未必能走通。
除了做个文抄公外,他还想过弄些别的赚钱方式,比如搞个小发明小创造什么的。绞尽脑汁终于让他想起有本书写过穿越的主角造肥皂发了财,这个世界刚好还没有那东西。哈!简直是天助我也!
还想什么?立即开动!
他拿出全部资产储备——胆大包天的勇气加上猪肉西施对他的那点疼爱,实施了一次胆大妄为的盗窃行动,多次在那双令全寨子男人都胆寒的目光注视下偷到大块肥肉若干。火碱水家里是常备的。材料齐了,开动!经过多次试验,总算掌握了脂肪和火碱水的比例,精心熬制后总算造出了这个世界上第一块肥皂,一造便不可收,最后竟连续造出了上百块。
这件事的开始很顺利,结果却很悲剧,聂欢费了老大力气,欠下猪肉西施老大人情,制造出来的肥皂最终却一块也卖不出去。原因只有一个,没人理会他这只有八岁的小孩,更没人愿意跟那个遭了雷劈的女人的儿子打交道。这些肥皂唯一的作用便是让聂欢的脖子和衣服比寨子里其他孩子干净些。于是,他终于决定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上辈子不过是个小维修工,偏要妄想做那往非洲卖鞋的开荒牛,着实有些不自量力了。懒人有了借口,便更加好吃懒做,甚至又重操旧业干起了幼年时的无本买卖。
其实并非他自甘堕落,实在是有些事总须上了几岁年纪才做得。亦或者有了初步的安全保障才能做,否则不过是孩童捧珠,徒惹人嫉,搞不好连小命都得混丢了。不过,尽管有了充分理由,但他还是很快就结束了这种可耻的不劳而获生涯。
(https://www.biquya.cc/id20390/1195065.html)
1秒记住追书网网:www.biquya.cc。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uy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