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要氏传奇 > 第三十六章 第十一天

?我到此时才知道,要德灵老爷子的正式官称叫“珍穴”长老,这位看着我从小长到大、教育培养我十几年、一直被我视为父亲的老人,带着那个印度托钵僧的亡灵,终于永远地死了,消失了,连一个让家族后代供奉的坟墓也没有留下。

  而要昌,则成为要氏家族历史上最年轻的长老之一,当年只有三十五岁。

  按照上天下给要氏解决人的魔咒,要昌本来只有五年的寿命了,但是要德灵老爷子的死,却给了要昌能够长寿的机会。

  这也许就是宿命,但我并不嫉妒要昌。

  因为在我的心目中,要昌就是神,是超越了所有同辈的要氏子弟、能够让家族发扬光大的神,他是无所不能的。

  要婴给我讲完要昌的故事,足足花了五天的时间。

  虽然要婴有些东拉西扯,经常是想起什么就随时跳到另一个话题,把我弄得晕头涨脑,但是这些年深日久的故事,因其年代跨度大、情节又极其跌宕起伏,所以每次都是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由于要婴的故事经常是毫无逻辑可言,我只好时时地打断他,待我稍加整理后,再继续讲述。

  这样下来,到了第十一天光景,我已经整理了一百多页的素材了。

  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我把整理好的素材让要婴过目。

  其实我的本意是想让他看看,我记录的是否有什么偏差,谁知要婴看完之后,却呆呆地发起愣来。

  “我讲了十一天,难道就讲了这么点事吗?”过了半晌,要婴才长叹一声。

  “要氏的历史长达两千多年,让我一个月就全部讲完,这对你我都是非分之想啊!”

  “这没有关系,”我安慰着他,“能讲多少就讲多少吧,即使是之前你讲给我听的,在我看来,也足以惊世骇俗了。”

  “惊世骇俗的还在后头呢。”要婴倒也豁达,一旦想明白了,又开始和我说笑起来。

  这个季节,正值北京的倒春寒,虽然说是进入了春天,每天也是阳光普照的,但是气温还是相当低。

  在小屋子里呆的久了,浑身发僵,偶尔我也琢磨拉着要婴,到附近的小公园里转转。

  但是要婴那乞丐般的装束和难闻的味道,却让我无法忍受。

  要婴从来也不洗脸洗脚洗澡,每天晚上讲完故事,他都是裹着那件肮脏的棉大衣倒头就睡,从来不盖被子。

  也许是呆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在那小屋子里我也闻不出来他的臭味,但是才一出门,无论与他离得多远,我都能闻见。

  他要是个真乞丐也就算了,可是我明明知道他是装扮成这样的。

  在家里也就罢了,出门在外,和一个要饭的亲密无间地逛公园,这事怎么想都觉得尴尬。

  于是,我就请求他改变一下形象,哪怕是个干干净净的穷学生也行,这样家里家外行动也方便;最好再和我一起去澡堂子泡半天。

  可是这话我刚一张口,就被要婴坚决拒绝了;他把脸一拉,半天都没搭理我。

  但是我还不死心,看见要婴总是披着那件破旧的棉大衣,里面的夹克和套头衫、裤子,也是脏兮兮的,不知道多少年没洗了,我就去超市给他买了几件衣服,让他换上。

  谁知要婴根本就不领情,一看见我买的衣服,就暴跳如雷地扑过来,又撕又扯,最后还扔到地上,用脚乱踩乱踏。

  我也发怒了,指责他不要也罢,却不该糟践新买的衣服,这贵贱可都是钱呢。

  要婴冲出门去,跌跌撞撞地在街上乱跑,差点没被泥头车给撞死。

  这时候我才发现,要婴的气性真是够大,发作起来跟个疯子也差不了多少。

  我追出去要把他硬拉回家,谁知这家伙竟然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向我扔过来,擦着我耳边飞了过去,吓得我转身就逃。

  我回到家里生了半天闷气,想想终究还是不妥,就又出去找他,但是这回在街上寻摸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要婴的身影了。

  外面又干又冷,到了黄昏,气温更是直线下降,冻得我浑身哆嗦;我一赌气,干脆就直接回家了。我知道要婴很快就会回来的,单凭我的本事,即使想在这小小的镇子上找到一个神鬼莫测的解决人,基本上是痴人说梦。

  赌气归赌气,我还是像过去那样,准备了一桌肉菜,把酒放在炉子上热着,斜躺在床上,嚼着花生米,看着不知所云的电视节目。

  这次我没有再睡着,即使困得要命也强迫自己撑着;前两次都是让要婴神不知鬼不觉地冒出来了,我却连他怎么进来的都不知道。

  到了半夜,外面刮起了狂风,吹打着木质窗棂砰趴作响,酒缸子里的白酒被炉火煮沸了,白色的水汽混着酒香,飘散在小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

  电视屏幕里早就变成了雪花窗,手机上的时钟指针已经指向了十二点。

  我揉揉发花的眼睛,给自己泡了一杯茉莉花茶。然后就凝神看着门口,眼睛一眨也不敢眨。

  我知道,要婴这就要回来了。也不知道熬了多久,我的眼睛都酸的热泪盈眶了,还是没见到任何动静。

  我终于支持不住了,心里想着就眨这么一下应该没问题;

  然后,我就真的眨了一下眼睛,一下子就舒服多了。

  可是就这么眨了一下眼,就把要婴眨出来了。

  他仍然像昨天那样,坐在我的对面,只是装束变了,不再是破衣拉萨,而是换成了一身光鲜的西服,满脸的胡子刮得溜光,头发也理成了标准的四六分头,好像还喷了摩丝,因为我闻见了淡淡的香味。

  他的脸色黑红,棱角分明,好像刚从海边暴晒了回来似的。

  现在的要婴,整个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富二代的形象。他身后的木门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开关过的迹象,我的大脑里,甚至连要婴曾经运动过的印象都没有找到。用迅如闪电来形容都已经不确切了,因为闪电还会让我的眼睛留下叠影呢,而要婴的动作实在诡异得像鬼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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