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穿越之我要无良 > 第三章 天外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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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那该死的兔子竟然被自己吓得发抖,李天一顿时意气风发:“没想到自己还是有一点王霸之气嘛!”

  话虽如此,但现在显然不是臭美的时候,王霸之气也不是万能的,万一被这小东西反应过来了……想到这里,李天一惊悚了,他怒了!

  抓住时机,只见李天一一个健步。数米的距离转瞬即逝,他臂若挽弓,他腰若揽月,他眉冷目横,他煞气狂飚。他想到了董存瑞炸碉堡的英勇,他想到了黄继光堵机枪的壮烈,他想到了敌人的残忍和顽固,他想到了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呃,总之,他手里的大棒终于敲下去了!

  “嘭”……

  这就完了?看着脚下躺着的被自己打晕了的小兔子,李天一一时有些难以相信,这个看起来超级可爱、超级萌的小兔子,就是之前那个一直追着自己的,可怕的“怪物”么?同时,看着地上正躺尸的,恨得他牙痒痒的该死兔子,他也有些发蒙——这也来得太顺利了点吧?幸福也来得太突然了点吧!

  “早知道我还跑什么啊!”李天一心中暗自无语,不过倒是没忍心鄙视自己。

  终于渡过了“生死之险”,李天一不由得又流出了口水。他可是记得为什么当时会看上这个小兔子,想要开荤的——一切还是源于那一副臭皮囊。

  小兔子虽说很黄很暴力,但却长着一身美丽炫丽的皮毛,以往见过的那些毛色斑驳,毛质干枯的兔子和它一比,简直是比渣还渣。

  当然,一开始,纯洁善良的李同学自认自己乃祖国美丽的花朵,从小就占据三好学生的头衔,长大了更是社会优秀的五好青年,实在丢不起那个脸去残害如此美丽的生灵。再加上为其美丽外表所倾倒,心生喜爱,就更舍不得亲手毁掉这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美物了。但是一切外在的事物都不能抵挡得住实实在在的物质需求,当李天一的肚子向他抗议的时候,李天一的视线终于从它的美丽的皮毛上转移开,开始深入透视到了它鲜美肥嫩的肉体上——于是,他的嘴角终于流下了可耻的口水。

  天可为鉴,作为21世纪的一个好好青年,李天一同学真的是一个很善良的同学,他甚至走路时也小心翼翼,不愿轻易踩死一只无辜的蚂蚁。所以说,这实在是时事不由人,现实迫人之害——李同学脸上露出了莫名邪恶的笑容。

  上前拎起那只已经幸福地晕过去的可怜(?)的兔子的耳朵,李天一得意的抖了抖它那因为晕过去而耷拉着的身体,嘴角拉出一道弧线,笑道:“小样儿,你也有落在我手上的一天,怕了吧!”说到得意处,他还不自禁的“嘿嘿”笑出了声。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请不要伸出你们的中指。李天一为啥会这般神经质?

  在这鬼地方,虽说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确实是一个让长久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想起来都会无比舒爽惬意的好去处,甚至可以让人生出恨不得此生常住,以避喧嚣的美好向往。

  但想是一回事,真正做了,恐怕没人能受得了。君不见,现实生活中对美好河山心生向往,无比冲动想要系情山水、隐居山林的人们,很多人一旦走出山林,再次回归城市生活,哪怕对去生活过很短时间的那地方赞不绝口,也再不会考虑“此生常住”的问题。哪怕生活在外面的世界,每天面对的是城市的浮躁喧嚣和重度污染。

  而他们去的那些地方还是有人区,李天一在的这个地方,却是人迹绝踪。在这种地方,人不自我降压是会疯的。当然……李天一貌似本来就挺有神经病的潜质嘛!哈哈哈哈

  不过话说回来,闻名世界的鲁滨孙,他当年身边除了一个球之外,还尚且有一个野人基友时时陪伴呢!天见尤怜,快赐李同学一个肥肥胖胖的大美女吧!

  闲话少说,话说李天一暗自得意了一阵子之后,注意力终于转到现实中来了,此时他才发现,之前的慌不择路把他越带越深,此时竟然已经进入了林子更深处。得出这样的判断是由于,虽然最开始李天一也是在林子中的,但是那里的树木并没有这里这样茂密,也没有这些树高大。那枝叶,简直要遮天蔽日了。

  “难怪刚才感觉越来越暗了。”

  李天一心中一阵汗颜,想到了之前自己关于“前途”的想法,讪笑道,心理暗恨自己太不淡定,也暗自庆幸这样的林子里竟然没有传说中神秘莫测、人神共愤的瘴气,自己又躲过一劫。

  但是突然,他的脸就变得无比阴沉——即使突然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个森林里,即使被兔子“追杀”得不得停歇,他也从来没有变过脸色,现在他却似乎听见了自己那快要跳出嗓子来的心跳声。

  静,太静了!没有任何虫叫,没有任何鸟鸣,这里,静得连自己的心跳声都能听得清!

  在这样一个动物天堂,怎么可能为完全没有声音?怎么可能?!

  出现这样的状况,白痴也知道情况不对了,何况李天一还不是白痴。虽然还不知道这是谁的领地,但那绝对是一种猛兽,并且它一定正在活动中,或者说,正在寻取猎物中。联想到一路跑来感知到却没有来得及处理的种种信息,以及那只兔子最后的表现,李天一的脸由红而青,由青而白,斗大的汗珠从两颊直流而下。他乐观,却不代表他不怕死,特别是对于这种未知的恐惧,相信任何人都是不可能完全无视的。尤其是在自己的本领有限,不足以自保的情况下。

  有人说,在恐惧面前,人的表现只有两种,一种是完全的崩溃,任其发展,另一种则完全相反,是越发冷静,迎险而上。

  如果以此判断的话,李天一的表现就显得很独特了,他的行为很符合咱中国千古以来圣贤的尊尊教诲,他表现出来的并不是以上两种的任何一种,而是结合了两者的特色,切实做到了坚持自己的范儿。

  在未知的恐惧中,李同学再也不能保持自己的一颗平常心,有那么一刹那,他甚至清晰感觉到了自己脑中的空白,那种充满焦虑,无法思考的感觉,让他感觉到死亡离它是如此的近。

  但或许是由于他天生的乐天派,此时此刻,他竟然想起了那只被他打晕,现在还捉在手上没来得及扔下的可怜的兔子,想起了它之前的呆滞和颤抖——那和自己现在的状态是多么的像啊!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的爽利。可笑当时自己还那样的耻笑它,当真是无知者无畏。

  或许是由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认同感,又或许是认为自己难道逃一死,也不用留着这只兔子饱肚子了,李天一跟那只明明醒来却还在装死的兔子握了握手,作了一个简单的告别仪式便放了它,静静却无奈的等待着暴风雨的来临。而那只兔子,只见它一重新得到自由,脚一着地便向深林里蹿去,临末了,还回过身来狠狠的瞪了李天一一眼。见此,李天一顿时毛骨悚然,那眼神中似幽怨、似怒恨的复杂情绪,那是一个兔子能拥有的么?!妖孽啊!

  李天一怀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心态,像一根电线杆子一样矗在那儿,静静等待着暴风雨的到来。他现在有些崇拜中学课本上,那只敢于与黑暗和暴力作不屈斗争的海燕了。他清楚的知道,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有两条路,但他却不能去涉足……因为他现在窝囊得连道儿都走不动了。

  “哗……”四周飞鸟惊起,骤然打破了森林的寂静,犹如无头苍蝇一般乱飞乱撞的鸟们弄出的响动,本来该带来无限的生机,却让李天一更为心悸了。

  那只注定让李天一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兔子逃走以后没有多久(可是在李天一看来却犹如过了几个世纪那么漫长),他左等右等(你等什么呢!),但这个领地的王者却似乎并没有发现他这个不速之客一般,竟对可口的他不管不问,没有丝毫想要出来招待一下的意思。

  一时间,他心潮澎湃,他又想到了黄继光,想到了董存瑞,想到了伟大的毛主席和新中国……额,当然,时间并不允许他想太多,我想他也不会允许自己去想这么多。事实上,他只想到了那只兔子。

  他突然很感谢那只兔子。于是,他撒开脚丫子,真的是以“跑得比兔子还快”的速度,也不管会不会因为自己动静太大而招来麻烦,只管追随着兔子的脚步,向着林子更深处奔去。同时,他心里狂呼道:

  “兔子尚知逃命,而况人乎!老天,泥煤,你大爷!”

  你看,危急时刻,一向以文明,温文尔雅自标的李天一同学也学会爆粗口了,可见“粗口”能给人带来多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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