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二章洪秀全还是很聪明的,比如说当他去求妹夫郑南帮帮他的时候,面对着郑南,他就曾提过这样一种瞒天过海的技巧
洪秀全之所以总要这样说,还总要表现得很是伤悲和无助,他的话里是有着一种更深一层的含义的。
洪秀全其实是在向他的那些真正“有权有势”的同事们,表达着一种痛苦的无奈。
还早在多少年前,也就是当林海丰和郑南鼓捣的那个一夫一妻的新制度,眼看着就要开始真正实施的时候,为了不叫自己的宝贝儿子吃新政策的亏,洪秀全就曾急急忙忙地在自己天王府的女官们中间,千挑万选地给他的宝贝儿子遴选出来了四个姑娘。
虽然当年的洪天贵还不满六岁,虽然经他一手挑选出来的这四个姑娘中,最小的一个也要比他的儿子大上不止**岁,但洪秀全却都无怨言,毕竟有了总要比没有好不是。
当年的天王府曾有这样的一种传言,据说洪秀全反复在地掂量和考虑儿媳妇人选的时候,甚至还曾打过傅善祥的主意。只是因为蒙得恩的及时提醒,也是为了他的“占便宜计划”能够顺利实施,洪秀全这才忍痛割爱,最终还是放弃了傅善祥这个东王的“心上人”。
即便就是有了这样的“让步”,洪秀全的这个“占便宜计划”,却依然未能成功。因为杨秀清和石达开等人都坚决反对,而在这种问题上,一向以温和著称的林海丰和郑南俩人,那态度就更是“恶劣”的厉害。不仅如此,他的这种给儿子捞好处的苦心,甚至都没过了他的王娘赖氏,还有那位儿子的姑姑洪宣娇的那一关。
于是,洪秀全只能放弃自己的美好计划。
可到了三年前,当看到自己的宝贝儿子洪天贵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十五岁的“伟岸”少年的时候,非常希望儿子能健康成长起来的洪秀全,又开始为儿子物色好了一位姑娘。
这位姑娘的年岁倒是跟洪天贵还算是差不多,时年刚满十八岁,相貌也算是出众。而更为关键的,据说这位黄姓的姑娘,还跟天朝的律政部部长黄玉昆还有着某种的亲戚的关系,大概就是远房侄女的那类。
试想一下,倘若这门亲事能成,那么,洪天贵可就跟天朝的实权派石达开成了“一肩挑”那类的亲密关系。
眼看着就能摊上这样的好事儿,洪天王怎会不乐。
岂料,洪秀全又一次竹篮子打水,空欢喜了一场。
这一回,已经都不能说到底又是谁故意地在挑着头反对他了,因为,当一本天朝的婚姻法出现在他的案头的时候,洪秀全在嗷嗷地发泄了一阵子之后,就只能一切作罢。
娘的,这都叫什么事
在他的那个小天地里,洪秀全不知道这样恶狠狠地骂了多少次。
可怜的儿啊,长了这么大,除去当年还在襁褓中,就得跟着老爹老娘出生入死之外,又除去后来由天京搬迁至北京的一路旅途劳苦之外,在他的严格要求下,再也没有啥机会能正经出过他的天王府大门。
在天京的时候,好歹天王府中还有女官无数。可自从到了这北京,偏偏当儿子越长越大的时候,天王府却已经成了一个“秃子庙”,除了他的赖王娘、吴王妃,就再也找不到一个女人。
而最令洪秀全感到无奈的,那就是为了迎接原定在一八六八年八月一日的大阅兵,今年的年初,天朝政府又为军中之花的女兵们进行了一场大换装。
这一款新式的女兵服装,由于在面料和剪裁加工上更趋于人性化,使得那些本就英姿飒爽的女兵们,又更平添了几分的婀娜和美丽。
当初咋一看到这种新式女兵服装的样本时,洪秀全的心里就忍不住油然而生一种厌恶感。当然,厌恶感的来源,是他脑子里已经勾勒出的一位穿着这种“三突出”军装的年轻姑娘。
高挺的胸部,细细的腰肢,还有……受不了了
这是军服吗?简直就是扯淡!真的穿上了这种军装的姑娘,那无疑就是一个“歹毒的男人的杀手”。
果不其然,他的宝贝儿子就是着了这样的道儿。
可这一切都怪谁?当年若不是你们千阻万拦,天贵早就有了自己的妻室,又怎么会有这种对女子的饥渴。
尤其冤枉的是,如果你们不搞这种乌七八糟军装,我洪天王那可怜的儿子有哪里会邪火陡生
不管洪秀全怎么恨这怨那,也不管洪秀全动员了多少的力量,最终,他还是没有斗过天朝的律法。当然,他也不可能斗过天朝的律法。
在整个洪天贵案件的处置过程中,无论是负责侦办案件的安全部门,还是承担公诉的检察,以及担负最后审判的法院等部门,所有的承办人员,也包括人民陪审员们,都没有受到过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
在那个年代,想干涉司法公正的人,那可是绝对不多的。
因为,在天朝的律法,还有这样一条足以令那些“想偷嘴吃”的人们胆战心惊的,看似很不符合“人道主义”的法令,干涉司法案件者,与案犯同罪。
这里的这个“同罪”,可不是就是指干涉者要承担一个罪责,而是白纸黑字的告诉所有人,你想伸手救的人犯下的是啥罪行,你也一同去陪他。
洪天贵先是凶残无比地搬起一块大石头,将一位年轻的女军人砸昏,随后不顾女军人血流一地的惨状,又继续疯狂地对其施以强暴,这本就是犯下了必死的大罪。在这种情况下,谁有胆量还敢去救他
当然,洪秀全还是很聪明的,比如说当他去求妹夫郑南帮帮他的时候,面对着郑南,他就曾提过这样一种瞒天过海的技巧。
他先是四外看看,在确定没人偷听之后,开始小声地指点郑南,凭借着共盟会主席、政务院总理这一双璀璨的头衔,你郑南完全有能力叫那些办案人员们,将案件改成这样:
那个女兵为了能攀上天王这个高枝儿,故意挑逗还在懵懂期的纯洁少年洪天贵。洪天贵当然也有错,因为,毕竟他最终还是禁不住女兵的色相诱惑,与之通奸。
至于女兵头上的重伤?则完全可以说成是由于那个女兵浪当中一时不慎,自己磕在了石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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