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秘色 > 第九十五章 美酒好喝却易醉

?楼兰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自顾自喝着酒。那人的表情略微有些尴尬,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坐着五男两女,正指指点点的朝他哈哈大笑。

  “矜持!高雅!我喜欢!”他靠近了一点,一连说了一堆感叹词,用带着三个戒指的右手手指敲击着柜台,冲酒保喊:“轩尼诗,给这位小姐。”

  楼兰突然侧过脸抛了一个媚眼,弯弯的嘴角带起一股意味深长的笑意,勾得那人心神一阵荡漾。她把酒保推过来的酒杯端起来,在手里晃着,对杜铭川说:“我不喜欢喝轩尼诗,要不你喝吧,别辜负人家一片好意。”

  那人见楼兰有了反应,回头朝他的同伴得意的扬了扬手,对楼兰说:“就当我请这位小兄弟了,那你喜欢喝什么酒?”

  “我喜欢喝的酒,怕你不舍得请咯!”楼兰幽幽的说,

  那人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扔在台面上,“只要你说得出,我就请得起!”

  楼兰“哎呀”叫了一声:“你这么多钱扔这儿,不怕被人抢了吗?”

  “在这儿还没人敢抢我的钱。”那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靠近楼兰淫笑道,“不过要是你想要的话,我兜里还有很多。”

  楼兰伏到那人耳旁,娇喘着柔声说:“我喜欢喝男人的血,你也请我吗?”

  看着那人一副惊愕的表情,楼兰咯咯的笑着,拿起坤包说:“我去洗手间。”说完又抛了一个媚眼,转身朝洗手间走去。临走时特意看了杜铭川一眼,露出一脸坏坏的表情。

  杜铭川有点摸不透楼兰想干什么,但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很可能要倒霉。

  那人看着楼兰扭动着腰肢的背影,像是忽然醒悟过来一般,自言自语道:“喝血?一滴精十滴血,哈哈,我马上就给你喝!”然后快步追了上去,连扔着的一沓钱都忘记拿了。

  舒缓的萨克斯停了下来,一只爵士乐队出现在中间的舞台上,伴随着劲爆的音乐响起,两个性感的女郎在舞台上扭动起来,做出各种撩人的姿势,立刻吸引了酒吧里众人的眼球。

  楼兰一个人回来坐回到杜铭川身边,继续喝他的酒。杜铭川没看到那个男人跟出来,笑着问:“你把那家伙怎么了?”

  楼兰嗔道:“别人想欺负我,你也不管不问,还笑得出来!你怎么就不担心人家把我怎么了?”

  “就这样的角色想欺负你?”杜铭川一想起那人的装束和不伦不类的话就想笑。

  楼兰咯咯一笑,回头看了看那五男两女,说:“一个耍流氓的我自己应付,但要是一群流氓,可就看你的了。”

  杜铭川不知道今天楼兰找他到底什么用意,到目前为止还没说过什么正经事,仿佛就是很单纯的来喝酒。但眼下的情景让他感觉,楼兰好像是故意来惹麻烦的。虽然他并不怕什么麻烦,经过和乌龙的大战,加上参与了青蛙强彪那场几百人的斗殴,他相信凭经验和敏锐的灵觉,对付三五个小混混不在话下,何况还有冰蛾在身上,就算来再多人他也不怕。

  他苦笑着说:“你带我来这儿,就是故意给我找麻烦的吧。”

  “这对你没坏处哦,如果连这种麻烦都解决不了,将来怎么解决更大的麻烦?”楼兰神秘地笑着,靠过来的脸几乎要挨到杜铭川的肩上了。

  酒吧的空气里混杂着各种酒味、香烟味和女人的香水味,但依然阻挡不住楼兰身上那股奇特的异香。杜铭川嗅了嗅鼻子问:“为什么你身上总是那么香?我知道你没喷香水。”

  楼兰仰起头,口里的温热气流直接喷到了杜铭川脸上:“好闻吗?”

  杜铭川的心跳有点快,喉头滑动了两下,但还是保持了冷静。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无不透着一种风骚,却又不会让人觉得低俗,是个男人恐怕都受不了这种挑逗,尤其是那股异香,似乎有着迷惑人心智的作用,让他好几次头昏耳热,幸亏有灵觉在身可以抚平气血,否则很难说会不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晃动着水杯,尽量平静地说:“美酒好喝,却容易醉人。”楼兰回过身一脸狡黠:“一般不轻易喝酒的人,酒量都很好。”

  跟着楼兰去厕所的那个男人终于跌跌撞撞的回来了,一头栽倒在同伴的座位上,指着楼兰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杜铭川发动灵觉一听差点乐了,对楼兰说:“你把人家命根子给废了?这也太狠了点吧。”

  楼兰诧异地看着他:“你能听见他们说话?”

  还没等他回答,五个男人就围了上来,为首一个穿着黄衣服,染着黄头发,连胡子都是黄色的大个儿伸手就来扭楼兰的衣领子。杜铭川见楼兰没动,知道是准备让自己出手了,只好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腕,说:“哥们,对女孩子要客气点。”

  “臭小子你谁呀?”大个子使劲一甩挣脱杜铭川的手,“我叫黄毛,这片的人都认识我,你哪儿来的,划个道下来。”

  杜铭川知道这家伙不是客气,只是没摸清自己这边的底细,不敢贸然动手。他不想和这些人一般见识,正思考着要不要把青蛙或者天都搬出来,却见楼兰突然把手里的酒杯往前一倾。一杯酒全部倒在黄毛脸上,然后便像个看热闹的路人一样笑吟吟地站在一边。

  黄毛大怒:“臭娘们找死,弟兄们给我上!”

  先下手为强!杜铭川在楼兰倒酒的瞬间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抄起吧台上一个啤酒瓶子,“砰”一下砸在黄毛头上,随后手腕一翻,用半个破酒瓶上锋利的碎玻璃尖抵住黄毛的脖子,左手抓住他的头发,膝盖在他腰上一用力,黄毛就仰面靠倒在吧台上,额头上的鲜血留下来盖住了他一只眼睛。

  “啊——”旁边几个女孩的惊声尖叫起来,正准备冲上来的家伙一下子愣住了。黄毛大叫道:“你他么的下手啊!有种……”

  杜铭川把顶着他腰的膝盖一松,黄毛身子就塌了下去,脖子往上翘,被紧紧压住的碎玻璃瓶子刺出了血印子。他挣扎了两下挺住弯成弓形的身体,喉咙呼噜呼噜冒了几声响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酒吧里被这边的动静惊动的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纷纷围过来看热闹。杜铭川担心有人报警,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手上加了加劲,在黄毛脖子上放了点血,然后一把将他扯到地上,冷冷地说:“你叫黄毛是吧?今天我不想伤人,你要是不服,到天都大厦来找我。”

  黄毛一倒地,腾地坐起来,刚想反击,听到天都大厦的名字,瞬间就萎了,流满血的脸扭曲着,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杜铭川把破酒瓶扔在地上,从桌上那沓钱里抽了几张甩给酒保,算是陪了一瓶酒钱,对楼兰说:“换个地方吧。”楼兰却不挪步子,朝旁边一努嘴笑嘻嘻地说:“只怕还走不掉哦。”

  人群中走出一个男人,瘦瘦的身上套着一件不太合身的单扣西装,五官还算端正,就是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在酒吧里特殊的灯光下惨白得像一张纸,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好像能看到里面的骨头。

  黄毛一骨碌爬起来,站到那人身边,捂着额头上的伤,弯腰道:“侯少,你得给我报仇。”

  “这样就想走了?”那个被称作侯少的人没有理会黄毛,歪着一张死人脸直勾勾地望着楼兰,甚至连杜铭川他都没有正眼瞧上一眼。这个不阴不阳瘦不拉几的家伙看起来不堪一击,但杜铭川忽然皱起了眉头,在灵觉的感应里,这家伙透着一股阴气,而他的身边,居然站着一个肉眼看不见的才不到一米高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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