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的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如果细分的话,可以说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在,他们也都有着各自独特的特点,比如平民,他们淳朴憨厚,靠渔猎为生,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比如商家,他们利益至上,笑里藏刀,为了挣钱能屈能伸,逮着机会就宰你没商量;……又比如乞丐,他们是绝对的赤贫,却因为终日浪迹在小城之中,消息极为灵通,即使是那些迎来送往的戏子也比之不及。
羽儿便是一个乞丐,他今年十三岁,已经在月城的街头流浪了三年。一般来说,乞丐的身世不外乎几种,一者是被父母遗弃,二者是痛失亲人,三者是失去了劳动能力。然而羽儿不同,因为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就像时下很流行的一个词一样——穿越!
一个穿越时空而来的乞丐!
在这片完全陌生的城市中,举目无亲的、幼小的羽儿便只能沦为一个乞丐,终日沿街行乞,维持着自己那微不足道的生命!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会像其他乞丐一样,如此漂泊到老,最后了结残生,安静地归于黄土。
可是,他遇见了杜惊天,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
那一天,羽儿正在街上乞讨,却不小心撞见了一名少年。此人容貌出众,衣着华丽,一幅儒雅模样,在其手中,还轻摇着的一柄镶金镂空折扇,让他更显风流倜傥。若是就这般一眼望去,任谁都会把他当作一名有教养的大户人家的公子。可是在月城流浪了三年的羽儿,却是认得此人,更知道此人空有一幅好皮囊,却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行乞三年来,他早就见证了此人的累累恶行。
这个少年名叫马笛!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
上个月,马笛从这里抢走了三十家小商贩辛苦赚来的零碎钱财,还当场砸烂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摊位;
再上个月,马笛在这里打爆了一个小贩的脑袋;
再再上个月,马笛就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强行侮辱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女子当场撞墙而死。
再再再上个月……
在这月城的街头,马笛可以说是恶事作尽。可是,尽管他恶行累累,却没有人能够管他,也没有人管得了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叫马笛。马,是马如风的马,笛,是肖笛的笛。马如风的名字,足以令月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闻之丧胆。肖笛,却可以让马如风给她洗脚。
马如风,便是月城“两帮”之一,野狼帮的帮主。肖笛,便是马如风最最疼爱的小妾,他对她言听计从。
马笛,便是马如风与肖笛的儿子。
今天,马笛很无聊,百无聊赖。这个时候,他看见了羽儿,眼神便为之一亮。
“小崽子,你过来。”马笛轻轻扬了扬眉毛,喝道。
羽儿撒腿就跑。他可不愿意平白无故地白挨一顿打,所以他只能跑。可他毕竟只有十三岁,又怎么跑得过比他大上好几岁、又修练多年的马笛?刚跑几步,耳朵便被一只手揪住了。
“你敢跑?”马笛阴冷的面颊上带着一丝讥讽。
“啪”一记清脆的耳光狠狠掴在羽儿的脸上,一个通红的巴掌印缓缓浮现。
羽儿没有还手,事实上他也无法还手,因为他的手被两名壮汉揪住了。除了抓住他的两名壮汉之外,马笛的身后,还站着七名壮汉,他们都是马笛的爪牙。
“啪”又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印过来,马笛的脸上浮上一丝病态的笑容:“这声音好清脆,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羽儿恨恨地看着马笛,双目喷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马笛此刻早已死上千遍万遍,可惜羽儿的眼光不能杀人,马笛却可以杀了他。
“瞪我?不服是吧?小崽子,叫你老爹过来,我便放你走。”
“哦,我怎么就忘了你是个野种呢?你没有爹,你就是一个野——种。”马笛故作顿悟模样,拍了拍脑门儿。
“可惜了,如果你有爹的话,我或许可以放你走。”面对羽儿愤恨的目光,马笛摇了摇头,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上闪动着阴冷的光芒,如一条噬人的毒蛇,狠狠钻进人的心里,让人不寒而栗。
匕首伸向羽儿的耳朵。
羽儿恨恨地看着马笛,却毫无办法……
一片耳朵,对于羽儿来说当然重要,因为他只有两片,可是对于马笛来说却毫不希罕,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满大街地割耳朵,没有几个人敢把他怎么样。他今天就想割下这个小乞丐的耳朵。因为他忽然觉得,只有一只耳朵的人,看上去一定会很有趣。
匕首伸出的速度很慢,明晃晃的伸向羽儿的耳朵,半分钟后,匕首已经触及羽儿的脸颊。瞧见那小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惊惧的表情,马笛嘴角的笑便愈发张狂。
“你刚才说,如果他有爹的话,你就放他走,是吗?”就在马笛想要割下羽儿的耳朵时,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马笛微微扭头,却见一名衣衫褴褛的落魄青年人,正用那双似乎是毫无缚鸡之力的手抓着自己的手腕。
“我是说过”马笛抬眼看向青年人,来了兴趣:“那又如何?”。
“如此的话,我就是他爹。”青年人狭长的双眼闪烁了一下,却又是斩钉截铁地说。
“哦?野种什么时候也有爹了?”马笛轻蔑地一笑,忽然又反问道:“你说是就是了?我还说我是他爹呢。”
“对,我说是就是了。”青年人毫不让步。
“你以为你是谁?”马笛脸色一寒,整个月城之中,还没有几个人敢惹他的茬儿。
“我不以为我是谁,我只知道我是杜惊天。”提到自己的名字,青年人眼中闪出一抹异彩,那抹异彩中,似乎有一种自豪的情绪。
“杜惊天?好名字。”马笛森然一笑,努了努嘴。顿时,身后的七名壮汉一拥上前,十四个拳头、十四只脚板、十四个肘、膝,同时向杜惊天身上招呼而去……
羽儿本以为一切会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杜惊天是一名强者,或者是一名深藏不露的高手、隐士,能够轻易地解决掉眼前的几个人,杀杀马笛的淫威。
也不怪羽儿会这样想,大凡武功卓绝的人,都爱打抱不平,而且都生就一幅不起眼的容貌——或是一个干枯的老人、或是一个纤细的姑娘、或是一个病夫,总之,看上去越不起眼便藏得越深,动起手来就越干脆。所以在杜惊天伸手阻拦马笛之时,羽儿心中升起了一丝希望!希望杜惊天是一名强者!
可是很快,他便发现自己错了。因为杜惊天的惨叫声已经响起。如果说挨打的惨叫声是可以装出来的话,那么有一种声音是谁也不愿、也不会去装的,那就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仅仅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杜惊天的胳膊、腿已经有三处骨折。清脆的骨折声听起来让人忍不住心头生出一丝寒气。
杜惊天不会武功!!!他怎么就不会武功?不会武功为什么要去打抱不平?
可他偏偏就去了,所以他挨了打。而且殴打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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