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摇摇头,对于邓龙元,他知道在永秀县是个有名的人物:永秀县的公安局长,来永秀县任职之前还是个战斗英雄,立过功得过奖,据说是一名有魄力的领导。不过对于邓龙元,秦风接触更多的,是他的儿子邓杰。
刘宏伟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栋小楼:“因为邓龙元是叶闲云的同学兼好友。如果邓龙元调到市局来任职,那么叶闲云、邓龙元,加上那个不待见你的丈母娘,还有那些个趋炎附势的虾兵蟹将,柳市的局面就会失去平衡。到时候如果你丈母娘再抓你去看守所,咱们捞人就会有点困难喽。”
被刘宏伟勾起伤心回忆的秦风苦笑一声:“刘叔还真是会揭伤疤啊。”
刘宏伟瞪眼道:“你懂什么?你看看,从小呆在道观里肯定没上中学吧?知道鲁迅先生怎么说吗?真正的猛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秦风长叹一声:“刘叔,问题是您面对的是我的鲜血,当然不觉的痛啦。”
刘宏伟大笑起来,对秦风的坦诚态度很满意:“小秦,你也别灰心丧气。告诉你吧,黄可欣那婆…咳咳,黄检察长为难你的时候,叶闲云正好不在柳市。听说他考察回来以后,对黄可欣的自作主张相当愤怒,两口子冷战了一个多星期。你说,这个准岳父是不是对你有点意思?而且我听说他把你的档案都调去仔细看了,按照叶闲云的高标准严要求,对你赞许有加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也没说你啥不好,只是保持沉默。嘿嘿,看他的态度啊,我觉得你这婚事还是有门。所以你要好好干,步子走稳,不要给人落下把柄。”
小叶子的父亲对自己有点欣赏?秦风心里颇为高兴,带着笑容连连点头。
刘宏伟笑道:“你那个准岳父是出了名的虎父犬子,对,也就是你那个小舅子叶仲仪,不知道你见过没见过,反正实在不是个能够挑起大梁的孩子。所以黄可欣在挑选女婿的时候特别在意,希望能够找个给她老公带来帮助的亲家。嘿嘿,这婆娘也不想想,以叶闲云的心高气傲,怎么可能会接受宋家的帮助。”
刘宏伟后半段已经有些自言自语了,他有点不好意思的看看秦风:“呵呵,年纪大了,说话有些唠叨喽。小秦你听听就好,可别在外面乱说啊。”
“呵呵,这个我晓得。”秦风连忙微笑着点头。
“小秦,刘叔我一直让你稳扎稳打,主要是为了让你把底子打好。你还年轻,很多事情的处理是需要历练的。现在电影里怎么说来着,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好好在基层锻炼一下,以后就会知道,其实咱们市证府,也就是一个放大了规模的乡证府罢了。”
秦风坐直身体,朝气蓬勃的说:“放心吧刘叔,我一定会好好杆的!”
“嗯,好好,对了,秦风,在我家吃饭吧?”刘宏伟乐呵呵的招呼秦风,小道士一看市长大人的餐桌,不禁大为失望:一碟咸菜,一盘青菜,一点香菇炒肉末,米饭是用小碗装着的,看着是精致,不过秦风估计要吃个二十碗才能饱。
无肉不欢的秦风立刻婉拒了刘宏伟的好意:“呃,刘叔我还打算去书店逛逛,吃饭的事情下次再说吧……”
从刘宏伟家里出来,秦风在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然后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柳市的宾馆比县城的那是要好得太多,秦风在酒店一楼的餐厅美美吃了一顿以后,洗了澡就躺在床上看电视了。
“崩崩崩……”,外面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秦风来到门前,从猫眼里向外面看去。
门口站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先生,您好,需要服务吗?”
“不需要!”秦风没好气的说。
“先生您试一试吧,我们的服务很棒的……”那个女人赖在门口继续说道。
秦风大怒,打开门吼道:“说了不要就不要,快走快走!”
浓妆艳抹的宾馆服务人员看着秦风眼前一亮,极为风搔的笑道:“姐妹们跟我说三零一房间住了个帅哥进来,咯咯咯,果然非常的英俊高大啊。小兄弟,不知道你那个东西大不大啊?”
秦风一闪身,敏捷的躲开宾馆服务人员伸向自己跨部的手,得意的笑道:“嘿嘿,就知道你们又要来这一手。”
“真不要服务?”
秦风连连挥手:“去去去,不要,我女朋友多了去了,忙都忙不过来。”
宾馆服务人员有点黯然的离开了。
过了一会门又被敲响了,秦风打开门,极为恼火的看着门口站着的三个特珠服务业人士:“我说你们还有完没完啊?”
先前那个小且向秦风抛了个媚眼:“小帅哥,你品味这么高,我把我们那儿最好的姐妹都给你叫来了,只要你愿意,双飞三飞都可以的,价格好商量。”
秦风看了看,还真都是远高于水准线之上的好货色。不过自从上次永秀宾馆被小且们逆袭之后,秦风对这些特珠行业的人员就有些害怕。
没奈何的拿起包关上门,秦风痛苦的说:“好吧,你们不走,我走,拜拜了,我现在就退房。”
“啊?”三个小且看着秦风孤单的背影无比惋惜,一个小姐恶狠狠的骂最先来的那个女人:“小虹,你一上来就直接跟他说免费呗,保管他兴致勃勃的跟我们尚床。”
小虹耸耸肩,确实也非常惋惜:这么帅的房客,稀有噢。
秦风从宾馆出来,结了账后看看钟,才夜里十点,他便先在柳市街头晃悠晃悠。说实话,大城市的夜景他还真没看过,各种路灯、霓虹灯把街道照的通亮,不像秦风在山里的时候,全靠月光和微弱的灯光照明。
街上人来人往的,大多是年轻男女。秦风听着他们闲谈,有的是去游戏厅打电玩,有的是去舞厅蹦迪,看来城里的夜生括多姿多彩啊,许多新鲜的玩意,对于久居山区的秦风来说真是闻所未闻。
沿着曾经和叶婉仪走过的西二路一直向前,秦风走过了好几条街道,一路领略着繁华而又有些纸醉金迷的柳市之夜,然后,秦风看到了非常纳闷的一幕。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秦风居然遇见个熟人,而且还是极为年轻漂亮的女人:在街道边的一颗大树下,有三个男人围着一个年轻女子在搭讪,一个是半秃顶的猥琐大叔,一个是穿花衬衣的混混,还有一个是个戴眼镜的学生。
被三个男人围在中间闲聊的,居然是清秀的警花丁玫。今天丁玫穿着件粉红色的低领口上衣,那该死的领口实在有点儿低,丁玫的胸脯有一半果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的迷人。女孩下面穿着条极短的裙子,两条修长的玉腿没穿丝袜,却比别人穿了丝袜还漂亮。今天警花还画了点淡妆,本来非常秀气的精致脸蛋多了几分妩媚动人的魅惑。
看见丁玫站在三个男人中间一脸尴尬,秦风笑着跑了过去,心想他良的这些人不会是丁玫的追求者吧?这老的老、小的小,警花的口味也太杂了吧?
身具特异功能的秦风感官非常敏锐,刚跑几步,秦风就发现四周有人在注意这边,很快,秦风发现到附近有几个人缓缓站了起来,有的开始掏口袋,有的开始望这边靠拢。
不好,有刺客……
秦风脑子无端想起包青天里面展护卫经常大喊的一句话,他一个箭步上前,推开半秃顶的老头,一把拉起丁玫就跑。
甭管对方有没有枪,也甭管对方针对的是自己还是丁玫,这种以有准备算计无准备的情况,而且是四面包围,就算是秦风也有点发虚。武功再高,也高不过步枪啊。
秦风拉着丁玫一跑,附近果然有几个神情彪悍的男子沉着脸追了上来。不过秦风的腿力是在山地里长期训练起来的,跑起来那叫一个快。丁玫被他拉着小手,跑的气都喘不过来。
拉着丁玫一口气跑进个街边的角落,秦风把丁玫护在墙的内侧,紧张的看了看外面,追着他们的人没见了踪影,让秦风心里稍安。
“你怎么穿成这样?”秦风看着丁玫的打扮怦然心动,眼神立刻有点儿色色的了。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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