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盗墓魔术师 > 第二十三章 重重包围

?我跟宋连营看到那浑身白毛的巨狼,登时就吓了一跳。我们首先联想到的便是平顶山的嗜血怪物,那天若不是石顽在场,恐怕我们几人都成了它的美餐。

  大自然的一些动物,虽然寿命和智慧通常要比人类差一些,但却心性纯洁,修炼起来得天独厚。又加上他们对天地灵气的感应比较敏锐,所以成精的可能也远超人类。

  有很多地方在民间都有“犬不八年、鸡无六载”的说法,村民们饲养的鸡和狗,到了一定的年岁,就必须杀掉,以免它们修炼成精,从而引发各种事端。

  眼前的白毛巨狼必然是狼王无疑,仅仅看它的气势,就远远超出普通恶狼。尤其是被它那一团幽火般的目光盯到,感觉全身都在发冷。巴图的脸色也难看到了极点,他说有生之年来这是第一次遇到狼王,恐怕今天难以善了了。

  巴图命令族内的青年把珍藏多年的美酒都提了出来,找来众多的海碗,一一为大家斟满。待他一声令下,众人不分男女老幼,都喝下了这碗酒,我居然在不远处看到了流嫣,她在喝完酒后,脸憋得通红,但依然带着那一份倔强。

  酒是高度的烈酒,我心想这一大碗喝下去,恐怕就别提打狼了,反而成了众人的累赘,所以只喝了半碗。我们中间属宋连营和卿庭荣的酒量最大,他们喝完感觉还不尽兴,把我剩下的半碗都分了。荔姣和石顽也都喝下了碗中的酒,看来就属我酒量最小了。

  见众人都喝完,巴图猛然把海碗掷地,众人也都纷纷效仿。

  “护陵一族的勇士们,外来的客人们,或许今天是我们的最后一碗美酒。喝完此杯美酒,我们就要面对这浩浩荡荡的狼群!明天是我们要饱食狼肉,还是成为它们的食物,就在此一战!举起你们手中的武器,用我们的生命来保卫孩童、老人、和妇女!”

  巴图的话音落下,部落内的勇士个个发出了惊天的怒吼,怒吼声与群狼的啸声汇聚成一曲悲凉的乐曲,此时的狼群里也是骚动连连,显然快要坐不住了。

  此时走近栅栏的是一批肚子滚圆的老狼,从它们的毛发中便可以看出衰态,我心想这狼王的智慧可真不低,居然懂得先用老弱病残来试探我们的战斗力,不愧是一个策略家。

  而就在我们准备去应战的时候,剧变突生,这些老狼居然在嘴中吐出了水柱,喷向了栅栏上的火把。巴图大惊失色,立即让弓箭手开弓射击,但已经来不及了,有一多半的火把都被水柱浇灭了。

  吐出水柱的老狼有很多都中箭倒下,但我发现了一个细节,有些没有中箭的老狼在吐完水柱后也倒下了,肚子瞬间瘪了下去,浑身再也没有一点的力气,就连眼睛都变得浑浊了!

  这说明了什么!这些老狼居然就是用来牺牲的,即使不中箭,它们也很难活下去了!它们在吞水的时候就已经把内脏撑坏了,甚至透支了生命力,而等把水吐出后,便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想到这一点,我感觉到浑身发寒!这是怎样的一种勇气和智慧啊,又是多大的一种决心和仇恨,竟然令群狼仅仅是一个照面,便牺牲了大量的老狼。看来这群狼不杀光我们是不会罢休的,而今天,势必是一场血战。

  部落的第一神射手,诶喜,今年只有二十多岁,身材达到了两米,曾经一箭射死过发春的黑瞎子,他有熊一般的力气和蛇一般的眼神,一旦被他盯上,那将是一个噩梦。

  此刻的诶喜正举箭瞄准了狼王,这个皮肤黝黑的青年,此时脸上写满了坚毅。只听“嗖”的一声,神箭如同风驰电制一般射了出去,直奔狼王的咽喉,好一个擒贼先擒王!

  眼看狼王就要丧命于神箭之下,但就在箭至的那一瞬间,狼王忽然一伸爪子,“啪”的一声便把箭拍落在了地下,发出了惊天的怒吼。

  没想到这狼王除了智慧外,本身还拥有如此强劲的实力,现场的这一幕让我们俱是震惊,士气也急剧直下,就连诶喜也是一脸的苍白。

  狼王一阵怒吼,群狼的骚动更是延蔓开来,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栅栏附近的群狼,都踏着自己同伴的尸体,开始向部落内冲击。

  栅栏一阵摇晃,随时都有倒下来的可能,如果一旦被它们冲开缺口,那大批的狼将冲进部落,族人根本来不及躲闪,便会被群狼攻击到。

  此刻狼群主要集中在部落的南部,其他方位虽然也有一部分狼群在伺机而动,但都形不成气候。部落的北边有几座连绵的小山,恐怕群狼很难能爬上去。而东部则有一小片湖泊,也不是狼群能轻易突破的。

  所以群狼只有从部落的西边和南边两个方位容易下手,而西边则有用木桩打起的围墙,比南边的栅栏高了不少,也坚固得多。

  巴图下令射箭,又是一阵箭雨落下,狼群纷纷躲闪,瞬间便射死了十几头。巴图趁此机会,让部落的族人加固栅栏,增加火把,甚至搬来了大量的牛粪马粪,准备用此当做燃料。

  狼群的攻击只是试探,狼王再次长啸,群狼便撤回了一段距离,一直到了弓箭射不到的地方。如此一来我们虽然有了喘息的时间,但众人的脸色更加难看。

  如果遇到单纯会冲锋的狼群,或许还比较好对付,可以充分利用火种、陷阱、兵器来对付,只要抵挡住一波的冲锋,基本上便没多大威胁了。可眼前的狼群却训练有素,进退有度,简直就是从狼族军校毕业出来的。

  狼群退开后便原地休息,很多狼都伏在了草地上,看来是要打持久战了。要知道它们只需要派几头狼放哨,大部队便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休息,甚至还可以捕猎进食,排泄交配。可我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大敌当前,恐怕连合眼都不敢。万一轮流休息,狼群便随时可能发动攻势。

  如此下去的下场只有一个,便是我们被消耗得筋疲力尽,而群狼个个生龙活狼,一旦进攻,我们便成为了他们的食物。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拨打110,有请我们敬爱的警察叔叔来帮忙。可如今在草原的深处,即使是壮哉我大诺基亚也没有信号。即便有信号,警察叔叔也未必会进入草原的腹地驱狼,何况这部落还是一股见不得人的势力。

  在深深担忧的同时,我心中居然还有一丝的幸灾乐祸,若是巴图的部落被狼群剿灭,我们只要能冲出狼群,盗取陵墓的事情便水到渠成。可这个念头很快便被我打消了,这样的事情也就是想想,事实上我是做不出来的。如果这样做,那我便不是张猎风了。

  巴图跟他的部下都急得团团乱转,流嫣的脸上也没有了血色。遇到如此诡异的狼群,恐怕这次狼袭,部落里的人即使不全军覆没,也有绝大部分会葬身狼腹。

  部落里最先进的武器便是弓箭了,不过即便是强大如诶喜,也只能射杀几匹狼而已,根本就无法做到大规模杀敌。此刻就算有几挺机关枪,也未必能抵挡住狼群发起的总攻。

  我知道,如果仅仅凭借部落的力量,我们五人只能陪伴着他们战死草原了。我想他们也不会甘心,有好多族人还没出过草原,有好多的孩子还在茁壮成长,没有人甘心成为狼群的食物。

  我决心帮助部落,即便不是为了流嫣,也可以为了这些天他们对我们的厚待。我找到了巴图,问他有没有神骏的马匹,或许我可以帮助到部落。

  巴图问我的计划,我说我们在草原外有一辆大货车,只要能有人带着我冲出狼群的包围,我便可以把货车开过来,这东西对于狼群来说是个巨无霸,对付再多的狼群都不成问题。

  生死关头,根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巴图只稍微做了一下思考,便派人去牵最强壮的骏马。结果牵来的居然是流嫣的坐骑,就是那匹从头到脚全是雪白色的骏马。

  流嫣说此马名为“腾雾”,是整个草原是最为优良的血脉,天生神力却又很好相处,希望我能好好善待它,我说这是肯定的,腾雾亡,就代表我也牺牲了。

  巴图自荐亲自护送我冲出狼群,但他年岁已高,又要在部落内主持大局。我选了石顽驾驭此马,我坐在他身后掩护,我们将合力在狼群中杀出一条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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