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也没等王警官是否同意,就抢过王警官握在手中的警棍,随后一个用力,打开车门。车门一打开。顿时有三头“人狗”想往车里钻,我先是一棍砸向了我最后边的“人狗”,随后左手一个挥拳,将我最左边的“人狗”给推了出去。等我双脚腾出了车门,又对着居中的那只“人狗”一脚踹开。随后用极快的速度跳出警车,并死死的关上了车门。
警车外的“人狗”多的不敢想象,我手中的警棍随便一挥,都能砸到“人狗”,绝不落空,但即便这样,似乎还是不能按照我的原计划来吸引“人狗”,绝大多数“人狗”依旧在不断侵袭着警车。这个其实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我身上的蛆虫味道让那些“人狗”“敬而远之”,它们宁愿攻击外壳是铁皮的警车,也不愿意攻击我的血肉之躯。
我想这样也好,至少能让我腾出手来大开杀戒,于是,我就围绕这警车四周的“人狗”进行砸打,而警车里的王警官也配合的重新启动了车子,不断的踩轰油门,试图想把警车开离受陷的地方。
“人狗”其实并不蠢,对于眼下的局面,它们也并没有一味的猛冲猛打,这样对它们并不利,至少伤亡的代价太大,而是采取了扒土的战术。
扒土?或许有很多读者不理解这是怎样的一种战术?说白了,就是利用“人狗”有力的前爪,拼命的在警车四周扒弄着泥土,不断让警车凹陷下去。由于邢东巷的巷口常年掩埋垃圾,所以土质早已酸化,非常的稀松,再加上“人狗”实在众多。一阵扒土,竟然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
我大惊,这样下去,不出五分钟,那警察必定陷入坑中,到时,“人狗”们接着回填,那就是神仙,也救不了王警官了。我连忙开始横扫在扒土的“人狗”,“人狗”也不愿就此坐以待毙。而是分出部分“人狗”跟我游斗,不是撕咬我的后背,就是拉拽我的小腿。这时的我心神已乱,已经有明显措手不及的感觉,就感到我的手脚已经开始不协调。甚至出现挥棍的时候。一刹那间,不知道是向左挥去还是向右挥去。这时。警车里的王警官也知道了其中的危机。算是急中生智,按响了喇叭,喇叭一按,把那些“人狗”都惊了一跳,大部分的“人狗”甚至停止了扒土,而是张望寻找这喇叭的声源。可是。王警官这么做,只能说是治标不治本,长时间的按喇叭,只能赢得十几秒钟的时间。最后,那些“人狗”察觉到这样的声音对它们并没有什么威胁,于是继续开工扒土,而且这一次扒土显然比先前扒土的速度更为疯狂,让人感觉到它们要把那损失的十几秒时间给补回来。
我这一端,没有更好的办法,除了挥着警棍砸向“人狗”还能干嘛?以每十几秒的速度消灭一只“人狗”,对于眼前的困境无疑是杯水车薪。
而警车那端的深坑已经形成,警车已经陷入了“人狗”们集体扒土出来的深坑之中,“人狗”们开始回填工作。回填,远比扒土要快得多,这扒土人狗都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那这回填或许两分钟就够了。
我已经没人任何遐想了,只能想到那次的催眠经历:我在邢东巷被丧尸围攻,最终歇斯底里,无可奈何之际,吞食了一只蛆虫,那一刻,起死回生,得到了生机。
事不宜迟,既然前面所有的现实和我那催眠的梦境一一吻合,那我想这时也应该印证那梦境的最后一幕了,我拿出火柴,打开火柴盒,取出一只蛆虫,没有丝毫的犹豫,活生生的吞到了自己的肚中。
一种最为痛苦,又非常熟悉的感觉顿时涌上我的心头,蛆虫在我体内所到之处,都剧痛无比,我开始出现胸闷气短,然后是腹中剧烈绞痛的感觉,最后疼的我忍无可忍,要靠下蹲才能稍稍减轻痛楚。最终,脑子一片空白,不知是迷迷糊糊的感觉,还是神志不清,反正我是一头栽倒了地上,仰面看着日全食。
艾教授曾经说过:古时,人死之后,有一种叫做“活体陪葬”的制度:最高等级的统治者死后,可以除了子嗣以外,可以让任何一个人陪葬;贵族死后,可以让自己的奴婢陪葬,而老百姓死后,特别是一些中产阶级的老百姓死后,他们要想尝试一下陪葬的待遇,那只能用自己的家畜来陪葬了。
家畜,是老百姓们最主要财富之一,一般而言,用猪牛羊陪葬的会有,但比较少,按照现行的说法,就是土豪金的级别。基本上都是一些猫狗陪葬,其中狗又是陪葬“大军”中的绝对主角。这个怎么说呢?狗本身就具备了两种特性:忠诚和护卫。这也是亡者特别需要的两种特性。
在这里还有必要交代一下死后埋葬的规制。这规制在古时候挺严格,王死后可以葬多大的空间,臣死后能葬多大的空间,老百姓死后所葬的空间大小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这还不像现在,只要你有钱,可以买大的离谱的墓地。所以,古时候就有了墓、坟、冢的区别,老百姓死后,一般都只有“坟”的待遇,其坟的大小也就一个棺材的大小,这棺材也就只能装进一个人,说实在的,体格大的家畜根本就装不下,那我先前所说的,那些“土豪金”们是如何让猪牛羊陪葬的呢?首先是先把要陪葬的猪或者牛或者羊进行宰杀,然后取出内脏,进行风干,这样,其风干后的体积要比原体型小三分之二,最后涂上水银和砒霜,将其和尸体一样封存于棺材之中。这里或许有很多人要问,这风干的牛羊上为何要涂水银和砒霜,在这里实在要补充一句:古时候能吃上牛羊肉,绝对算得上是饕餮盛宴,要是因为这个而被一些人挖了坟,那真是得不偿失。而狗,非常的实在,恰好不用宰杀就能和已死主人同葬。
一般情况而言,人死后入棺,出殡者们,就会在死者入土的时候,将活狗活活的闷死,然后将其跟死者一起入殓封土堆坟,这样一来,这狗就和死人一起在棺材里腐烂,久而久之就融为一体。狗的死法较为惨烈,属于是闷死,因此狗就存在可一些怨念,但这样的怨念不足以化成恶鬼扰民,只有一种情况下才会产生:白天不受光日,且有强烈的西北风。这西北风一刮,所有的怨念都能从地底下刮起。
今天是日全食,且有强烈的西北风,那换而言之,我眼前的这些“人狗”就是那些怨念所导致的。
我真佩服自己能想明白这个事情。因为这个当时艾教授在教导我们的时候,我认为这种诡异情况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前提条件首先得是日全食,这玩意多少年能来一次呀?一辈子碰上那一两次算是幸运之极了,还有就是那日全食下得有西北风,这得多诡异的气候条件才能形成呀?最最关键的,还得有像邢东巷这样的场所,这地方历来都是都是埋葬死人的荒郊野外,也因为这闹鬼,才被荒弃,没这种“得天独厚”的地方,即便是来十次日全食,一百次西北风,都看不到这种人狗合一的诡异玩意。因此,当时艾教授讲述这些也是一带而过,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当然也是一听而过啦。我依稀记得,破解这些人狗合体的玩意很简单,只需要日全食结束或者西北风停止亦或是欲火即化即散。
西北风或许会刮的正劲,但日全食应该会很快就能散去,可是眼下的状况不能指着日全食的结束呀?那还得有个办法,那就是火。
这个时候到哪弄火去?
我这时看到了坑里的汽车,有汽车就有汽油,那这事应该好办,但我得赶紧把王警官从警车里拉出来呀?
于是我赶紧突破一个豁口,来到坑边,我见警车里的王警官在警车里拼命的在推门,但那车门已经被填埋的土填埋了一半,而且警车后的汽油箱盖也快被填埋掉了,我事不宜迟,先是跳下了坑,让后先是急速打开了汽油箱盖,紧接着有蛮力,活生生的将车门玻璃跟砸碎,死拉着王警官出来,那些“人狗”看到我将王警官拖出来,那还了得?均停止了填埋,而是都死命的往王警官身上冲去,王警官身上没有蛆虫,那些“人狗”当然没有顾虑,我不得已,见阻拦不住,王警官的身上又被“人狗”咬了四五口,只能重新拿出蛆虫,放到了王警官的身上。
这么一来,所有的“人狗”都扑向了我。我能感受到全身被撕咬的剧痛,我只能一边继续用我的蛮力,赶杀着人狗,一边朝着王警官喊道:“把你那抽烟的打火机赶紧拿出来!”(未完待续……)
PS:最不留心的东西往往是最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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