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何以南飞?一叶落知天下秋。你,何必南飞,可知春去春又回。一去经冬不见雪,两度花开人憔悴,雪花六角终付水,青丝三尺又与谁?千层白絮眼中过,万里云霄数羽毛,待到山花遍春野,风雪不过酒一杯。为何雁归?何以人不归?何以你飞?为何我不飞?飞飞飞,飞上青天我又看谁!看看看,酒能醉人人不醉,当此良辰美景,何不共饮一杯——”
“饮饮饮,你这是有病!”方道士忿然骂一句,悻悻别过头去!这个人有病,而且是病得不轻!一天到晚听不见他说几句话,真个说起来这又一套套儿地没完带散!连看个傻鸟儿也要说上半天,飞飞飞,你快飞到天上去罢,然后啪唧掉下来,摔死你个老妖道!方道士越想越气,因为这个病人说的话自个儿总是听也也听不懂,这表示方大文人一下子就给他比下去了!
宿道长浅饮小酌,遥邀长空:“与我同醉。”
“风之沙子,本之美人,宝马上阵,一个将军!“方文人不忿亦不服,忍不住措词良久,终于大喜开口卖弄了一把!
宿道长看他一眼,笑了笑,又去看天。
“疯之傻子!不识货啊不识货,呸!”方道士恨恨啐一口别过头去,再也不理他了!红日当空,秋景怡人,早说过方道士是个大忙人,自是没心情也没那闲功夫儿陪他喝着酒吟诗作对看傻鸟儿,之所以太阳老高了还没有出发打猎去当山大王,更陪着他没滋没味儿坐在这里发疯当傻子,那是因为方老大心中也有了自己的风花雪月,或者说是——
方道士恋爱了。
奇异之人必有奇特之事,而作为一个天才式少年,这种好事必定要领先旁人一步。就连无禅和尚也得到了大姐姐给的红手帕,方殷大哥又岂能落后于人?所谓宝马配英雄,正是名将也风流,现下方老大宝剑也有了,名马也有了,更是文武双全仪表堂堂,一众小弟前呼后拥威风神气得很!可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一个红颜知己。
知心爱人。
实则上,作为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一个心比天大不断扩充着自己势力的野心家,方老大本来是没有时间去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搞那些卿卿我我儿女情长的乱七八糟。实际上方老大根本连想都没想过,可是,可是,可是她来了,主动就送上门儿来了,就像小青马闯入了药圃那样闯进了方道士的心田,并种下了——
一粒种子。
那一天风和日丽,那一天秋色醉人,那一天方老大也是在药圃中挥汗如雨地辛苦劳作着,那一天,她,来了。她来了,带着那片艳丽的鹅黄,带着那抹乌亮的柔光,带着春天的气息与秋天的味道,就那样俏生生地立在那里,微笑地看着,看着,看着方道士。从此以后,方殷的心再也不能平静,直到现在——
就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方道士收获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甚么?早恋?莫要乱讲,方道士年纪可不小了,已经十四五了,须知彼时男子十六便可成亲,何况这是自由恋爱又不是包办的,成亲之前总要加深一下印象培养培养感情啥的,那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以此推论,这并不是早恋。当然是不是早恋方老大也不在乎,无论如何,这是值得铭记一生永远无法忘记而最最珍贵的——
初恋。
什么?才见过一面?你说什么!这不是爱情?哈哈哈哈!如果这不是爱情,那么甚么又叫作一见钟情!那一眼的风情,使人再也无法忘记,而那刹那间的心弦颤动,已是永恒!便在那一刻,短短几句话的时间里,方道士已然认定,她,就是自己一生的伴侣!不错,就是她,她的名字就叫作——
一厢情愿?
也许罢,不要再问,不许再说,要不然方老大一怒之下定然翻脸,舞刀弄棒吡牙咧嘴找你拼命!就算他打不过你,一声令下一帮猴小弟也会一拥而上将你撕个粉碎!何况大英雄还有一匹宝马,那家伙发起脾气来可是比谁都狠:“老大,老大,马尾之尾字——”方道士踌躇半晌讪讪开口,作虚心请教状:“咋写?”宿道长一笑抬手,在地上划拉了两下。方道士如获至宝,赶紧细细研究临摹用心学习。半晌又道:“老大,尾巴之巴字——”
马尾之尾,尾巴之巴,马尾巴之尾巴,那又是甚么?
宿道长写,方道士看,两人均是一头雾水。
——马尾巴,我爱你。
少顷方道士以指代笔写下六个好字,端详半晌,非常满意地笑了。
这就是藏在方殷内心深处的秘密,也是她的名字。
话说那晚方文人本来是想写“马尾巴”三个字的,却不料写完一个“马”,发现剩下两个字儿都不会写。
因此只好用一个“子”来代替。
方道士是,太有才了。
宿道长皱起眉头跟着看了半晌,又端起杯抿一口酒,轻轻叹一口气,笑了。
说来这六个字都是宿道长教给方道士的,包括后三个字。
宿道长也是,太有才了。
谁个更有才,总要比一比,可惜现在不是两个野道比高低的时候儿,野道之子满肚子柔情蜜意想要找个知己好好倾诉一番相思之苦,野道之道也是一种相思两种闲愁却又找不到自己只顾在旁边儿看着天孤芳自赏,两个人此时虽然相对而坐,但一个就像天上的孤雁,一个却像井里的独蛙,完全说不到一块儿去——
“老大,呃,你说,那个她,什么时候,嗯,再来?”方道士鼓足勇气结结巴巴将最想说的话说出了口,一时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就像揣着一只大蛤蟆!宿道长没有说过,只是微微笑着注视着他,目光是那样柔和而坦然,照亮了少年心底最深最隐秘的地方。二人对视片刻,方殷只觉脸上越来越热心里越来越慌,终抵受不住:“哼!妖道!”
方道士红着脸,飞快地跑掉了。
这个老妖道!明明知道偏偏不说,只会装腔作势等着看别人笑话!是啊,你想小小少年面皮那么嫩,怎么能以那样了然又玩味的目光去看他?虽然方老大的面皮比别人厚一些。是啊,方道士害羞了,方道着羞红了脸害臊地跑开,心里对这个不解风情的老大很是有点儿意见:“他应该假装不知道,才对嘛!”
话虽如此,但方殷道士心里还是很佩服这个老大的。在来到上清,认识的所有的人里面,方道士只服他一个人。为什么?天知道!也许原因有很多,也许一个原因都没有,方殷对他打心眼儿里就是一个字:服!尽管他只顾神神秘秘忙着自己的事,尽管他少言寡语经常傻乎乎看着天上发呆,尽管他高兴了就教方道士两手儿不高兴了理都不理他,尽管——
一样的,一样一样的,还是那一个字。
服。
“青云——青云——”
一个将军全副武装立在风沙之中,扯着嗓子四处呼唤他的宝马,上阵!上阵!美人放在一旁,抛开儿女情长!一个英雄人物必定不会被这些琐事凡尘羁绊,方老大要做的事还有很多,众多的小弟还在盼望着他无数的战役更需要他去打响第一枪!达达达达达!青云闪电一般于远方飞弛而来,长长的鬃毛飞舞起来就像一朵飘逸的云。
“呵!青风之子!”宿道长平静地看着远处撒着欢的小马驹,心里却也着实有些感慨:“曾经的青风也是这副模样,也是这般骄傲而不知疲倦地飞奔着,那也是一朵,天上飘下来的云。青风是当年自己给它起的名字,说来自己当年也是想叫它青云,却是生怕犯了忌讳,呵呵,哪里又有什么忌讳?数十年后青云还是出现了,便由这个姓方的小道士——”
有些意思,很有意思,该来的总会来,缘分本就是世上最奇妙的事。
宿道长不会笑他,宿道长不会看不起他,宿道长甚至也有一点佩服他。谁无年少?谁无青涩懵懂之时?他的心事宿道长都明白,而他正像是当年的自己,像极了!甚至比当年的自己更加狂妄更加可笑,也更加,有勇气!哪怕是因为无知。因无知,而无畏,就这样让他无所畏惧朝气蓬勃地成长着,用好奇的眼睛和童真的心灵去探索这个无穷无尽的世界——
年轻,真的很好。
因为宿长眠理解方殷,所以方道士才服宿道长,真的很服。哪怕现在方道士并不知道这个原因,也只是现在不知道,而已。缘分真的很奇妙,并不只在是人与人之间。青云来了,却也一如既往地没把那个人形猴子放在眼里,半点儿也没有。青云之于方殷,正如当年的青风之于宿长眠,都是自信到狂妄浑不知天高地厚那种货色!骄傲的小马驹昂着头箭一般与方道士擦肩而过,就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哪怕他热情招呼着,手上还捧着好吃的山梨子——
小青马的的跑到宿道长身边,希律律欢嘶一声,垂低马首用脖颈去蹭他的肩膀,神态亲昵而又乖巧。宿道长微微一笑,轻轻去摸马颈上的柔软鬃毛。青云愈加欢喜,就那样静静地立着任他摸了又摸,忽而又探过去将头向宿道长怀里乱拱,看上去就像一个正在撒娇的孩子。却将别人的好心当作驴肝肺,硬生生把他尴尬地冷落在身后!
你说这,那个,羡慕嫉妒恨啊!
好罢,方道士真的很服宿道长,并不只是因为宿道长理解方道士,哪怕宿道长半点儿也不理解方道士,方道士也是一样一样地服他。因为在方道士看来,天底下就没有宿道长不知道的事,而这个老大样样拿手样样在行样样都比他强,无论哪一样也比不过!也罢,青云还小不懂事,慢慢来,慢慢来,早晚有一天它会知道——
本人,才是它真正之主人!
方道士这般安慰着自己又一次受到伤害的脆弱心灵,黯然地转过身,孤独地走了。
留下一道失落的背影,就像一条细小的尾巴~
哎!
青云是匹小马,却也有着大大的驴脾气,你讨好他巴结它它不睬你,等你不理它了它可就!转眼小青马哒哒哒哒飞奔过去,绕着方老大来来回回冲锋陷阵,忽而在前,忽又在后,左右留下一道道的青影,就那样威风神气地炫耀着!那是风一般的速度,那是高高在上的骄傲,那是强健有力的身躯!怎样?这叫做更高更快更强,猴子猴子,不服你来比一比?你一定是比不过本马的,你连比都不敢比!所以,所以,我才是主人而你始终是一个奴隶——
“看!”方道士暗自窃喜,这是一计!这当然不是服输,这正是一个妙计!说来自个儿和这小马驹子也打过很多回交道了,它的脾气也摸的是八九不离十!看看,这不是傻乎乎跟上来了?哈哈!大傻子!哎,也不怪它,能耐再大它也只是一匹马而已,又怎能斗得过头脑灵活的聪明之人?何况是个天才式的英雄人物!
这是一个误会。
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误会便误会,误会着去罢!上阵!上阵!冲冲冲——
向着大山,向着朝阳,向着梦想与现实,向着漫漫的前路与光辉的岁月——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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