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澜第一次见到落寂阳是在爷爷的生日宴上,明明是姓落的小公子却偏偏代表唐家的年轻一辈。
那时落寂阳八岁,方澜才三岁。方澜对于落寂阳的印象也仅仅是:一个姓氏奇怪但特别受小姐姐们欢迎的漂亮小哥哥。而落寂阳,根本就不曾注意到寿星公家还有这么个小朋友。
方家和唐家是世交,更是多种意义上的合作伙伴,从方澜的姑姑开始甚至还有了联姻关系。按理说两人应该有很多见面的机会,但偏偏这两人在之后的一整年里完全没有再碰面。
不过方澜总是能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落寂阳的消息。比如他的画又的了全国大赛儿童组的一等奖,比如哪家的小姑娘哭着闹着非他不嫁,又比如落寂阳小小年纪不仅提前上学还连跳了两级,再比如,落寂阳是唐老爷子认定的,唐家继承人。
就这样,方澜单方面的认识了落寂阳,甚至开始崇拜起那个连话都没有说过的漂亮小哥哥,落寂阳这三个字不知不觉的刻进了方澜的心里。
两人再见面的时候是落寂阳9岁的生日,同时庆祝他小学毕业以及画稿越级入围青少年组的决赛评比。唐老爷子骄傲的呼朋唤友办了一个小型聚会,更打算在这一天,把他的外孙正式介绍给他的那些老战友老同事和他们的继承者们。
那天,落寂阳穿着一身银灰色的小礼服,雪白的衬衣赔了同色系略深一些的领结,站在台上小身板挺得笔直,微微上扬的眼尾搭配那习惯性不正经的笑容,让他看上去有点坏坏的,但偏偏,他还是一副绅士的样子,引得分布各个角落的小姑娘们目光都定在了他身上。
方澜一直乖乖跟在爷爷身边,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落在他的身上,随着他的动作路线游走全场,只觉得这位小哥哥身上似乎有万丈光芒,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无论是长辈还是孩子们都好喜欢他。
反观自己,因为身体的先天不足无论做什么都慢人一步,永远都只能躲在堂哥堂姐的身后当陪衬。有些委屈的,他揪了揪身上雪白的小礼服,抱紧怀里的白兔子布偶,萧索又落寞的站着。
然而周到又八面玲珑的小主人公是绝不允许他的地盘上有人受到冷落的。很快,落寂阳就突出重围,来到方澜面前,对着他伸出手说:“我是落寂阳。”简单的自我介绍,强势得不容拒绝。方澜下意识的伸出手握住他,呆呆的说出了自己的名字,白兔子布偶掉在了地上。
落寂阳弯下腰替方澜捡起兔子,拍拍干净递还给他。方澜心里窘迫得要命,对方肯定没都没听说过他,说不定还要嫌弃自己幼稚。
“你喜不喜欢吃甜品?”意外的,关于身份的话题就这样结束了,近乎于突兀。而通常在他自我介绍之后会出现的诸如“咦?姓方是哪个方家啊?”这样的问话完全没有出现。
方澜有些呆,一时间忘了要回答落寂阳的话。小绅士很好脾气的又问了一次,他才愣愣的点了点头。
落寂阳拉住他的手,说:“跟我去那边好不好?”
“嗯。”方澜高兴的离开了他爷爷的身边。整个晚上他一手被落寂阳拽着,一手拽着白兔子的耳朵,小小一只身影跟着旁边那个光芒四射的人四处横晃,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那一场聚会之后,落寂阳的身后多了一只小尾巴,名叫方澜的小尾巴,哥哥长哥哥短的叫着,一直过了很多年。
落寂阳自己都不知道对方澜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变化的。
那孩子小他五岁,有着跟其他人不太一样的单纯,很容易哭也很容易开心。他下意识的就想护着他,不想让他过早的学会世故。而他自己,也很享受方澜的那种信任和依赖。
落寂阳17岁生日那天没有任何答应任何的邀约,只带着方澜出去玩。
方小兔有些受宠若惊。他知道,落寂阳的身边从来不缺少女孩子,相比之下,自己仍然是如此幼齿的样子,说不定会被嫌弃。他从不敢想自己有一天可以独占落寂阳的时间,让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
唐老爷子的意思是落寂阳过了17岁就算成人了,要从这个时候开始出面接手唐家的一切。而事实上,落寂阳12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听从唐老爷子的吩咐接触了一些官场上的事情,五年来,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不喜欢。
所以他逃走了,拒绝在家里办什么宴会,拒绝所有带着目的的邀约,只和方澜在一起。
时值初夏,湖上的莲花还没有开,只有宽厚的叶子一片片在水中舒展着,恣意而从容。
两人泛舟湖上,划到湖中间落寂阳却停住了动作,放好船桨仰躺下去,呆呆的看着天空,对着12岁的方澜讲《爱莲说》讲《陋室铭》。
“你说我离家出走好不好?美术学院设计专业毕业,应该不会被饿死吧。”落寂阳枕着自己的手臂,絮絮叨叨,顿了一下又自嘲的笑了笑。“我竟然跟你说这些,八成是被老爷子逼疯了。”
“可以……可以带我一起吗?”方澜踌躇良久,才终于说出这么一句话,小脸儿绯红。“如果你离家出走,可不可以带我一起?”
方澜与落寂阳相对而坐,规规矩矩的,双腿并拢两手放在膝盖上,因为紧张手指偷偷纠结在一起,用力到发红,脸上更是从两颊红到了脖子。
落寂阳猛然坐起来,盯着方澜良久,坏坏的笑了:“小朋友,你真的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我想跟你在一起,直到死的那一天为止。”方澜抬起头,定定的与落寂阳对视,樱红的小嘴一开一合,湿润而诱人。
那一天,在连天的碧叶之中,落寂阳吻了方澜。那不是他第一次亲吻男孩子的嘴,却是第一次意识到,男孩子的嘴唇竟然也可以那样软。
方澜在自己14岁生日那天把自己交给了落寂阳。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落寂阳第一个男孩,也绝不可能是最后一个。但他仍然固执的,把自己早早的交给心爱的人,就像在完成一个什么仪式,心里似乎有个声音在催促他,要快点抱住那个人,再迟一点,他就会失去他了。
最先发现异样的人,是方父。
两家原本就是世交,两个孩子玩在一起本没有什么,但方父发现自家儿子在跟落寂阳出去的时间越来越多,几乎达到只要不用去学校的日子,他就会跟落寂阳在一起,几乎就没有其他的朋友。
那时他还没有多想,直到有一天,他偶然看到了,落寂阳搂着方澜的腰进了一家酒店。那种姿势他太熟悉了,年轻时他也经常这样抱着方澜的妈妈,而方澜脸上那种娇羞的表情,几乎与他的妈妈一模一样。
所谓东窗事发大概也就是这样,消息传得风快,落寂阳的大姐落清那时已经24岁,由她率先出面去摆平这件事情,态度坚决的表明,落寂阳绝不会再跟方澜在一起,希望两家都对自家的孩子进行约束管教。
方澜被软禁在家里自己的房间,方父不允许他与外界有任何的联系。一开始他不停的拍门,就像电视里演的烈女那样,没有效果之后,他开始绝食。14岁的孩子向来被保护得很好,因为身体的先天不足平日连磕磕碰碰都很少,更何况是这种直接损害身体的绝食。
那时的他还不懂,这种把身体搞垮的抗争堵的不过是谁先心疼,但即便是赢了,他也无力再去奔波了。
落寂阳那时也只有19岁,对他又正是情浓的时候,单听到他用绝食来反抗就已经心智脆弱了,更何况方父还故意添油加醋,说得方澜命不久矣,彻底击垮了落寂阳不怎么坚定的决心。
方澜无力的躺在床上,从电话里听到落寂阳的声音,那个答应带他走的人亲自劝他放弃。他用力拨开电话,把自己捂进被子里哭了一整夜,到下半夜方母进来看他时,已经烧了几个小时。
人送进医院抢救了好几个小时,落寂阳就一直站在抢救室外面等。他前所未有的恐慌,怕方澜会不好,怕自己竟会害了一条人命。
哮喘是方澜打出生就有的毛病,但他已经十几年没有发作过了,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以为这病已经好了,可这次下了手术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扩张剂。
方澜休了学,他调养了三年之后被送出国。
落寂阳觉得内疚,他总是想,如果当初没有去碰方澜,又或者他在面对反对者的时候再抗争一下,是不是一切的结果就会不一样?
他失去了方澜的消息,无论怎样旁敲侧击方家人都不肯吐露那个孩子的去向,为此他还特地去拜托彦生的侦探社。
只是,他的日子还是在继续,频频流连酒吧的同时,他身边的女孩和男孩终究是越来越多,就像所有悲惨的故事一样,空白的时光,终究是,磨平了他们的所有。
他又开始了一个人画画,一个人出门写生的日子,不同的只是他的画已经可以换钱,他身边的男孩和女孩再得不到他的真心。而这一切一直持续到某一个暴雨之夜,他开车撞到了一个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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