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天灰蒙蒙的,没有一丝风,乌云压得很低,似乎要下雨,就像一个人想打喷嚏,可是又打不出来,憋得很难受。
也许是当地糟糕的天气所致,叶承欢那天的情绪不怎么愉快,他最讨厌在这样的天气出门,可由于他要做的事很重要,不得不出去一趟,他要转车到休斯敦,离开车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他随便在站前广场上漫步,借以打发时间。
“太太,行行好。”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循着声音望去,他看见前面不远处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伸出碳条般的小黑手,尾随着一个贵妇人。
那个妇女牵着一条毛色纯正、闪闪发光的小狗急匆匆地赶路,生怕小黑手弄脏了她的衣服。
“可怜可怜吧,我三天没有吃东西了,给一美元也行。”
考虑到甩不掉这个小乞丐,妇女转回身,怒喝一声:“滚!这么点儿小孩就会做生意!”
小乞丐站住脚,满脸的失望。
叶承欢知道那个贵妇人说的什么意思,听说专门有一种人靠乞讨为生,甚至还有发大财的。
还有一些大人专门指使一帮孩子乞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说不定这些大人就站在附近观察,说不定这些人就是孩子的父母。
如果孩子完不成任务,回去就要挨惩罚。
正如叶承欢一直所见闻的那样,这个国家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般美好。
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除了写在米国的宪法里,在人与人的社会中更多的只是象征意义,所谓的自由女神像只是用来给那些穷苦的人们画饼充饥罢了。
不管怎么说,孩子也怪可怜的。这个年龄本来应该上学,在课堂里学习,可是这个孩子的父母太狠心了,无论如何应该送他上学,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叶承欢正思忖着,小乞丐走到他跟前,摊着小脏手:“先生,可怜可怜吧,我三天没有吃东西了,给一美元就行。”
不管这个乞丐是生活所迫,还是欺骗,对于曾经有过相似经历的叶承欢来说难免有所触动,他掏出一美元,送到小男孩手里。
“谢谢您,愿上帝保佑您,祝您好运!”小男孩金黄色的头发都连成了一个板块,全身上下只有牙齿和眼球是白的,估计他自己都忘记上次洗澡的时间了。
树上的鸣蝉在聒噪,空气又闷又热,像庞大的蒸笼。
叶承欢不愿意过早去候车室,就信步走进一家鲜花店。
他有几次在这里买过礼物送给朋友,卖花姑娘很快认出了他,忙上前打招呼。
这个时候,他在这个城市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经是一个体面的绅士。
“您要看点什么?”卖花姑娘显然训练有素,礼貌而又有分寸,她不说“买什么”以免强加于人。
这时,从外面又走进一人,叶承欢瞥见那人正是刚才的小乞丐。
小乞丐很认真地逐个端详柜台里的鲜花。
“你要看点什么?”卖花姑娘这么问,因为她没想过小乞丐会买。
“一束万寿菊。”小乞丐竟然回答的很老练,很显然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买花了,只不过从来没来过这家鲜花店而已。
“要帮你写上送给什么人吗?”
“不用,你可以写上‘献给我最亲爱的人’,下面再写上‘祝妈妈生日快乐’!”
“一共是二十美元。”卖花姑娘一边写,一边说。
小乞丐从破衣服口袋里“哗啦啦”的掏出一大把小面额的钞票,倒在柜台上,每一张钞票都被精心的展开,整整齐齐的叠在一起,那里面可能就有叶承欢刚才给他的。
他很认真的数了一遍又一遍,在确认准确无误之后,才把所有钞票交给对方,还不忘提醒一声:“刚好二十美元。”
卖花姑娘拿起钱,只是很不屑的看了一下,连数都懒得数,就把所有钞票丢进一个鞋盒子里。
小男孩虔诚的接过上面有纸牌的花,转身离去。
这个小男孩的所作所为一下子勾起了叶承欢的兴趣,在这个冷漠的人与人的社会里,他第一次看到,居然还有一个小乞丐会为母亲的生日买束鲜花。
火车终于驶出站内,叶承欢望着窗外,外面下雨了,路上没有了行人,只剩下各式车辆。
突然,隔着车窗,他在风雨中发现了那个小男孩,只见他手捧鲜花,一步一步的缓缓前进,他忘记了身边的一切,瘦小的身体更显单薄。
这已经是一天里第三次见到那个小男孩了,这一次叶承欢目不转睛的看着那边,冥冥中被某种力量怂恿着,想要看看他母亲在得到自己儿子的生日祝福后,会有怎样幸福的表情。
正因为他是一个从来没感受过母爱伟大的人,才促使他那么强烈的想要知道,一个母亲对于儿子意味着什么。
可是很快,他才发现自己错了,他根本没有看到小男孩的母亲,而是看到他的前方是一块公墓。
小男孩正手捧鲜花,脸上带着虔诚的祈祷,一步步走到一块墓碑前,他手中的菊花迎着风雨怒放着。
随后,他就看到小男孩把鲜花放在母亲的墓碑前,嘴里念念有词的亲吻了母亲的墓碑。
火车撞击铁轨的节奏越来越快,小男孩的画面一闪而过,再也看不到了。
车窗外只剩下一大片米国乡野的浓绿,以及点缀其间的各色鲜花,他的胸膛随着车轨的节奏感到一次又一次的强烈撞击,不知不觉间,眼睛有些酸疼……
“小叫花子,滚开,再不走,我就不客气了!”他的部下发出的一声谩骂,才把他拉回到现实当中。
林佩珊从来都是一副菩萨心肠,看到这样的场面哪能受得了,听到身后的咒骂才知道原来这个小男孩是在向自己乞讨。
她蹙起了黛眉,毫不犹豫的拿起手包,拿出一叠钞票,俯下身来去扶那个小男孩起来。
小男孩接过钞票,却还是跪在地上,不住的给她磕头,嘴里不住的说着什么,应该是感恩之类的话。
林佩珊露出些许遗憾,如果在神州遇到这种情形,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可怜的孩子收留,可在陌生的异地,她唯一能做的只有这些。
小男孩说着说着,站起身来,泪流满面的抱住女人,林佩珊身子一震,一刹那感到好像被世界拥抱了似的,怔怔的说不出话来,眼眶不自觉的湿润了。
就在这时,叶承欢忽然感到了某种不妥的气息,究竟是什么他说不清楚,但本能却在第一时间给了他一个危险的信号。
就在林佩珊还处在感动中不知所以的时候,叶承欢已经动了。
他一把抓过那个小男孩,把他整个人高高举起!
林佩珊面色苍白的看着他:“你疯了,他只是个孩子!”
叶承欢不支声,但脸上却布满了杀气,这一刻,他甚至连看都没看女人一眼,刚才还使出浑身解数讨好的他,此刻已坚硬如铁,无论怎样都无法动摇。
傻瓜都知道他要做什么,他要把这个只有七八岁大的小男孩活活摔死。
事实上,他做得到,而且一定会那么做的!
周围形形色色的人们全都停了下来,各种眼神同一时间落在这个男人身上,可是在看到这一幕之后,每个人的脸上只有一种表情:麻木。
只看了一眼,他们便又开始各自做各自的事,就好像什么都不曾看到一般。
叶承欢俨然是这里的主宰,他要做的事俨然没人能拦得住,但此时此刻明明又多了一个人,林佩珊!
一只冰冷的枪口顶在了叶承欢的太阳穴上,随即传来一个颤抖的声音:“放开他!”
叶承欢一点儿都不慌张,一手举着那个孩子,一边慢慢的转过脸来,任凭林佩珊用那把迷你手枪指着自己,嘴角勾起一个无比残酷的笑意:“你要杀我?”
女人美目闪烁,但口中却发出铿锵有力的一声:“放开他!”
这时,身后那帮训练有素的佣兵全都拉开枪机,黑洞洞的枪口同时对准了那个不自量力的女人。
让林佩珊无法想象的是,甚至其中还包括她的堂弟,林国风!
“国风,你……”林佩珊目光散乱的看向自己的堂弟。
“要是你不想死,就放下枪,我给你的时间不会很多。”毒蛇冷冷的道,他手里的枪稳定而冷酷。
林佩珊有些绝望,她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自己的堂弟居然会帮助那么样一个男人,甚至把枪口对准了自己。
叶承欢,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你真是个魔鬼!
这时,叶承欢皱了皱眉,头也不回的道:“混蛋们,把枪放下!”
毒蛇眉梢紧了紧,张了张嘴,只好和其他的部从严正的执行命令,但他们的手都没有离开枪把,眼睛紧紧的盯着那个女人。
叶承欢转向林佩珊,嘴角微微扬了扬:“你要我送你的礼物杀我,真是太妙了,开枪吧!”
女人的手在发颤,嘴角牵动了下,“我不想开枪,但……我不许你伤害他,他只是个孩子。”
“孩子?很绝妙的理由。”叶承欢一笑,随手把那孩子扔到地上。
扑通!
那孩子重重的摔了一下,一件东西也随着脱手而飞,刚好落到女人脚下。
等林佩珊看到那件东西的时候,整个人瞬间石化。
那不是这个年龄的孩子该有的东西,事实上,那是一把枪,一把标准的杀人武器!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林佩珊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嘴里喃喃自问。
叶承欢在那小男孩跟前蹲下身去,“告诉我,是谁让你来杀我的?”
小男孩眼里满是和年龄不符的怒火,扬起小拳头就打,被叶承欢很轻松的握住,动弹不得。
叶承欢微微用力,小男孩便受不了疼,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孩子毕竟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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