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痛,好冷。
我慢慢睁开眼睛,感觉下身疼得不行,手臂也酸胀难忍。环看一周,还是在宾馆。
一想到还是在宾馆,我立马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一圈,没人。那个男人走了?我松了口气,昨晚的虐待历历在目,直觉告诉我那个男人绝对不是好惹的。该去报警吗?我这是在做梦吗?
边想着边走进厕所拿衣服,可是找了一圈发现没有。居然不见了!我的衣服呢?该不会那么男的衣服不见了,所以穿着我的衣服走了吧?
我简直要吐血了,没有衣服怎么办?连内裤都不见了,要我怎么出去?那个时候第一次住五星宾馆,不知道可以叫宾馆送一套上来的,所以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个天杀的变态……我在心里大骂,一个转眼看到那边办公桌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皮包,一看就是高级货的那种。也顾不得自己是不是穿了衣服,冲过去抓起皮包就往下抖,一个棕色的皮夹里,我翻出了一张身份证。
邱磊,1976年4月1日。我看完之后一愣,我艹!那个男人是76年的?这么说30出头了?他妈的,一股怒火油然而生,我又翻了翻他的包和地上抖出来的东西,里面除了一大叠现金、二十几张银行卡和一本笔记本之外什么都没有。
禽兽!我一边骂着,一边抓着他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从抽屉里翻出剪刀,走到露天游泳池旁边,咔嚓咔嚓的把他的身份证剪成了碎末,一边剪我还一边想是不是该留着身份证证件和证据告他强奸,后来证明我没有做这种傻X的事情是对的。
就当我一边愤愤的剪着一边胡思乱想的把碎片洒向水池中,打算继续剪下一张银行卡的时候,突然看到他从水里游出来,站在池子里,一脸阴冷的看着我。
“你在干什么?”
我在干什么?我当时几乎要脱口而出:被你看见了,我就是在找死。
他捞起一片漂浮上水中的碎片看了一眼,却没有生气。他走上岸在下身围了个毛巾,淡淡的说,“你的衣服太脏,我扔了,一会会有人送干净的来。”话音没落,门铃就响了,我急忙躲进里屋,他走进来对我扬了扬手中的饭盒,“先吃饭。”
什么?吃饭?
几乎两天两夜没吃东西,我套了件裙子就开始狼吞虎咽。桌上摆着各种餐点,寿司、鲍鱼汤、蟹黄炒饭、小笼包、牛排……应有尽有,我一边吃一边斜视着他,吃饭那么慢斯条理的,不得不得承认,他长得很帅,仔细看有一种吴彦祖的感觉。
苏恩,22岁,Z市人,XX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大四学生。他见我盯着他,继续说道,“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做我女人吧。有个性,不错。”
他说得简洁直白,我差点一口寿司噎在喉咙里,瞪着他说道,“你凭什么叫我做你女人?你还是回家抱抱孙子吧,我会去告你强奸的,你等着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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