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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迟疑,也赶紧伸手脱了身上的透视装。
承哲让我们都站在窗前倚窗看着外面,并且特别对我说:“林书慧,你的眼神要传达出一种哀伤的东西。”
要什么样的哀伤呢?我的理解能力不太够用,只好看着他。
他搁下画笔,来回踱了几步,站定后他说:“假设,你爱你上了我。”
草,这真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假设。这样高贵的人,连接触的可能性都没有好吧,还爱上,这简直是搞笑。
“你认真去想,顾原,保持这个姿势别动。”
我努力的去理解他说的话,并试着转化成内心的感受。假设我真的爱上了他这个伪命题,我能想到的只有四个字:绝无可能。
活到33岁这样的年龄,在我成为KTV公主之前,我从没有主动为了男人去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情,这主要是缘于长时间占据我生命的两个男人赵小龙和叶添都是主动出击型。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长得好看,男人自己就会赖上来,何需我费力气?
在这个现实得残酷的社会里,女人的美貌固然是一件快速贬值的商品,但在有限的青春年华里,你利用得好,就能成为你嫁给某个身家丰厚的男人最华贵的嫁妆。
当然,你要有足够好的运气,才能保证你嫁的不是薄情汉。你还要有足够的智慧,忍得住寂寞抵住外面那些等着红杏出墙的男人们。
我拥有了美貌,我也嫁了身家不错的叶添,可是,我没抵住赵小龙伸手够红杏的劲。所以,今天我只能抓着残留的青春尾巴进了KTV,利用这所剩无几的美貌从男人身上赚钱。
其实,想来,这才是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
我想起被项天匀收走的手机,叶添发给我的短信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东山再起了。
我认识他那年,才22岁,一个女人容貌最顶盛的时期。
那时,我也在社会上已经淫浸了八年了。那八年里,我从一个工厂流水线上的打工妹成为一个化妆品销售,然后又过渡到酒店的迎宾员,最后成功转型为KTV公主。
但年轻那会,我很傲气,说不出台就死不出台。那时运气也好点,从没遇到象项天匀这样背景深不可没的男人。
加上赵小龙死活追着,我认定我总是要嫁给他,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多爱他,但从我明白男女之事开始,他就一直在。
一个男人长期的存在于我的生命之中,我就那样习惯了他。
可赵小龙有一个彪悍的妈。比我还彪悍。
她仗着她们家是镇上人,有个大儿子在县粮食局上班,全家吃的是商品粮,住的是临街的楼房,就明言一定要给小儿子也娶个门当户对的媳妇。
我是农村户口,就算我家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那也还是农村人。入不了赵小龙他妈的法眼。
我飙起来了就死皮赖脸的跟着赵小龙回他家,不但回他家,我还堂而皇之的和赵小龙睡一个房间。他妈就搬个凳子坐在门口骂,她骂起大街来跟唱曲似的,还带押韵。我和赵小龙在床上翻云覆雨,我故意叫床叫得震天响。我想见识一下,到底谁能把谁给气死?
直到有一天,我们做爱做得精疲力竭时。他妈抡了把斧子把门给劈开了,劈了之后,她抡着斧子就冲着我舞来,赵小龙吓得一把抱住他妈。
我抱起床头的衣服在他妈尖锐的咒骂声中窜了出去。
那次后,我就明白,我飙不过他妈。
隔了没多久,我姐大婚。我姐长得比我略差点,但好在她性格十分娴静。她和温澜两个人,都是声名在外,一个会读书,一个会持家。
也好在有她们两个的存在,别人提起某某村的林家,才是先褒后贬。
我娴静温淑的姐姐也不块念书的料,勉强高中毕业后去了温州一家工厂上班。
走了狗屎运的她被老板的儿子看上了,苦苦追了几年后,得了美人心,两个人欢欢喜喜的回乡来办酒席。
新郎家有钱烧得慌,给了笔丰厚的钱给我爸妈,一定要我家把婚礼办得声势浩大。
于是乎,盛况空前,十里八乡连八杆子打不着边的亲戚都被请来了。
叶添是温澜带回来的,他是温澜的大学同学。按温澜的说法,叶添是无聊透顶了千求万请的要跟她回老家参观一下乡下的婚礼。
现在想来,以温澜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带个无关人员回家。
叶添来得很是时候,新郎的伴郎到我家的第一天不知好歹的去逗隔壁家的狗玩被狠狠咬了而缺席,于是长得很象样的他被温澜推荐给了我姐夫。
我作为伴娘出现在他眼前。
他对我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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