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做美女的假男友 > 第十章 事有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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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为了不被淋成落汤面宅恶男,我选择了和她一同打着伞,走这条从教学楼到学生公寓距离不算太远却在此时变得非常遥远的小路。

  路边的花花草草仇视地瞪着我,淋得直不起腰来。

  我知道我放了它们鸽子。

  一分钟前,我还在默默承诺陪它们一起淋雨。

  风不大,但足以改变雨水落下的路线。

  我把伞像林恩恩那边推了推,我知道,她的右肩一定被雨水打湿。

  她把伞又往我这边移了移,很坚定。

  我们一起踩着湿湿的地面,一起绕过积水,为了躲开积水死角,一起踩上类似独木桥的花坛边缘然后一前一后打着伞摇摇晃晃往前走。

  雨水有节奏地打在伞面上,滴答滴答。

  路上的积水被雨点打出一条条回旋波纹,然后一圈圈散开,像绽放的冷烟火。

  雨中的世界很安静,除了雨声。

  雨中的校园很凉快,心却炙热。

  丝丝凉风拂过,带走所有曾以为抹不去的惆怅。

  远方漫天雨线,看不到更多风景,却提醒了我不要顾及太远的未来,只要过好现在。

  雨落的旋律很美,希望它帮我安慰了身边的漂亮女孩。

  我看了看低着头的林恩恩,分不清她的脸上是泪水,还是不小心溅到的雨滴。

  谁也不说话,谁也给不了谁未来。

  现在打着伞一起走,不过只是现在。

  雨停了,伞就该收起来了。

  我知道她不喜欢我,我知道她觉得对不起我,我同时也知道,和她在伞下就足够了,在此时此刻。

  我深爱着这个时刻。

  这条路再长一些多好。

  可是伞该收起来了。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把她送到宿舍楼下。

  她说,伞你留下吧。

  我说,谢谢。

  不过是留个纪念,不算贪心。

  

  

  我们并没有因此在一起,一起淋一次雨还构不成谈恋爱的充要条件,最多只能是必要条件。

  林恩恩没有再找我,至少,在这一个星期之内。

  天气慢慢转凉,凉到如果有人穿着短袖短裤出去会被认为精神有问题。

  一个多星期,我每天的业余时间除了在自习室就是在去自习室的路上。

  当然,偶尔自己喝点啤酒也是必不可少的。

  学校很小,或者是宿命。

  我会常常看到林恩恩的身影,躲也躲不开。

  气质非凡的她,或笑得开心,或笑得勉强,身边有个朱玉军,玉树临风的朱玉军。

  林恩恩,我总是偷偷瞥她一眼,印在脑海里。

  所以,还是会感觉很熟悉,感觉并没有和她分开太久,就像昨天刚刚一起逛过街。

  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很变态地远远地偷偷跟着他俩走一段不远的距离。

  犯贱吧。

  以此来虐自己,实在很有效果。

  我喜欢她吗?我常常问自己。

  喜欢吧。应该是喜欢的。

  是因为没恋爱过吗?

  是吧,应该是的。我这样劝自己。

  夜长了,白天短了。

  但是每天的总时间不变,依然是24小时。

  24小时的想她。

  

  

  今天还是不走运或者够幸运地看到了他俩。

  牵着手,笑着,往校门口走去。

  为她冲冷咖啡的那天她还是那么痛苦。

  天快黑了,他们去哪?

  校门口有旅店,70一晚的旅店。

  虽然天蛮黑,前面还有一群行人替我挡着,根本不用担心会不会被发现。

  可我依然不想继续跟着他们,这对自己实在是一种虐待。

  但是我控制不住,脚步根本停不下。

  万绍晨说的对,也许我将来会喜欢上SM。

  呵呵,还好,他们在火锅店前停住了脚步。

  还好还好,不过为什么内心会有一丢丢小小的失落感?

  我看着这个熟悉的火锅店,这个曾给过我回忆的火锅店。

  此时此刻的林恩恩,不知是怎样的心情。

  我的好奇心也得到了满足,准备调头往回走。

  可是正在这时,我发现,前面那群给我掩护的人突然挡住了正要进入火锅店的林恩恩和朱玉军,并把他俩围了起来。

  事有不妙。

  我在旁边看着,腿有点小抖,小抖而已。

  我知道自己很没出息,但是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

  说害怕,其实也谈不上那么害怕,但是腿就是控制不住地抖,小抖。

  那群人一直在和朱玉军严正交涉着什么。

  看架势,应该是朱玉军惹来的事。

  你惹事,干吗连累人家林恩恩?

  林恩恩你傻死了,快跑啊!人家又没针对你!我急得浑身……小抖。

  可是就在这时,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林恩恩居然先动手了……她给了那群人里带头交涉的人一记重“啪”。

  全场蒙。

  我蒙着蒙着突然反应过来,要开打了。

  人群开始一片混乱。

  我浑身小抖着往人群里钻,终于钻了进去,却发现朱玉军钻出去了。

  不是吧,把重大使命留给我了?

  好消息:一部分人去追朱玉军了。

  坏消息:他们没追上,又回来了。

  林恩恩惊讶地看着我,“你怎么在这?”

  废话,我怎么在这?难不成我变出来的啊?

  我没有甩她,因为顾不上,腿还在抖着,小抖。

  “你快走啊!”林恩恩推了我一把,顺便又踹了不知道哪位倒霉蛋一脚。

  搞笑,我走了,把你自己晾在这?

  那帮人真的生气了,开始动手。

  好消息:他们还算原则,不打女人。

  坏消息:全在打我。

  我没顾得上看林恩恩在干吗。

  只知道天旋地转,一瞬间什么都蒙了。

  好消息:我听见林恩恩似乎在叫别打了。

  坏消息:他们没停。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我从稍微懂事起,第一次打架。

  当然,算不上打架,基本属于挨打了。

  还好,他们的目标本来也不是我,所以没打太久就离开了。

  我半躺在地上,脑子还是蒙的。

  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吗,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不过我感觉得到,林恩恩在抱着我的脑袋哭。

  我还知道,她的怀里软软的,香香的。

  等我完全缓过神来,意识到所有状况的时候,我恋恋不舍地站了起来。

  因为如果我继续靠在她的怀里,我敢肯定,30秒之内我会出现一个不符合剧情发展的反应。

  我看着她,拍拍土,笑了笑,“你没事吧。”

  我知道,虽然我挨打了,但是我肯定酷毙了。

  “去找他吧,他可能正着急。”我说。

  说完,甩了下头发,走了。

  “许松!”林恩恩喊我。

  没回头,又甩了下头发。

  我很好奇的是,她喊我名字,应该是不想让我走。

  可是如果她真的不想让我走,为什么任由我这样走了?

  她为什么不拉住我。

  关于“拉住我”比“挑起群殴”还要困难这件事,其实我还是无法说服自己的。

  但是选择一个“替自己挨打的人”比选择一个“自己深爱的人”要困难很多,这个我还是非常能够理解的。

  我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只配充当替林恩恩挨打的角色。

  虽然觉得有点委屈,但毕竟是自己心甘情愿,怨不得别人,只怪自己太傻。

  我想,做人傻傻的并不好。

  口说无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与香港摄影专家陈老师有关的娇妹子用伟大的实际牺牲事迹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很傻很天真”的人是会出事的。

  但是我想,在此次战斗中我没有还手也是正确的选择。

  打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或者说,打架压根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只有懦弱的,没有能力的,除了拳头再没有别的器官的,或者脑袋和拳头一样大,因为脑袋里只装了个拳头的人才会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

  当然,口说无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很黄很暴力的陈老师,便为我们展示了利用暴力手段提高自己摄影技术的不可行性。

  一个事件映射两个道理,还算是个比较发人深省的事件,不然为什么那么火。

  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每一个现象后面都会有着非常多的大道理作为支撑。

  好吧,想的有点多,可能是刚才强大有力的拳头们大大开发了我的大脑潜能。

  可是这场“潜能的开发”开发得我很委屈,开发得我很想念林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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