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到了一处偏僻之地,那里,有一个坟头。
三王子一路上已经把李元朗的话说给二哥听了,二王子虽然暴怒,但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这七天之期未到,他不能轻易干涉,便也同意了,带了干活的人,将坟墓挖开,然后打开了棺盖。
但是就在打开盖子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吓得“妈呀——”一声,纷纷倒退了好几步。
原来,那刚刚下葬才不过五天的人,已经变成了累累白骨,而那些白骨上,居然还趴着十几条肥肥大大的虫子。
是的,是虫子,绿色的虫子。
它们顶着粉红色的眼睛,似乎是吃得过饱,在白骨上懒洋洋的扭动着,连爬行几步都懒得动,那头上支起的触角,倒是轻轻的抖动着,若不是趴在白骨上,看起来还真有些呆萌可爱。
杜清歌吓得也惨叫着躲到了李元朗的身后,再也不敢向前看一眼了。
众人捂着鼻子,但还是禁不住好奇心,向那里面张望着,李元朗看向那位法师,“法师,你见多识广,这东西,你可认得?”
那法师脸色比那虫子还绿,“我,自然是认得的。”
李元朗道:“那你不妨告诉大家,这是什么?”
法师低下头,有气无力的道:“是食心盅。”
食心盅?
三王子见多识广,自然眉头一皱,“我大哥身上,怎么会有食心盅?”
法师摇了摇头,道:“这个, 我也不知,这食心盅,是我们巫界的不传之秘,师传之技,也必是亲口而授,不得记录书面,能懂此术者,我巫界也是万中无一,可食人大脑,控人心神,将其变成傀儡,此术甚为邪魅,非多年法力不可随意操控,纵使我修练多年,也不曾轻易养成这食心盅,想不到,这食心盅,居然害了大王子的性命。”
李元朗兴灾乐祸的道:“喏,你们也看到了,你们王子,是死在那个,那个什么食心盅上, 我以前听都没听说过,而这位杜姑娘,她就是我们南楚国的一个小厨子,她做做饭还行,怎么可能去养什么虫子?也就只有你们西洛人,才会这么变态的养这种虫子玩,哎呀妈呀,想想都恶心。”
二王子与三王子脸色铁青,他们还能说什么?这很明显,大王子是死在自己人手里,饶是他们调足了兵力,囤积在城外,但如今真相大白,他们总不能耍无赖吧?
李元朗道:“如今这大王子的命案,变成了你们西洛自己的家事,我们南楚人就不便参与了,你们自己处理好了,若是没什么事,我便要带这位杜姑娘,走了。”
“等等。”二王子黑着脸,道:“中了食心盅之人,表面并无任何异样,李典宾,你是如何知晓我亡兄中的是食心盅?”
李元朗自信的道:“自然是,书呀。那一日,你们扣下了清歌,我便回到我李府的藏书阁中查找线索,无意中让我看到了食心盅这一段,我这才想起,当日在千娇阁,大王子无意间抽摞了一下,很奇怪,而后来,他见了那么多美女出场,而居然还稳坐在那里,这和我平时见过的,见到美女就直流口水的大王子完全不像一个人,所以,我就断定,他定是中了食心盅。”
那法师叫道:“不可能,我巫界有令,不得将巫界的盅术留下任何书面记录,以免被心术不正之人学到而为害苍生,你不可能在书中找到。”
李元朗却微微一笑,“法师你肯遵循师道,可不代表这写书之人也一样尊师重道呀,我李家富可敌国,藏书阁更是藏尽天下至宝之书,他能写,我就能看。”
那法师道:“你若拿得出来,我便信你所说的话。”
李元朗道:“那肯定不行,你也说了,这巫界之术是防心术不轨之人,我与法师交往不深,不了解法师为人,自然不敢给法师你看了。”
“你——”那法师气得暴跳,却又无法反驳李元朗。
李元朗转向二王子,道:“对了,我听说,这食心盅一旦养起,便精力无穷,只要有血肉,便可存活数年,而且还会孕育下一代,为祸不小,我奉劝二位王子还是将他们一并烧了吧,绝了后患。这些虫子,”李元朗突然想到一件事,转向杜清歌道:“你看这些虫子长得这么肥,一定很多肉,若是烤熟了,不知道比那蝗虫味道如何?”
杜清歌胃中翻江倒海,“唉呀你讨厌,你恶不恶心?”
李元朗旁若无人的逗着她,“这你就恶心了,你也不想想,你第一次让我吃蝗虫的时候,我恶不恶心?”
二人在这里打情骂俏,二王子也懒得理,便吩咐手下道:“来人,放火,将大王子,火化了吧。”
三王子有些迟疑,“二哥,火化大哥,怕是大逆不道呀。”
二王子深深的叹了口气,道:“为保这一方平安,也只能如此了,放心,父王那里,我去说吧。”
那个曾经要让两个人生死离别的一个劫难,就这样在李元朗的谈笑声中,迎刃而解,杜清歌越来越觉得,李元朗,真的是一个神一般的存在。
也许真的是以前自己太痴迷乔遇,太痴迷那个曾经带给她希望的男人,而让她不敢接受眼前这个人。直到她开始试着敞开心扉,她才越来越发现,原来被一个这么聪明的男人宠着,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李元朗冲三王子拱了拱手,道:“既然真相大白,我与清歌都得以洗脱罪名,那我二人便先告辞了,我二人还有事,有时间再与二位王子闲聊。”
三王子与李元朗自然是客气的,连忙拱手还礼,说些客气话,可二王子却一肚子窝火,连理他都不理。
李元朗也不生气,牵起杜清歌的手,道:“走,清歌,没事了,我们回去。”
他拉着她,可她却没有动。
李元朗回过头来,好奇的看着她,“走呀,怎么了?”
杜清歌一脸的害羞,“嗯,人家,走不动。”
“走不动?怎么了?他们给你上了枷锁了吗?”李元朗有些担心。
杜清歌却一脸羞涩的摇头,“没有,就是刚才看太多吓人的东西,脚软。”
脚软?
李元朗聪明绝顶,怎么会不懂?
他有些为难,“按理说,你也不胖,可是,我终究不是擎天,还是,还是抱不动你。”
杜清歌眼神一亮,“你看,我没说错吧,你终究还是不如擎天?”
擎天在一边听得一愣一愣的,这两个人在说什么,怎么让我无怨无故的躺枪?
李元朗咬了咬牙,“也罢,谁让我刚才说过,我比擎天要厉害一百倍呢,来吧。”
李元朗转过身,背对着她,道:“来,我背你。”
杜清歌这才展颜一笑,“好呀。”说着话,她纵身一跃,李元朗只觉得后背一沉,不禁叫起来,“唉哟,你可不轻呀。”
杜清歌浅笑,“那你背不背?”
“背,背。”说笑着,两个人一起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擎天默默的看着两个人这样相亲相爱的离去,他真替他们感到幸福,杜清歌,这个苦命的女子,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回过头来,他却突然见到,身后那乔遇,脸上阴得要下雨的表情。
他因为咬牙咬得过紧,而让腮部有些轻微的颤抖,擎天看得出,乔遇的拳头攥得紧紧的,他有些担心,“王爷,您没事吧?”
乔遇一伸手,拦住他的话头,他不想听他再说下去,可是擎天去看到,他的掌心里,已经被自己的指甲,抠出了几个血印。
他的愤怒,已经将他彻底燃烧了。
杜清歌,杜清歌,你这个贱女人。
你口口声声的说爱我,你纠缠我,勾引我,还用甜言蜜语诱惑我,还为我生孩子,结果呢,一转身,你就投进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你拿我当什么?
你若爱我,你就应该忍受委屈,留在我身边,听我的话,顺从我的一切,你若爱我,就该在我抛弃你之后痛不欲生,你怎么可以这么快就另结新欢,你难道是冷血的吗?你从一段感情里拔出来,就这么轻而易举吗?还是你根本就没爱过我,一切都是你编的谎言?
此时的乔遇,已经被嫉妒之火烧得不再清醒了,他似乎忘记了,当初,那个背信弃义的人,其实是他,当杜清歌要求他一生只能爱她一个女人的时候,是他违背了誓言,可是,男人都是自私的,他可以自己不要,却不能允许自己不要的东西,被别人当宝贝似的捡去,这会让他十分不爽。
他不想看到杜清歌那么开心快乐,他要看到她痛不欲生,这样,他才会爽。
骑着西洛特有的骏马,杜清歌与李元朗,二人一路前行。
风,吹开她凌乱的长发,那发丝中淡淡的幽香飘起,刺激着李元朗的鼻端,让他神弛神往。
“清歌,你想去哪儿?”他伏在她的肩头,温柔的问。
“嗯,我也不知道,你不是博览群书吗?书上有没有说,这天下哪里还有你未曾尝运的美食?”
“去北面吧,北面的美味很多,他们那里是牧羊一族,有美味的羊肉。”
“好呀。”
冲着阳光,两个人纵马北去。
只是,李元朗却没有忘,他的幸福时光,可能只有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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