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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昆仑一直是修真者的天堂,从混沌开始就立于那里。距今己有几亿年苍桑,但这片人间仙境这些年却被藩人的残暴给带去了一些血色苍茫了。”段缨络指着巍巍昆仑,低声慨叹道。
“巍巍昆仑还是没能阻止西域的铁蹄!”龙霆感慨道。
“光有地面上的兵有什么用,没有一支强大的快速反应的骑兵不是少不了被人骚扰的命运?”施雷望着远处的驿站,满怀感慨。千余年,马背上每一次骚扰边陲,无不仰仗他们快速行进的战马和彪悍凶残的身体。
“后边的人抓紧,从蒙松水旁穿越秦岭最后一道坎,咱们就算进入离山边缘了!”一寒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护队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现实永远与人们的欺骗相左,一寒所说的坎就在秦岭的东北方。一千年沧海桑田,山丘里的雪水不知道何时变了流向,从北折向南,把秦岭和昆仑某个不知名的关口冲做了两段。现在西域和大清在相对平缓的地方交,没时间去重新这崇山峻岭中的要塞,也没在这里驻军。所以,这段城豁口就变成了商队和护队进出西域的理想选择。
实际上,这里距离西域的直线距离没多远。出了这道豁口,就真正离开了中原腹地。入了这道豁口,也等于真正进入了西域。
关山万里。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
只一天,龙霆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起来,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施雷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希,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龙霆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龙霆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昆仑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不知要折磨小桑多久,龙霆心里心疼小桑是心尖也疼。想想一寒大哥他们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这一路上却从来没有理怨上天的不公,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才是铮铮铁骨。
“我一定要赚到钱,让娘的日子过好点,也有点余钱救济下日益苍老的一寒大哥!”龙霆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娘亲,这时候龙霆还只有一些朴素的认识,报效朝庭只是自己的业余使命,不过,后来的历程与他现在的朴素认识大相径庭,这是后话。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施雷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那个后娘本来告诉他,她已经存够和侵吞了他们两人私奔用的银两,他们可以到任何一座城市过衣食无忧的日子,凭施雷的聪明才智,不怕谋不到好出路。
事实上,她并没有与老爷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然而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在乱世中有一番作为。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文天祥,如岳飞。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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