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娴看着坐了大半车,正在吃冰棍的贼,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她在加入警队后,也是凭自身能力,一步步成为了分局刑警队队长的。
经历过的案子,没有100也有80了。
可还是头一次这么没有参与感、成就感的。
她就是上了一趟厕所而已,满打满算连20分钟都不到。
上厕所前,啥情况都没有。
上厕所回来,孙平安把人都抓完了,而且一口气抓了12个。
关键是……这些人身上没有任何束缚。
没有戴手铐,没有捆扎带,更没有抽皮带提着裤子的情况。
偏偏这些人要多听话就有多听话,一个跑的都没有。
试想一下,12个人,如果同时往不同方向跑,凭孙平安一个人,恐怕最后连一个人都抓不到吧!
这可不是开玩笑,而是事实。
12个人,你最多盯住一个追吧!
就孙平安这体型,足以判断出他的体力肯定不咋地。
追死也追不上啊!
到最后,可不就一个都抓不到嘛!
可这些人,居然没一个跑的,老老实实,比幼儿园的小孩子还要听话。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你们为啥不跑啊?”景娴实在是忍不住了,开口询问道。
众贼齐齐抬头看向景娴,那表情,那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个傻逼一样。
“你说。”景娴强忍着怒火,指着最近的一个女贼质问。
“我跑了啊!”
“啊?”景娴愣了一下。
“那你怎么在这里?”
“又被抓回来了啊!”
“还挨了个大逼斗,我现在半张脸还麻着呢!”
“你呢?”景娴看向另外一个身材干瘦,一看身材就特能跑的家伙。
“我不敢跑,我要是跑了,这条胳膊就废掉了。”
“我就是偷了个钱包,还没捂热乎呢!就被抓了,钱包也还回去了。”
“就我这样的,进了局子,最多就是罚款200,拘留3天。”
“我要是跑了,胳膊废了不说,还有可能变成通缉犯,我为啥要跑啊?”
景娴:……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
孙平安坐在副驾位置,看着景娴吃瘪的模样,一脸憨笑。
跑?
宗师级正骨术的反向应用。
点穴术。
真当是摆设?
抓一个,要么卸掉胳膊,要么点个穴,让他半边身子一直麻着。
跑吧!
随便跑。
正骨术反向应用,甭说整个寒城了,就算是整个北方,除了孙平安之外,不动手术的话,没人能正回来。
至于中了点穴术的贼,就更简单了。
就那拖着腿一步一挪的,让你先跑10米,胖爷慢悠悠走过去,薅着头发就给拎回来了。
真以为12个人没想过跑啊!
能出来做贼的,最起码没有笨蛋吧!
真能跑的话,他们谁会愿意束手就擒啊?
还不是真的跑不掉,或者是就算跑得掉,后果也远超他们的所能承受的范围。
做贼而已,偷个钱包,偷个电瓶,偷个电动车而已。
要是真的变成通缉犯,小罪变大罪,何必呢?至于吗?
中巴车驶入派出所大门,12个人排着队下了车,很听话的走进了派出所大门。
负责留守的王晓斌在看到孙平安和景娴后,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大厅挂着的钟。
10点整。
9点20出去执行任务,把路上来回的时间都算上,这才用了40分钟?
这效率……也没谁了。
然后,就是分开审问,走程序。
孙平安负责审讯的,是那唯一的一个,偷电瓶的小偷。
“姓名。”
“张元。”
“年龄。”
“18岁。”
孙平安微微皱眉,18岁,刚刚成年。
“18岁,没上学?”
“8岁的时候,我爸妈出车祸死了。”
“我被伯伯收养,我爸妈的赔偿款,还有我家的房子,都被我伯伯给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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