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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汇报会,因为王宏和陈观的激辩,拖了时间。
市长于堔刚呵斥了王宏,市委书记沈全接着就说到:“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事情,还有一点,陈观没有说清楚。那就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可能是愿意通过划定五龙峪旅游景区范围,然后通过将农用地、林地、山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再转为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旅游专用建设用地的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这样的话,公司虽然一下子拿那么多征地补偿款很困难,说不定需要贷一大批款,但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减少了参与分红的股东数量,现有股东的收益和投资回报率将会大幅度提高。但是,这样做的话,五龙峪村上千口人就变成了失地农民,无地可种,将来吃什么、花什么就是个大问题,那就是把好事儿办砸了,富裕了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们,坑了五龙峪那些没有钱入股的老乡们。现在这种办法,动员老乡们以承包责任田、林坡、竹园的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既保证了五龙峪旅游景区的顺利开发建设,又保证了群众的利益,所有村民都是公司股东,不但可以从公司经营中得到分红,还可以在公司化经营的理念指导下,科学种植,提高土地收益率。这件事,办的好,办的漂亮,办的富有创新精神,符合党的富民政策,符合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我们天天大会讲小会讲,反复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现在看来解放思想仍然任重而道远!好了,明水县回去按照于市长的指示办!土地局继续汇报!”
于堔是摔书呵斥,沈全的话更难听,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说王宏的思想有问题!
王宏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犯众怒了!
五龙峪旅游景区是明水县的重点项目,是明水县委、县政府决策建的。为了尽快让白家大院开业,明水县包括市直部分职能部门都抽调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五龙峪指导帮助工作,开业时市四大班子领导都亲临剪彩、祝贺,等于说五龙峪旅游景区是水泉市、明水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重点项目,那么多领导眼都瞎了,都看不见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对不对?就你王宏日能?
这一刻,王宏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愚蠢,被嫉妒弄晕头了,竟然在这样的汇报会上挑刺儿,犯了官场规则,得罪的不但是张德清和陈观,等于是把市领导和明水县的领导们得罪完了!
干部干到张德清、王宏这样的级别,干什么事情都得沉稳、讲究策略。象今天这样的事儿,如果王宏从群众举报中发现了五龙峪旅游景区确实存在非法大面积侵占耕地的问题,不应该在汇报会上直接揭出来,而应该立即向主管副市长汇报,听取指示,最起码也应该是先和明水县委、县政府沟通,迅速查明真相,再视情况向市领导汇报。象他这样事先不汇报、突然之间端到会议上,不要说是打张德清的脸了,连他的主管副市长的脸都打了!
虽然心乱如麻,但王宏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还能够沉得住气,接下来就根据张德清汇报中涉及的修建高速、修建铁路、修建机场的占地问题,做了简要汇报。
王宏汇报的很简单,那就是根据现行土地政策,如果修建桑园通往水泉的高速公路和铁路、修建水泉机场的话,只要项目完成立项,就可以向上积极申报征地,土地局一定积极工作,支持市里重点建设。
这个态度还不错,主持会议的王文华书记挥手让他坐下了。
接下来各单位的发言就走上正题了。
市宗教局因为知道此事早几天,准备的很充分。
宗教局是个小单位,下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总共也就7个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三个科长,一个司机。今天参加会议的一下就来了三个,除了参加讨论会的副局长向秀丽和宗教科长莫文端外,局长薛亦飞也按要求准时到会。
宗教局平时事务少,难得有一次向书记、市长汇报的机会,薛亦飞显得很兴奋,说话时声音很大,拿稿纸的手都在不停滴颤抖!
薛亦飞汇报说,据他们了解,现在全国各地要求兴建佛教寺院和道教宫观的很多,表面上说的都是方便佛教信徒,实际目的都是为了带动旅游业发展。省内各地市也有要求兴建佛教寺院和道观的,甚至还有要修建中原大佛的,说白了也是为了带动经济发展。现在的情况是,香火鼎盛的寺院,确实能带动一方经济,但也有些寺院门庭冷清,对经济带动的作用不大,甚至是没有。还有些寺院根本就无人问津!
从管理体制上说,现在的寺院道观分属两个不同系统,一部分属于佛教协会、道教协会管理,这部分佛教寺院、道观一般都名气大、香火鼎盛,有相当数量的信众,也有住院的和尚、道士;另一部分属于文物系统管理,作为文物遗存进行保护。这部分寺院、道观都没有修行的和尚、道士,由于文物部门经费有限,日子非常难过,许多寺院、道观都租赁给个人或商业公司进行经营。
薛亦飞说,从国家对宗教场所审批制度上讲,由于文革中绝大多数宗教场所都被破坏,僧侣、道士被遣散,因此,粉碎“四人帮”后,随着改革开放对外交流的需要,国家开始逐步恢复和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一些被损坏的寺庙道观得到重建和修复。可以说,现在是修建寺庙管制最松的时期。不过,现在内部掌握的政策是重建和修复寺院,只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能够有保证,获批的机会就很大。新建寺院、道观,中央财政一分钱不给,也不允许地方财政予以投资,全靠宗教界自筹,原则上也不予审批。
这都是政策,陈观听的非常认真,一字一句都记到了笔记本上。
具体到五龙峪旅游开发公司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项目,薛亦飞说,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项目不能以五龙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申报,按国家宗教政策,必须由宗教团体申报,或者是以大云寺重建委员会这样的组织名义申报。根据现行政策,重建大云寺项目,因为属于古寺重建,审批程序明水县政府先审批,然后报市政府审批,然后报省政府审批,并向国家宗教局备案。这样,获批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还有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拨款的可能。
奉建大佛立像属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建大型露天宗教塑像,是新建宗教活动场所项目,必须经过省市县层层审批后,报国家宗教局审批。按政策规定,不可能争取到一分钱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而且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佛教在该地区有悠久传播历史,信教者众多;二是当地信众有强烈要求,并征得当地居民同意;三是拟建造的大佛立像符合佛教教义;四是有必要的建设资金;五是符合有关建设规划要求。
实际上,九十年代的政策非常宽松,要是再往后5年,建设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就要很严格了,政策也更严密。
讲完政策,薛亦飞就说:“沈书记、于市长、各位领导:整个水泉地区没有一座寺庙,不利于维护宗教信仰自由,也不便于佛教徒开展活动。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可以填补水泉没有寺庙的空白。特别是大云寺史有明载,能够见证大唐文化,历史悠久,应该抓住机遇,尽快重建。奉建大佛立像,必然会成为我市乃至全省的宗教文化标志性景观,意义重大。我们宗教局向市委、市政府表态,全力以赴配合明水县做工作,争取尽快得到国家局、省局批准!”
沈全笑着说:“薛局长的积极性很高,决心也很大。我问你个问题,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都需要由宗教团体申报,我们没有佛教协会,也没有有名气的佛教大师,怎么办?就算是搞个大云寺筹建委员会,里面也得有大德高僧主持,不然的话硬条件就不符合要求。我提个思路,你们琢磨琢磨。那就是我们能不能把搞中原大佛的高僧请来,让他们参与我们的工作,就把我们的大佛立像建成中原大佛。这样,我们有了大德高僧参与的佛教机构,也可以避免不同地市重复投资,一举两得么!”
这是个好主意!
陈观听得两眼放光,他本来就想着要请大德高僧来主持大云寺呢,没想到沈书记也是这想法,而且比他想的更全面、更透彻!
看来,前天给沈书记汇报后,他一直在研究此事呢!
薛亦飞回答说是如果能这样做最好,可以减少项目审批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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