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剑是小枪
“您来了,苏先生。王先生正在等您!”
就在王越坐在床上放好电话后,门口外就传来正往外走的护士说话声。
随即脚步一响,就正看到一脸沉静的苏明秋推门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护士,手里拎着一个大大的保温煲。
“好点没有?你昨天肚子上挨的那几枪可是真够吓人的,差一点就进了丹田,要是那样,师弟你这一辈子可就毁了。”许是因为昨天的事情,苏明秋说话时对王越也显得更加亲近了一些。
“不过,我也没想到,你的身体居然可以强横到这种地步,连冲锋枪的子弹都打不透。单是这份本事,就简直比什么横练硬功都要可怕的多了!你身上的那几颗子弹取出来以后,我看了一下,好家伙!入肉不过一两分分,然后整个弹头就都撞的瘪了,厉害!!”
苏明秋走进门来一边坐在床前的椅子上和王越说着话,一面亲手打开保温煲,顿时整个房间就充斥了一股子浓浓的鸡汤味和一种淡淡的药香。王越的拳法本来就是他教的,所以苏明秋自然也知道,王越以前是从来没有接触过武术中的硬功的,当然也就根本没有练过。子弹之所以打不透他的身体,完全就是因为王越自身的身体素质已经强横到了一个连他都为之骇然的地步了。
而至于其中的原因,王越不说,苏明秋也不问,时间一长他也就见怪不怪了。像是上一次,王越杀了古德里安,被上千人包围,身上也中了几枪,但那几枪大多都是手枪弹,几乎连王越的皮都没有打破,所以苏明秋尽管知道却也能很快就接受了。
哪像现在一样,亲眼看到从王越身上取下来的子弹头,一颗颗都撞成了铜片也似,饶是他早就对王越的天赋异禀有所了解,但这一次见了却也不由得连连咋舌不已。
“子弹取出来以后其实就已经没事了,都是些皮里肉外的小伤口。只是我年轻,中枪的部位又有些敏感,所以不太敢自己动手取子弹。幸好七叔你在,就又借了您老一回光儿。”
王越笑着晃动了一下身体和手臂,站起身在地上来回走了两步,示意自己已经完全没事了,然后便接着问了一句:“雨晴她们两个现在怎么样了?”
“水嫣那边还可以,只是镇静剂过后的副作用,估计睡到下午就差不多没什么事了。至于雨晴这边儿,和你说的差不多,受惊过度又淋了大雨,昨天来的时候就开始发烧了,不过现在烧已经退了,医生也给挂吊瓶,还没醒呢。这孩子从小没娘,所以小时候我怕她吃苦,教她练拳的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现在功夫虽然还可以了,但却还没见过几次血。早知如此,以前我就该让她也接触一下咱们这个圈子。”
苏明秋摇摇头叹了口气,随后抽出汤勺和筷子递给王越。
“这是昨天晚上我专门让人做的药膳,一整只乌鸡里面加上当归,黄芪,和一根二十年的山参,整整炖了十多个小时,正合你手术后,弥补元气用。咱们练功夫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在肚子上胡乱动刀,这次没给你开膛破肚,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来,师弟,喝了汤吃了肉,你就没事了。”
王越一听,果然就觉得腹中有些饥饿。点点头,再提鼻子深吸一口,“嗯,火候十足,药味进去了。”说罢一扬脖子,也不管鸡汤烫是不烫,张口便是一阵鲸吞牛饮,不到半刻,就把整整一煲的东西全都吞到了肚子里。
吃的兴起,他甚至连鸡骨头都吐一根,上下牙一错,三下两下就给嚼地粉碎,算是补了钙了。
而苏明秋见王越吃的“痛快”,心里也是高兴,再一看他吃完东西,额头上却是连一点汗珠都没有,心里更是连连点头。立刻知道王越这是功夫练到了家,身体机能异乎寻常的强大,所以消化好,吸收更好。
一般人吃这种药膳,几口汤下肚,就会浑身大汗不止,但王越吃了整整一锅,却连一滴汗都没有出。一整只鸡连同药材,刚一被他吞下腹去,转眼便给吸收的七七八八了。
这就是拳法中所讲的“炼精化气”,炼化的其实大部分指的就是这些外来的食物和营养。练拳的人虽然讲究先天禀赋,但身体要成长吸收的却是后天的营养,水谷运化,肠胃吸收,光凭身体本身的那点潜能却是远远不足以弥补身体的消耗的。是以内耗不足,就要从外界摄取。
而民以食为天,历代拳家也都是人生父母养的。只不过一般人平常吃的是米面蔬菜,练拳的人要求的就更高一些而已。需求的量也大,多是肉食一类的东西。其中有条件,讲究一点的最好就是吃药膳,人参,虫草,鹿血,虎骨,熊胆,各种滋补的中药,或是泡酒,或是制药,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消费之大,普通人根本想象不出。
正因为这个,所以一直以来才有人说“穷习文,富习武”,这都是有真正道理的。穷人家的孩子练武,打熬力气,要是没有东西进补,时刻滋补全身,那就等于是把自己的血肉和骨头拿来熬油,时间一长,别说是功夫练不出来,身子骨肯定就先垮了。五痨七伤,最后不得好死。
“出去以后,告诉外面的人,一个小时内不要进来打扰我。”
等到王越放下碗筷吃完之后,跟着苏明秋一起进来的护士立刻上前收拾,刚往外一走,身后就传来了苏明秋的声音。
这人应了一声,扭头出去,等到房门被从外面关上后,苏明秋突然从门口的走廊处拎回来一个长方形的匣子,然后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两口木制的短剑来,两尺来长,自己拿了一口,另外一口就递给了王越。
“咦?七叔你还会剑术?”
王越伸手把剑接过来,眼神一动,脸上不由现出一抹诧异的神色来。
苏明秋是这世上一等一的拳法大家,这个自是不需赘言的了。可他认识苏明秋这么长时间,王越见过他练拳,练枪,却从来不曾见过他练剑。
“怎么?师弟是不是觉得有些奇怪?”苏明秋自然明白王越这时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不过他也不多解释,只是把手里的木剑一抬,随便起了一个架子,“你看我这个架子,有什么门道没有?”
“这是三七步?还有横拳架……。”闻言之下,王越不由把眼睛一眯,然后就从苏明秋摆出来的这个架子中,看到了许多自己十分熟悉的东西。
脚踏三七步,起横不见横!
如果暂时忽略了他手中那把短剑的话,那苏明秋现在的这个起手式,岂不就是苏家六合拳中的横拳架子么!!
“对,就是横拳的架儿。不过,这一个架子用在剑上,就又有了新的名堂,叫做‘翻浪势’。咱们唐国的内家功夫里,拳法剑法本来就是相通的,功夫到了一定地步后,触类旁通,义理相合,走到最后都是殊途同归。所以历代以来,许多拳家其实也都精通剑术,尤其是道家太极一脉的高手,虽以剑术闻名天下,但这一派的人在入门之初却都要先练拳,拳法要是练得不好,那就连剑都拿不得。咱们苏家的功夫虽然是枪拳,脱胎于古代战场上的大枪术,但殊不知剑乃是小枪,两者之间不论是用法还是练法,实际上都差不太多。你看我手中这短剑,长不过二尺,拿在手里和你那杆大枪的枪头又有什么区别?”
说话间,苏明秋又拿起一旁的大枪枪头,互相比量了一下,彼此之间不管长度还是形状,果然是相差无几。
昨天在打扫战场的时候,王越的那杆大枪,也被常真如的人找到了,几下一拼凑,合起来就有一丈两尺长,拿在手里少说也有百十斤重,而最长的那一段,破开地面深陷其中,当时也让所有见到的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在常真如是见过这一口大枪的,连夜取回来就给王越送了过来。
“大枪虽然好用,但这年月到底不比从前,这么长的家伙拿到哪都不方便。我看你手里也有一口细剑,虽然和咱们唐国的剑器大有不同,但用剑之法说到底也是大同小异,既然如此我就干脆教教你怎么用剑。也好在关键时刻,再要碰到诸如昨天那种事时,不至于让你赤手空拳,束手束脚。”
苏明秋手拿木剑,稍稍给王越解释了一下。
“原来里面还有这个道理。”王越点点头。
苏家秘传的六合大枪,乃是千百年来流传在唐国将门兵家中冲阵无双的绝世杀法。大将军马踏连营,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护住,枪头寒光四处,鬼哭狼嚎,那是足以杀个七进七出的。这种本事,杀起人来那当真是可以把人当成麦草一样来收割的!
但时至今日,时代变迁,冷兵器尤其是这种大型的冷兵器便早已退出了历史的潮流,别说拿着上阵杀敌,就是在自己家里练练,都换成了没了枪尖的白蜡杆子。像是王越那杆大枪,为了方便携带,甚至分成了几节,用时还要像拧螺丝一样连接起来,虽然通体纯钢,韧性十足,但到底已经是失掉了一些大枪的本来面目。除非蓄谋已久,就是要杀人了,不然谁能时时刻刻拿着这么个大家伙,满世界的乱转呢!
相比之下,剑虽然也不适合在什么场合下都明目张胆的佩戴,但好歹是短了许多,想要带在身边也没那么麻烦。实在不行,长剑不可以,不是还有短剑么,一尺两尺的,如同苏水嫣一样贴身藏着,一般人也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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