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梅的命真的好苦,三个月前她拉着丈夫聚民离开山村,踏上大都市,希望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之所以离开,完全是为避开对叶小天的纠缠,石女的身体也让她自惭形秽。
她太爱叶小天了,甘愿为他去死,因此不想打扰男人跟杏花的生活,离开窝头山,眼不见也就心不烦了。
她跟聚民乘坐拖拉机,首先来到公交车站,目标H 市。
因为H市是距离窝头山最近的大城市,比较发达,活儿很好找。
汽车开啊开,走一站倒一站,早上出发下午才到。
下去汽车,她俩跟着人流走进人才市场。
市场里熙熙攘攘,好多都是乡下人,都在等着有人招工。
山里出来的农民没文化,没学历,因此只能找体力活儿,大部分进的都是装修队跟建筑队。
春梅不怕吃苦,就是想靠自己的力气活下去。
她的目光十分焦急,眼睛也来回踅摸,希望可以被人雇工,可等啊等,一直等到天黑,也没人联系。
晚上,她跟聚民住在一座桥洞子下面。
“聚民,你饿不饿?”春梅一屁股坐下问。
“嗯,饿!我想吃东西。”聚民说。
春梅叹口气,从包里拿出干粮,乡下人就这样,能省钱就省钱。
聚民大口大口咀嚼,心情却十分美好,因为他傻啊,傻子是没烦恼的。
春梅累一天,靠在桥洞子里闭上眼睡着,夜风很冷,但她却没有感觉。
睡梦里,她的身体开始蠢蠢欲动,全身瘙痒不堪,那个地方也特别难受。
虽然是石女,但她仍旧有着渴望男人的冲动。
那种冲动就好像无数只小虫子在身体里爬,钻过来钻过去,爬到哪里哪里就酥麻难耐。
“嗯哼!”春梅的嘴巴里发出一声嘤咛,脑海里出现了叶小天的影子。
她幻想叶小天就在她身旁,抱她的肩膀亲她的嘴唇,男人的手蜗牛一样慢慢滑进她衣服里面,在她的胸口上不断抚摸,激烈的舒畅就流遍全身。
她还幻想叶小天摸她的肚子,一路向下,一点点探触到神秘莫测的地方。
男人的大手很粗糙,上面有很多老茧,拉得她浑身又酥又麻。
很快,春梅有了反应,那里开始洪水泛滥,弄湿的却是自己的手。
她一遍一遍抚摸,一遍一遍呼喊:“小天哥你在哪里,妹子想你,真的好想你,快来啊,拿走我的身体,拿走我的魂……。”
石女的残疾一点都没影响到她正常的生理反应,脑子里如梦如幻。
不知道过多久,她终于接连打几个冷战,全身痉挛,痉挛过后心情慢慢平复,升起的却是更大的惆怅。
想着自己凄惨的命运,她嘤嘤哭起来,根本不知道睡多久,竟然被一阵躁动惊醒。
睁开眼一瞅,不由吓一跳,只见聚民倒在地上同样在抽搐。
男人四肢僵硬,两手伸开好比鸡爪,口吐白沫,牙关紧咬。
“啊!聚民哥你咋了,这是咋了?”春梅大叫一声。
因为知道聚民的老毛病又犯了,小时候逮兔子,从山崖上掉下来,他摔坏了脑子,落下羊角风的病根。
这种病不知道啥时候犯,严重的话会咬断自己的舌头,有时候忽然就好了,跟正常人差不多。
聚民不能说话,只能在地上翻滚,白眼上吊,显出祈求的表情。
“啊!来人啊!救命啊!”春梅只能呼喊求救。
但四周静悄悄的,三更半夜,人毛都看不到一根,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没办法,只能自救,立刻拿出手绢塞进聚民的嘴巴里,防止他咬伤舌头。
忽然想起叶小天说过,羊角风病人上来,一般都要按人中。
春梅立刻利用拇指狠狠掐在聚民的嘴唇上,好担心男人死掉。
两个人在暗夜里颤抖,失魂落魄,根本不知道怎么办。
不知道过多久,聚民才恢复平静,倒在地上睡着了。
春梅抬手摸摸他的额头,发现男人的体温很高,原来聚民发烧了,最起码三十八度。
“聚民哥你挺住,俺去给你抓药!”春梅知道必须让男人敷药,不然聚民的病会加重。
他把男人放在干草上,一点点爬上大桥。
极目远望,附近根本没有医院,也没有药铺,她的心情失落而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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