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让你当护林员,你偷听动物心声 > 第100章 平头哥的礼物:蜂巢!

“当然!鹿能够再生的器官仅仅只是鹿角!”

秦安笑道:

“研究表明,只需要五十天,鹿就能长出一对新的鹿角。”

“每天平均能长两厘米。”

“尤其是驼鹿,速度更快。”

“每天能长三厘米。”

“这是目前世界上发育最快、再生最强的器官。”

“没有之一!”

听到此处,观众们终于长长的松了口气。

原来只是再生鹿茸。

勉强还能接受。

如果再生心脏的话,可就太逆天了!

可秦安接下来的一句话,还是让他们无比震惊。

“除此以外,鹿还拥有超级血液。”

“鹿血中拥有一种特殊的免疫分子,是人类的好几倍。”

“正因如此,当鹿不小心误食了毒花、毒草、毒蘑菇后,并不会死掉。”

观众们目瞪口呆。

集体懵逼。

约莫十秒钟后,这才陆陆续续的开始扣字。

“两个字形容,牛逼!”

“不愧是大自然的死侍,果然有着超乎常人的本领!”

“超级血液!再生器官!身体自愈!每一种都是我想拥有的!”

“鹿:请叫我超级英雄!”

“难怪古代皇帝有事没事就喜欢吃鹿肉、喝鹿血!”

“主播赶快尝一尝地上的鹿血,不要浪费!”

“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小白龙:我们为什么要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不就想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如果唐僧不小心磕破了皮、流出了血,我们偷偷尝一口,就能长生不老!”

“唐僧:难怪我们每次剪得指甲和脚皮,都不见了踪影!”

“吴承恩:你们是懂西游的!”

“希望有一天我可以被鹿咬一口,说不定就可以拥有鹿的能力,从此化身鹿侠!”

“蜘蛛侠:咋滴,你叔叔也死了?”

观众们尽情调侃。

直到这一刻,他们才明白为什么秦安任由受伤的白唇鹿离开。

人家完全可以自愈,根本不需要秦安的帮助。

秦安深吸口气,道:

“既然白唇鹿不需要帮助,那我们赶紧去找平头哥。”

“也不知道它独自一‘獾’去干什么了。”

话音未落,已经带着阿宝原路返回。

阿宝知道平头哥是从哪个方位离开的。

因此,它在前面主动带路。

本以为要跟昨天一样,需要找寻很久。

谁成想……

十分钟不到,就看到了平头哥。

只见它正火急火燎的跑来。

满头大汗。

气喘吁吁。

看上去十分狼狈。

再看它的怀里,正抱着一个黑不溜秋的圆球。

差不多有足球大小。

认真打量,那分明就是……

蜂巢!

嗡嗡嗡!!!

蜜蜂陆陆续续的飞舞而出。

而在平头哥的身后,还有一群蜜蜂正在拼命追赶。

乌泱泱的一片。

看得人头皮发麻。

“卧槽!”

秦安忍不住的爆出国粹。

转身就跑。

“阿宝,快跑!”

阿宝也注意到了密密麻麻的蜜蜂,急忙停下脚步。

跟上秦安。

平头哥看到秦安和阿宝,仿佛看到了亲人。

面露惊喜。

急匆匆的就跟了上来。

就这样,秦安和阿宝在前面跑,平头哥抱着蜂巢在后面追。

最后面,还有数不胜数的蜜蜂。

场面一度非常壮观。

观众们不由得想起小时候与伙伴们捅马蜂窝的日子。

“哈哈哈哈,现在的画面也太搞笑了!”

“阿宝跑快点,不然就要被蜇成猪头了!”

“我和发小上小学时,也经常捅蜂窝!”

“过来的人经验告诉你,捅完蜂窝以后,不需要跑的比蜂快,只需要比伙伴快就成!”

“没错!我有个发小穿着拖鞋捅蜂窝,跑的那叫一个慢,蜇的那叫一个惨,他为我吸引了大量的活力!”

“好一个死道友不死贫道!”

“平头哥疯了不成,为什么要抱着蜂巢跑?”

秦安也有这样的疑惑。

他边跑边竖起耳朵。

偷听着平头哥的心声。

“大哥,别跑啊!”

“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

“新鲜蜂蜜!绝对够甜够美味!”

秦安满脸黑线。

有苦难言。

不愧是好战分子,准备的礼物都如此特殊。

“你丫的要么把蜂巢丢掉,要么不要跟着我们!”

秦安忍不住的大吼。

因为已经有蜜蜂追了上来。

正在头顶盘绕。

“好嘞,大哥,我听你的!”

平头哥想都没想,将蜂巢丢出。

啾!

秦安本以为平头哥会将蜂巢丢向后方。

谁成想……

蜂巢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径直落在秦安面前。

秦安当即眼睛圆瞪。

待在原地。

阿宝更是完全懵逼。

一人一熊猫,傻愣愣的看着面前的蜂巢。

直到又有一群蜜蜂从蜂巢中窜出。

“跑!”

秦安歇斯底里的吼道。

刚刚转身,却看到阿宝早已经跑了。

准确的说,应该是滚。

它将自己的身体团成团,咕噜噜的滚了出去。

这时候跑已经来不及了,确实需要滚。

“你丫的是不是看过《凡人修仙传》,咋跟着韩立学坏了呢!”

秦安边吐槽边狂奔。

此时此刻,他只想给平头哥一脚。

这家伙简直就是猪队友。

像极了打《王者荣耀》时,自己明明已经残血,可就不是不肯回家,结果被诸葛亮一个大招收割,成功刷出被动的坑货。

更像是看到四个队友全部残血,还操控着关羽,将吕布推到队友脸上,让吕布一刀劈死所有队友的脑残。

很快,秦安就追上了平头哥,大声质问道:

“你疯了?”

“为什么要把蜂巢丢在我面前?”

平头哥大眼睛一眨一眨。

一脸无辜。

“大哥,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当然要丢给你。”

“何况,你刚才也没有说,让我丢向哪里啊!”

我靠!

这一刻,秦安真的很想骂街。

如果不是念在平头哥一片好心,早就出手将其胖揍一顿了。

对于蜜獾来说,蜜蜂就是最好的美食。

平头哥想将最好的留给秦安。

以至于一直抱着蜂巢,不愿松手。

如果仔细观察,定能看到它的身上有很多蜂刺。

乃至现在,都有很多蜜蜂爬在它的身上。

即便如此,它都一声不吭。

不仅颇能忍耐,而且一片好心。

平头哥只是单纯的想送礼物。

只可惜,干了一件大蠢事。

秦安眼珠子一转,道:

“我记得前面有条小河!”

“我们就朝着那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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