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被列入嫌疑人,主要是她曾经放过一句话:“如果你不跟她摊牌,我保证,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
这句话代表着什么,如果于磊不摊牌和赵虹离婚,那么刘红会用一种极端的方法,解决掉这一切,或是杀死于磊。
当然,这句话不能作为证据,所以,只是把刘红列入了嫌疑人之列。
在当年留下的卷宗里,有两点分析。
第一,从刘红的态度以及当时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于磊和赵虹的家庭关系并不和睦,甚至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是没办法知道,两个人感情破裂,是不是因为赵虹被强有关。
第二,家庭的不和睦以及外部的原因,会不会是导致这起命案的主要诱因?
刘红和于磊的相识,是在于磊被同事拉去按摩开始的。
于磊那时候应该处在感情最饱满的时期,因为两个人已经结婚两个月了,可是,于磊却和同事跑去了按摩院,这预示着,于磊那时候的心思,并不在家庭上。
刘红描述,初次见到于磊的时候,就能看出,他并不开心,而且有种心事重重的感觉。
在刘红脱掉于磊衣服的时候,于磊表现出的那种落寞,伤感让刘红注意到于磊,在两个人一番欢愉之后,刘红和于磊聊了很久。
那一次,刘红没有收于磊的钱,反而留下了他的电话。
最初的刘红,只是想劝劝于磊,生活要开心,那时的刘红还没有喜欢上于磊,可是聊着聊着,却发现,于磊这个人的性格,与她很合,慢慢的,吃饭,看电影,去宾馆……
再之后,于磊经常打着加班的借口,成宿不回家。
刘红曾尝试问于磊,是不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但是于磊从来不提,再之后,两个人的感情升华到一定程度,刘红提出,要和于磊永远在一起。
于磊也是同意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于磊又始终不肯迈出这一步。
刘红不止一次威胁于磊,如果他不肯离婚,刘红会使用非常手段。
因为这些话,被于磊的同事听见,所以,当警方排查线索,问询的时候,锁定了刘红。
但是当时刘红否认了她杀害于磊和赵虹的事实,并且,刘红也的确不具备单独作案的能力,如果她作案,必然有帮手,可当时警方调查了刘红所有的社会关系,她不是方成县本地人,她的社会关系也并不复杂。
虽然来方成县有一年之久,但是她的活动范围,基本都是在按摩院,直到遇见于磊,才时常出来。
当时警方在假设案发现场的时候,也曾分析出另一种作案可能,凶手根本没有撬窗进入,而是熟人作案,敲开门,进入房间,趁机掐死两个人。
虽然在尸体的毒检中,没有发现什么有毒成分,但是不排除对方使用了小剂量乙醚,或者其它物品,使被害者暂时昏迷,从而掐死他们。
如果满足这种条件,刘红作案的可能性非常高。
在反复询问,已这个方向作为突破口的时候,刘红终于承认,在二月二十八日那天,刘红的确曾去过于磊家,但那是下午,并不是晚上。
而那时候,于磊和赵虹还没有死。
刘红是假冒于磊同事,说于磊有东西落在单位,所以去送东西。
刘红当时的目的,只不过是想要给于磊施压,她不想逼于磊太狠,所以那天去,只是假冒同事,让于磊感到压力,更让于磊明白,自己随时可以再去,随时可以说破一切。
那一次,也是刘红和赵虹第一次相见。
赵虹似乎看出了什么,可是她没有说破,也没有给于磊任何脸色,越是这样,刘红越觉得没趣,私下里警告于磊两句,催他尽快以后,刘红走了。
谁也不想,那天晚上,出事了。
有了刘红这番供述以后,她的嫌疑似乎更大了。
在警方提出三次尸检,看看能不能再找出任何线索的时候,于磊和赵虹的尸体,却早已经被火化。
这出乎了警方的预料,因为警方当时并没有收到尸体火化的通知,通过了解才知道,是于磊的哥哥于强,强行要求火化的,因为案情没有重大突破,尸检已经做了两次,所以,家属强烈要求下,只能火化。
因为刘红始终不愿意提起可以证明她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据,所以,侦查员只能不断从刘红身上,从她的关系网上寻找突破口,大概是不厌其烦,刘红最终交代。
那天晚上,从于磊家出来的刘红,并没有什么胜利的喜悦,甚至,还有一些伤感和无奈。
她表面上看挺强悍的,实际上,她是一个比较内向的女人,她很害怕于磊会食言,会放弃这段感情。
或许是犯贱,刘红告诉侦查员,她是动了真感情的,她不求别的,只求能和于磊一起走完余生,哪怕于磊一分钱不赚,哪怕她累死累活干一辈子,养活于磊都行。
尤其难得一点,于磊不嫌弃她是做皮肉生意的。
在她最伤感,最难受的时候,她去见了一个人,于强。
她和于强认识,要比和于磊认识还要早,于强早先就是她按摩院的常客,但是每一次去,并不会经常选她,但是选过几次以后,一来二去就熟了。
后来刘红和于磊处上以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撞见了于强,一来二去,就彼此知道了。
但是于强并没有表现得和刘红很熟,刘红自然也清楚,她也不能和于强走的太近。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自己的女友和自己的亲哥经常上床,那么这种感觉会很不爽,甚至,会让于磊反感刘红,从而不再搭理她。
所以,刘红从来不会当着于磊的面,说起和于强有关的半句话。
然而,那天她真的很难受,见了于强以后,让于强陪她喝了很多酒,这顿酒局,刘红张口闭口都离不开于磊,于强也就顺着她安抚了一番,可是,喝着喝着,就醉了,甚至之后的事情,她不记得了。
她只记得,第二天醒来,旁边躺着于强,而她们,已经身在宾馆。
刘红表示,自己喝了那么多酒,而且和于强出去开房,怎么可能有时间,有能力去作案?
然而,刘红所提起的,证明她不在场证据的那个人,却是第五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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