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俯冲而下,直接将那只嘴里叼着一块肉块的动物,蹬下了树干。
赶到树屋,陆奇看到了这只动物。
竟然,是那只母花豹!
此刻,母花豹刚刚灰头土脸的站起身。
树枝上的雄鹰,已经再次俯冲而下。
再一次,将它蹬得连连后退,差点都站不稳。
‘我去,逼王雄鹰原来这么猛的吗?’
陆奇放下疣猪,看着这一幕,脸上微微诧异。
这只花豹,体型和疣猪相差无几,体重起码也在150斤以上,却被一只雄鹰压着打。
陆奇感觉,自己好像,有点低估了雄鹰的实力!
不过,花豹虽然是踉跄后退。
却是始终没有放下嘴里的肉块。
“竟然还受伤了?”
陆奇再次感到了一丝意外,花豹退走的时候,是一瘸一拐的。
很明显,它已经受伤了。
“雄鹰的那一扑,竟然伤到了它,不科学啊……”
仔细一看,陆奇这才发现,伤口是在花豹的左前肢。
“不对,这个伤势,它之前就受伤了。”
花豹的左前肢,靠近肩膀的位置,有一道长长的伤口。
伤口上的血液早已凝固。
很明显,它早就受伤了。
只是,陆奇看不明白,花豹这种情况,为什么不扔下口中的肉块,或者直接钻进更深的树林,逃走。
钻进密林的话,雄鹰就拿它没办法了。
而此时,一旁的狒狒一马当先,已经冲了上去。
换做是以前,狒狒肯定是不敢招惹花豹的。
不过,刚刚捕猎了一只疣猪,现在,它很勇!
加上雄鹰的攻击连连得手,这也让狒狒产生了一种“花豹也不过如此”的错觉。
然而,让狒狒没想到的是。
它冲上去的一瞬间,花豹丢下肉块,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嗷呜~”
转眼,只见三只小花豹,出现在了母花豹的身边。
陆奇微微动容,制止了雄鹰和狒狒的攻击。
昨晚的时候,天色太暗,他并没有看清三只小花豹的样子。
现在,他忽然明白了。
为什么母花豹会对肉块如此执着。
这是三只毛发蓬松的小花豹,瘦得只剩皮包骨。
想来,母花豹的奶水,恐怕,早就干了吧。
此时。
三只小家伙,紧紧地将身体贴着母花豹,瑟瑟发抖。
显然,它们也感觉到了危险。
陆奇淡淡的笑了笑,缓步走到母花豹面前。
“你现在应该很饥饿……受了伤,你不要说捕到猎物了,恐怕还会沦为其他肉食动物,比如,野狗,鬣狗,狮子的猎物。
我有个建议。
成为我的宠物,我可以保证你和你的孩子安全在这里生存下去。
我可以给你提供食物,包括医治你的伤势也不是问题。”
回应陆奇的,是花豹的怒吼声。
陆奇并不在意,继续说道。
“这一次,你偷肉块的事,我可以不计较。”
“好好考虑考虑,我只是不想看你的三个孩子,被鬣狗吃掉而已。”
花豹是如何受伤的,陆奇不知道。
或许是它在捕猎某只动物的时候受伤,又或许是昨晚和鬣狗的一战,导致了它受伤……
但是,现在的情况,这只花豹的处境非常危险。
草原上,受伤不仅仅对食草动物是致命的,对肉食动物也是一样。
很明显,这只母花豹不仅丧失了捕猎的能力,也丧失了保护它孩子的能力。
捕猎不到猎物,补充不了营养,
母花豹产不出奶水,也就养不活三只小花豹。
饥饿,是母花豹和它的孩子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
但不是唯一的问题。
行动不便的母花豹,随便一只鬣狗都可以轻松戏耍它。
它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
三只小花豹,面临的是随时被鬣狗等肉食动物叼走的危险。
在陆奇的示意下,狒狒和平头哥散开。
母花豹犹豫了一下,尝试着叼起肉块。
陆奇也并没有阻止它,任它叼着肉块,一瘸一拐的带着三只小花豹离开。
“可惜了,我还以为花豹能听懂奇哥话,最终留下来呢。”
“或许它听懂了,只是,不同意而已。”
“我也以为奇哥的第四只宠物要到手了,没想到,花豹还是走了。”
“唉,那三只饿成皮包骨的小花豹,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奇哥已经给了它机会,答应给它食物,医治它的伤势,它自己没有把握,怪不得谁好吧。”
“就是连累三只小花豹跟它一起挨饿了……”
直播间,看见这一幕的观众,也是纷纷表示遗憾。
花豹偷了肉块,陆奇没有教训它。
反而还要收它作为宠物,答应给它食物,医治它,这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要是换成其他的动物,偷了食物,恐怕不死也要脱层皮。
可是,最终,花豹还是高傲的选择了离开。
问题是,它自己,真的可以养活三只小花豹吗?
陆奇神色淡然。
他确实有收花豹当宠物的意思。
不过他也知道,花豹独来独往,性格孤傲,想要让它认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自己,也只是给了它一个选择而已。
反正时间还长,收服不了花豹,他还可以收猎豹,或者狮子。
而这只花豹,在它伤势恢复之前,至少是很难捕猎到动物了。
哪怕就是捕猎到猎物,别忘了附近还有一群虎视眈眈的鬣狗群。
暂时将花豹的事放在一旁,陆奇开始处理疣猪。
在狒狒将疣猪内脏拿去丢掉之前,陆奇叫住了它。
“就丢在那里好了。”
指着五米外的一处草丛,陆奇说道。
很快,在陆奇分割疣猪肉的时候,母花豹再次带着三只小花豹出现了。
陆奇笑了笑:“这些内脏,你可以吃。”
食物,对于一只饥饿的动物而言,是最容易获取好感的方式。
确定陆奇没有敌意。
母花豹也不客气,撕扯着疣猪的内脏,吃了起来。
不过,它吃的食物,和狒狒,平头哥,雄鹰吃的,明显相差了一个档次。
而此时,看着吃饱了的狒狒。
陆奇神色一动,指着一棵正在燃烧的木头,对狒狒说道。
“把这根木头捡起来。”
动物大多数怕火。
因为,火会点燃它们身上的毛发。
捡起燃烧的木头,这对天生怕火的狒狒来说,是一场巨大的考验。
狒狒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的神色。
它宁愿独自面对一只疣猪,也不愿面对一把火。
面对狒狒哀求的目光,陆奇不为所动。
“捡起来!”
克服恐惧的最大办法,就是直面恐惧。
眼看主人没有商量的余地,狒狒只能硬着头皮,小心翼翼扒拉了一下木头,捏住木头没有火的一端,将木头拿了起来。
而刚刚拿起木头,它就被木头上的火焰吓了一跳。
木头转瞬就落在了地上。
陆奇摇摇头,将木头捡起,指着火堆的另外一根木头。
“继续!”
狒狒认定了这是主人对它的一次磨砺。
虽然很是惧怕,它还是坚定的只执行了陆奇的命令。
如此,狒狒不断将木头捡起,又掉到地上。
经过两个小时的练习,它已经渐渐适应了火光,
虽然还是怕,但是没有最开始的惊慌失措。
看见狒狒终于将火把拿稳。
陆奇点了点头。
拿起火把,对人类而言,可以说是一件很轻松,稀疏平常的事。
但是,对于狒狒而言,其难度不亚于和一只疣猪搏斗。
因为,动物的天性就是如此。
要拿稳火把,狒狒必须克服它怕火的天性,它心里对火的恐惧。
两个小时可以拿稳火把,已经很不容易了。
接下来,陆奇继续让狒狒举着火把。
直到它可以行走自如。
时间来到下午。
令陆奇意外的是,母猎豹吃饱后,竟然没有离开这片树林。
在十米外的地方趴了下来。
而平头哥这家伙,竟然和三只小花豹,玩耍了起来。
看着这一幕,陆奇暗暗思量:“说不定,真的可以收服这只花豹……”
(https://www.biquya.cc/id157735/39773301.html)
1秒记住追书网网:www.biquya.cc。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uy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