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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千凝不知道自己是何时躺到床上,也不知道枕边的男人是何时进来的,只知道自己的身体此刻如被撕裂般的疼……
她幽幽地睁开双眼,黑暗的套房内看不清四周。
渴但却能深切地感觉到源自身后阵阵体温,属于男性的陌生气息,还有那淡淡的,极具**力的酒香。
他压在她的身上,粗鲁得就像一头受了惊的野兽,而她就是那个倒霉而胆小的猎物,任由他夺取,撕咬,放下。
简千凝咬紧牙关,稍稍抬起头小脸。
尽管这只是一场交易,但她还是希望能看清对方的脸,至少要记住和自己做这场交易的是谁不是么?
可是,这个时候她除了勉强可以看出身上的男人有着修长健硕的身材外,什么都看不清。
她失望了。
接100万,不多,但却能让她的父亲从生死线上走回来。
出卖自己的灵魂,出卖自己的孩子,很可悲,很无耻,也很残忍!
可是,她却选择这么做了,原因无它,仅仅是她需要这笔钱。钱,是罪恶的根源,是万能的,它能毁掉人的一生,也能成就人的一生!
仿佛过了一世纪之久,就在简千凝感觉自己快要死在这场交易中的时候,身上的男人突然低低地呢喃一声:“乐乐。”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简千凝却如雷轰顶,身体本能地僵硬了。
乐乐他喊她乐乐!
她已经好久没有被人这么叫过了,自从有了新家后,她的名字便被换成了简千凝,可就在今晚,在她最痛苦的夜里,居然从一个陌生男人的口中听到。
还在很小的时候,孤儿院老院长打量着她和一个长她四岁,眼底有一颗泪痣的小男孩,笑眯眯道:“我给你们取名字叫欢欢乐乐好不好?哥哥叫欢欢,妹妹叫乐乐。”
“好啊!我不要叫87号,我要叫乐乐。”小女孩欢快地拍手叫好。
老院长抚摸着她的头叮嘱道:“那欢欢以后可要照顾好哥哥了哦,哥哥是新来的,难免怕生爱哭。”
“哥哥长了泪痣,所以哥哥爱哭!”乐乐指着欢欢眼底的泪痣咯咯直笑,欢欢被她笑得涨红小脸,眼泪嗒嗒地掉了下来。
那一年简千凝四岁,也是她在孤儿院生活的第四年
她天真,她活泼,她快乐得不知道忧愁为何物。
而欢欢是八岁的时候被别人扔在孤儿院门口的,一个自闭,胆小怕事还很爱哭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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