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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七进七出

转眼间,旭日初升。

不远处,狼烟滚滚。

季节已是夏初,即使北方的春来得稍晚,此时也过了草长莺飞的季节。

能有如此的阵仗,只有一个可能。

“又是你伐我、我伐你的把戏,腻烦。”凌牧云叹了口气。

从定北开始,一路上就没见到其他事。

不是叛乱,就是攻伐,没一点歌舞升平的盛景。

偶尔听个曲,都是急匆匆的样子,好像后面有条恶狗追似的。人心浮躁,起于祸乱,一点不假。

“邓!这行军规制,再加上军旗,不用问,肯定是冠军将军邓景。”

王纳起身,用手遮住额头远眺。

安定邓氏最出名的莫过于“万人敌”邓羌,其死后,仍能使用邓字龙旗的,也只有其子邓景了。

“看样子,是为了姚苌而来。”

“确实,大秦丞相传檄四方,号令讨伐姚苌和慕容垂,响应的人不在少数。想必,邓景便是其中之一。”

凌牧云和王纳的对话,引得桓琴从车厢内伸出脖子。

不要惹出什么乱子才好。

凌牧云自言自语。

有时候,越是怕出乱子,就越容易出乱子。前锋部队才与马车擦肩,便停了下来。

为首的是校尉,叫李明,见路边高头大马,比自己所骑的果子马威风不少。

其中一匹,更是四蹄棕白、马身腱肉,极为神骏。

颇得李明喜爱。

“车上人家,马可卖么?”

李明勒紧坐下果子马,用马鞭指着叶二哥,趾高气扬的样子,让人不喜。

“不卖!”

叶二哥是一个合格的侍卫,几乎不说话,却把每一件事安排得妥妥当当。

让凌牧云不用再做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喂马、套车、赶车。

甚至,连烤肉、烤馕的本领,都比凌牧云这个二道贩子要强得多。尽管桓琴嘴上说什么凌公子做得最是合口,但明眼人都知道,不过是私心作祟罢了。

“诶?这人家恁不讲理,将军看上你等烈马,不说要拱手送上,断不会直言拒绝!”

李明没有说自己喜欢。

邓景的马是清一色的汗血马,据说可日行千里,自然看不上这等拉车的马匹。

可连年征战,除了将军能骑上心仪的骏马,谁还能有这等神驹?

就说自己坐下的果子马,还是前年将军赏赐,否则,自己千人都校尉,还在步行。

牛车那种东西,哼哧哼哧的,在战场实在不怎么好用。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家公子不说话,你也拿不走!”

叶二哥的八宝瓮金锤熔化在了闪电之下,可李明并不眼拙,一身肌肉,条条泛着精光,一看就不是普通的侍卫。

能有这等侍卫地,想来也不是什么普通的世家门阀。

驱使坐下果子马,绕过马车,背后,凌牧云和王纳并肩而立。

凌牧云一袭雨衣显得极为出尘。

可王纳骨子里的傲气,让李明认为,他才是侍卫口中的公子。

“敢问公子,姓甚名谁?”

李明与叶二哥的话,两个人都听见了,此间,不用想也知道李明的算盘。

“不卖!”

王纳答非所问。

李明一怔:问你名姓,是怕惹了哪家高门,你非但不答,反而直接将他后面的话噎了回去。

“即是如此,按大秦律令,所有马匹均应登记在册,你等可有相关文书?”

“你又不是马政,怎敢逾矩?”

不愧是太原王氏,深谙大秦律法,王纳的话,可谓是滴水不漏。

“给脸不要!来人,征马!”

既然不敢报上名姓,想必不是什么世家门阀,李明失去了耐心,准备来一个强行征用。

事后,便是将军追究下来,大不了几军棍罢了。

士兵可不管你是何人,只听得李明的命令,三五个亲卫就要上前牵马。

“敢!”叶二哥眼睛圆睁,声音大如瓮钟。

看得士兵战战兢兢不敢向前。

“哎!叶二哥这等侍卫,凌公子要不要转让给我?”

王纳看得心头一喜,说不上的稀罕。“那你得问了家母,我可做不了主。”

凌牧云拒绝的委婉,不伤和气。

叶二哥的来路,王纳并不知晓,也不曾打听。

只知比试着忽然变成了促膝长谈,最后,稀里糊涂的,慕容敏的侍卫管凌牧云叫上了世子。

让凌牧云好一顿说教,才改口凌公子。

“废物!上!”

手下士兵畏首畏尾的模样,让李明脸上多多少少的有些挂不住。

既然得了校尉指令,即使明知送死,也只能不要命的往前冲。

亲卫一拥而上。

只不过,这三五人,连叶二哥的衣角都没沾到,就被蒲扇大的手掌,扇的当场晕厥过去。

这还不算完,所谓擒贼先擒王,是李明惹起的事端,那就由李明解铃。

叶二哥一脚踏在车辕上,纵身一翻,不等李明有所反应,一拳,连人带马飞出三丈远。

果子马挣扎了几下,再也没起来。

“得,有的玩了!”凌牧云一脸无奈,抽出墨刃,闪身来到马车前,与士兵对峙。

“凌公子,你说,我现在提太原王氏还有用么?”王纳紧跟其后,淡淡的说着。

“太原王氏可以殴打军队校尉?”

“不能。”王纳叹了口气。

“公子且后,看我杀他个七进七出!”

叶二哥不弑杀,可若是有人拿刀对着姬凤仙,或者凌牧云,那他眼中透出的,不止是疯狂,还有残忍。

此时,叶二哥也有了几分表现的欲望。

昨天与凌牧云一战,没占几分便宜。开始是受了慕容敏指令,出手三式。

尽管对于慕容敏强抢的作风极为不耻,可慕容垂毕竟于己有恩,看在东家的面上,听命行事。

本想着一式过后,对手能知难而退,不成想,年纪轻轻的凌牧云,有那等身手。

一时间,生出钦佩之心,便不肯再次出手。

现在,机会来了。

说什么也不能让公子小觑了。

“这么勇猛?”

凌牧云与瘸九,看似主仆,实则相依为命。

除了瘸九,他再也不曾有过仆从,更无论侍从。

所以,对于驭下之术,他实在谈不上什么心得体会。

在叶二哥耳中,此话等同于鼓励。“瞧好吧,公子!”

脱缰的野马,来不及束缚,叶二哥已扑向了军队。

总听说万人敌,凌牧云没有什么太大的感受。

直到见了叶二哥,像狼入羊群,左右厮杀,他才体会到力量爆发的美。

如果非要形容,凌牧云想起了定北城割麦子的时光。

有个刘老汉,精瘦,割起麦子来,十个八个小伙赶不上他。

不一会,整个部队就倒下了不下百八个士兵。

关键是,叶二哥下手有轻重,都没要了性命。

再回到凌牧云身边时,整个马车都被团团围住,却没有一个士兵敢上前,捅出第一刀。“还不让开?那免不了大开杀戒了!”

叶二哥有些难堪,这些士兵和狗皮膏药似的,让自己白忙活半天。

公子还不觉得自己实力不够?

可惜,刚夺了几把刀枪,过于轻飘,使用起来极不顺手。

他还是更喜欢锤子,一锤下去,地动山摇地,威风凛凛。

攥紧了拳头,一阵噼啪作响,叶二哥准备再来个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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