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过来的时候,首先映入锦屏眼帘的,就是头顶上的那一方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的、颜色都已发了黄的床帐的帐顶。一时间锦屏不禁如坠云雾,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在哪里,而此刻的外面,又是什么样的光景。而随即,昏过去之前就已经响彻耳际的那种急促的喘气声又再次的于身边响起。
惊疑不定的,锦屏鼓足了勇气勉强的偏过头去,一张毛茸茸的脸孔猝然跃进锦屏的眼底。
却原来是一只家养的大土狗!
那土狗毛色金黄,模样煞是威风凛凛,一双布满绒毛的耳朵机警的直直竖起,一对乌溜溜水汪汪的狗眼也是睁得溜圆,看起来电光一样的炯炯有神,而那一张长满了尖尖的牙齿的嘴巴此时更是张得大大的,猩红的舌头吐出来,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嘴角边上,随着那呼吸还不断地往外流着亮晶晶的口水。
原本那狗是两条前腿直立着,而两条屈起的后腿则垫在屁股的下面,警惕的蹲坐在锦屏的床头边,一动不动的守在那里。而一当听得了床上悉悉索索的动静,尤其是看到锦屏转过脸来朝着床外面看过来的时候,那狗便后腿一弹,敏捷地从地上一跃而起,然后撒开四蹄迈着轻快矫健的步伐,一溜儿小跑出去了。
直到那条金黄色的大土狗转过门角,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锦屏这才收回自己的目光。稍稍的打量了一番这间此时此刻正点着一盏油灯的、除了自己所睡的这张床和床头放着的那一口色泽黧黑的木箱之外便别无长物的房间,锦屏心想,自己大概是被那条大狗的主人给救了吧!
却也无需锦屏再做无谓的猜测,因为很快的,嘴里发出兴奋的汪汪声,那一条大狗便又已经回来了,同时跟着它进来的,还有一个古铜色脸膛的男人。
来人的身上穿着当地的农人普遍的穿戴着的那种褐色土布的短打衣裳,脚上还打着绑腿,个头不是很高,但是厚实的身板看起来却既结实又精神,一看就是个干农活的好把式。男子的一张脸是标准的国字脸,虽然已经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但从他脸上那光洁的、还不曾生出一丝皱纹的皮肤可以看出来,面前的男子应该还很年轻。再稍加用心的一观察,锦屏很快就发现了,那男子的一张因油灯的亮度不够而显得有些模糊的脸孔上,其实眉毛很浓,眼睛很大很有神,鼻梁挺得笔直,嘴唇也很饱满红润,乍一看还挺英俊的。
大狗见到了主人便开始撒起欢儿来,一会儿冲到锦屏的床前汪汪的低叫两声,一会儿又摇着尾巴小跑着回到男子的身边,嘴里兴奋的呜呜叫着绕在他的腿边直打转,一颗长满金毛的脑袋则不住的蹭着男子的腿肚,尖利的犬齿还会不时的撕扯一下主人的衣裳,就像是在提醒主人不要把它忽略了一样。
那男子的手中原本端着一碗正在冒着热气的浓汤,可一脚踏进门来一对上锦屏的那一双单刀直入的望过来的清亮眼眸,他那黝黑质朴的面孔腾地一下就红的透了,显出了几分腼腆局促的神气来,手脚一时间似乎也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手上端着的汤水因着这缘故亦随之洒出来了几滴。这样一来,那人的一张原本就红彤彤的脸颊越发的红的不像话,几乎像是喝醉了一样。
佯装发怒的伸脚踢了不住的绕在自己的脚边蹭来蹭去的大狗一脚,男子低下头去低低的呵斥一句,“石头,别闹!”再别别扭扭的走上前来,将手里端着的热汤搁在了锦屏躺着的床头的箱子上,而后又恭恭敬敬的退到了离床三四步远的地方,那人这才搓着长满厚茧的双手朝着锦屏憨厚朴实的嘿嘿一笑,“小姐,您醒啦!”
经过与来人的一番简单的交谈,锦屏很快便弄清楚了自己的现在的处境——她现在正身处于离梧桐庵大概四五里地的一所茅舍里,茅舍的主人叫做林重九,也就是眼前救了她的这个质朴和气的男人。而那条把她吓昏过去的威风凛凛的大土狗,自也归重九所有,名字叫做石头。而且据一脸通红满面愧色的重九自己说,今天夹住了锦屏的那一只兽夹,也就是他几天前埋下的。他之所以那么晚还会出现在山里,也就是想要去探查一下,今天的自己到底有没有收获。
重九重九,虽然脚踝上的伤口还突突的疼的厉害,可一听到这个名字,蓦地联想起了明太祖朱元璋的原名就叫做朱重八,又记起了鲁迅笔下的某个著名的人物因着出生下来的时候称了足有九斤的缘故而就被取名为九斤老太,锦屏还是忍不住的便抿起了嘴角,微微的笑了。而她这里一失笑,重九的脸便不自禁的又是一红。至于那兽夹,能被救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锦屏又哪里还计较得了那么多!
想到天色已晚,今晚再要回去的话已是不可能的了,何况面前的男人对自己的态度简直就像是在供仙女一样的,再是恭敬小心不过,再加上在山里奔波了一天末了脚还受了伤,也着实折腾的有些筋疲力尽了,是以当重九诚恳的挽留锦屏,要她不要嫌弃这里的简陋就此住下来的时候,锦屏利落爽快的一口答应了下来。
是夜,锦屏睡在了重九家中唯一的那一张稻草铺就的床上,而重九自己则在厨房后面的柴草堆上将就了一晚。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了早饭之后,重九带着跟在自己身后的石头,护送着锦屏回去。
石头还是一如昨夜那般的,不住的摇动着金黄色的尾巴快活的撒着四蹄,一时间猛地往前冲出几米,在草丛里拱一拱闻一闻,追逐着一只青色的蚱蜢,一时间又调转头来挨到了主人的身边,在他的两腿间蹭过来钻过去。而锦屏的一只脚虽然受伤了,可她还是坚持着要自己走,重九对待锦屏就像是对待神仙似地,唯恐用自己的手碰一下就是亵渎了她,于是便削了一根拐杖,让锦屏拄着,而自己则不远不近的跟在她的身后。
可被尖利的铁齿夹出来的新鲜伤口到现在都在还微微作痛,左脚一点儿也都使不上劲儿,而山路又狭窄陡峭,手中的拐杖根本不济事,好几次锦屏身子一歪,差点就又一头栽进了路边的草丛里去。
如此这般的几次之后,锦屏也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索性将手里的那根削得光溜溜的棍子往路边的草丛里一扔,锦屏眼睛里笑盈盈的,大大方方的朝着跟在自己身后的重九说到:“你搀着我走吧!”
“嗳!”嘴里答着话,重九的脸不自禁的便又红了,将自己的一双大手放在两侧的衣衫上使劲的蹭了好几下,又习惯性的交握起双手搓了一搓,重九这才慢吞吞的走上前来,扶住了锦屏递给自己的那一条胳膊。自始至终,重九的眼皮都是下垂着的,根本不敢往上抬。
本来是觉得没什么的,可见得了重九搞得这样的慎重,一时倒把锦屏自己也都弄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了。重九搀住了锦屏伸过去的那条胳膊的时候,脸上闪电般的划过一丝羞怯的神色,但想着这光天化日之下的,自己有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所以很快的,锦屏便又变得若无其事起来了。
锦屏靠着重九的肩头,把大半个身子的重量都放在了他的身上,而重九则随着她的脚步,小心翼翼的放慢了自己的步伐,慢慢的随着锦屏的动作往前挪着。就这样的,他们两个肩并着肩,手挽着手,朝前走着,谁都没有说话。
倒也不是锦屏不想说话,只是她每每转过脸去看着重九想要开腔的时候,目睹的都是重九脸如火烧、满头大汗,尴尬的几乎都要冒出烟来的神色,所以几次下来,锦屏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他们的身前,石头似乎也已经玩累了,此刻正夹住了尾巴低着毛茸茸的脑袋迈着小步子无精打采的往前走着。路边入秋之后依旧葱笼的齐膝深的野草在石头走过的时候,不由得就会发出一阵细微的飒飒的响声,时儿又有一支开残了的野花在擦过石头健壮结实的前腿的瞬间,也会无声的在半空中震颤几下,飘洒出一阵浅浅的黄粉。
对面的山谷之间,间或则会传来几声脆生生的鸟鸣,或远或近的,劈开依旧还是显得有些闷热空气。
就这样,直到梧桐庵山门前的那座小土坡上隐隐传来了翠浓又惊又喜的欢叫声,锦屏这才惊觉,原来回来的路,居然这样短。
站在原地笑吟吟的看着翠浓由远及近的含着眼泪飞奔过来,对着自己又摸又看的,又避重就轻的回答了小丫头连珠炮一样的发问,等到锦屏再回转过头去,却哪里还有重九的身影?
不过远远的小路那头,倒是还能够听得到石头那低低的、像是有些不满的吠叫声。
翠浓一见了锦屏脚踝上的伤口,就吓得像什么一样,又是惊叫又是眼泪的,只扶住了锦屏的胳膊,一边大声的叫着门里的春杏和其他的师傅,要把她搀扶进去。可锦屏却只是微笑着站在原地,听着她的嚷嚷,却更用心的听着山路那边的动静。
直到山的那边石头的声音一点儿也都听不到了,锦屏这才终于转过了身来任由身边的人扶着,拖着脚步缓缓地进到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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