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时分,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晨起,比昨日又清冷了几分。车子一路行驶,窗外的风景因为细雨,有些朦胧感。
“思南,其实妈今天让你和清欢一起过来,除了意义上的聚餐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洛氏集团的事情。”说到底,叶思琴还是放不下洛氏集团,那么大的产业,要是思南再不争取,这么耽搁下去,岂不就真的最后白白便宜给了宋家那些人?
就算洛清慕她名义上要称呼洛振承一声哥哥,可两个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人,终究还是外人。
洛老爷子离世前也说过,以后她孩子找到了,公司是一定要留给他的儿子,现在,宋煜哲那个洛氏控股人的位置坐的正舒服,你不主动提出把公司要回来,难道还期望他能主动还吗?而且,自己之前跟他提过几次,不也是毫无用处么?
他结婚了之后,可就没怎么来过洛家,这不明显是在躲避吗?
叶思琴深吸口气,她自认没本事照顾好那么大一个公司,可这些年,公司虽然是被宋家接手过去了,很累,但盈利不也同样全被他们拿了吗?洛家每年除了看过收益,有要过这些盈利当中的一分钱吗?
若不是因为那些钱,否则凭借宋安桐当初一个月几千元的工资,指望什么在B市立足,更不可能成为上层社会的人物。
现在厉害了,也就忘了本心,可人啊,是不能太贪心的。
“思南,妈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这个了,所以你无论如何也要答应妈妈,把属于我们洛家的,拿回来。”
“妈,这件事,你让我好好想想。”
洛思南揉了揉眉心,心里是有些不愿意的,可对于叶思琴内心的期盼,一时间也找不到话语去拒绝。原本他自己的公司就够他忙的了,再加上一个洛氏,忙得过来吗?他不会分身术,只有一个他,不能同时兼顾太多,他也想和清欢有更多的相处时间。哪怕以后和她有了孩子,如果孩子不喜欢这些东西,他不会逼迫他,让他去做。
而且无论洛氏集团亦或者亨南集团,都是重中之重,交给别人,也不会放心。所以,还不如就留在宋家。
宋家那边,洛清慕和宋安桐倒没什么,至于宋煜哲,几次接触下来,他大概也能够摸得清楚他的性格,心怀不轨也好,怎样都好,总之,只要你不去主动招惹他,他还是感激你的。
“思南,妈说的这些,你都明白吗?”叶思琴许久不听他回答,最终把视线转向了黎清欢,“清欢,你也帮忙劝劝思南。怎么说,洛氏集团它都是属于洛家的,可不能落到外人手里。”
她去劝?叶思琴未必也太高看自己了……还有,她和洛思南现在可谓是默契十足,难道看不出来他明显对叶思琴的话题不感兴趣吗?
黎清欢有些发愁地眉心微蹙,良久过去才抿着唇轻笑一声,“妈,这件事上我发表不了意见,最重要的还是思南的看法,他想接手就接手,不想接手……妈你也就不要逼他了,最重要的是,我不想他太累了。”
“如果真的不想,就别再逼了。”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很快吸引了三个人的视线,洛振承刚刚散完步回来,被佣人扶着坐到了沙发上,声音略显低沉地道,“他们小两口,经历那么多坎坎坷坷在一起了,真的不容易,怎么说都应该多给他们些单独相处的时间。至于洛氏,那么多年都是宋家顾着,也早就已经习惯了,你这突然之间让思南接手,会给他很多压力,何况思南的兴趣,也不是这个。”
“这怎么能算是压力呢?”叶思琴很是不满意洛振承的话,拧紧了眉心,“洛氏集团本来就是属于我们洛家的,老爷子生前不是也说过这些话吗?让我们找到思南后,洛氏集团由他来接手。好,像你说的那样,思南对家族的产业并不会感兴趣,可以后,他和清欢总会有孩子的吧?孩子可不一定没有兴趣……”
“孩子是会有,当然,他如果对这方面有能力有兴趣,我会竭尽全力去培养;但他如果不愿意接手家族的事业,我更愿意让他以后去过自己选择的人生。接手洛家的事业,未必就是一种幸运。人这一辈子,还是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去做,比较好。”洛思南打断她的话,余光看了一眼黎清欢,同时握住她的手,“我已经决定了,以后的人生,还是要多多陪在自己爱的人身边,一辈子不长,余生,我没那多时间同时兼顾太多。所以妈,这件事还是先任其自然发展,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叶思琴抿了抿唇,还是松了口气的,至少没有完全否定,就是有可能说动他的。
***
阳光透过窗帘,金色的光线轻轻洒落在桌面,暖洋洋的感觉,睁开眼睛,瞬间涌现的失落充斥了他整个心房。那些过往,竟然全都是一场注定抓不住的梦。
顾锦书扶住了自己的额头,姿势依旧是熟睡之前的姿势,昨晚整理资料没休息好,才致使他不过工作两个小时就在不觉中睡着了。再说刚醒来的人,总会觉得眼睛的位置莫名酸涩,电脑的光线亮的他半分也不适应,用力眨了好几下眼睛,最终还是不得不把电脑合上。
梦里,那个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林梓潇。
顾锦书有些恍惚,其实算来算去,他好像也已经忘了他和林梓潇究竟相识有多长时间了,只知道从有记忆的那天起,身后就有着这样一个她。明明是女生,却从来不留长发,打扮的跟个假小子似的,但你说她性格独特吧,在你面前却又总能乖巧的跟个宠物猫似的,你再怎么逗她,她都不会扬起锋利地前爪给你看。
大概所有人小时候都是这样,女生都向往着跟童话中的公主一样,男生,则是希望自己能够跟王子一样。而王子,就是用来配公主的。
人都偏爱美的事物,那时候的他只喜欢那些扎着公主头,穿着公主裙,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公主气质的女生,自然也就看不到林梓潇身上的优点所在,更是忽略了她每次出现在自己面前时,那笑容,到底有多美。
他还记得有天,那应该是在六年级的时候,林梓潇那天是特意打扮过的,和他喜欢的女生形象一样,甚至比他心目中的还要完美,一改往日的打扮着实惊艳了很多人,更惊艳到了他,但是一堂课过后,他又开始嫌弃她了。
漂亮的衣服和发型被她弄的一团糟,顾锦书前前后后问了好几个人才明白过来大致情况,活动课上跟人打架,原因还是自己。
她同班同学一个女生正小声跟闺蜜盘算着快毕业了,该怎么跟自己表白才能长长久久,被她路过不小心听到了,记在心里,什么同学情谊她也不在乎了,上去就把人家揍了一顿……
其实这倒也没啥,毕竟她一直喜欢自己,听到有人在密谋该怎么跟他表白,一气之下把人打了,也不是很难理解的事情。
然而重点不在这,重点在那个女生,他自己很喜欢。标准的公主形象,浑身上下都是公主范。
尤其是林梓潇还把打架的缘由一字未差地说给班主任听,班主任听后,狠狠地把他训了一顿。顾锦书的人生,从没有一刻像那时候那么憋屈。
他生气了,毅然决然地跟她绝交。可是顾家跟林家的关系,世代之交,他跟林梓潇,又是同学校同年级的,不可能不见面。于是,就那么一来二回的视觉对视下,他们再次和好。
她又成了那个成天追在他身后“哥哥”“哥哥”来回喊的假小子了……顾锦书从那天起也发过誓,就算不喜欢,也要对她好一点。因为他突然发现,其实没有她在自己身后,挺不舒服的。
不舒服?顾锦书收回思绪,在心里默默地呢喃这两个字,一遍又一遍,何止是不舒服,明明就是难受的快要死了。
“顾医生。”身后响起一道柔柔的声音,女护士走过来将文件放到他桌上,“原来顾医生你其实早就醒了啊……我刚刚还在门边纠结半天到底要不要进来呢。”
“嗯。”思想还是有些恍惚的,顾锦书颔首之后就坐在椅子上翻看文件,“没什么事你就出去吧,看文件,是需要安静的。”
女护士有些怔愣,总觉得顾医生很奇怪唉?说话的语气那么正儿八经,真的好反常。另外今天他竟然还在办公室里睡着了……这可是头一回。
依稀能感受到身后的人还是没走,顾锦书不得已看向了她,拧起了眉心,“还有别的事?”
“有有有!”女护士一个劲地点头,终于点够了,才把放在口袋里的塑料手环拿出来,“顾医生,这个手环,是在你休息的时候一个女人送过来的,临走前说是什么物归原主吧好像……不过,这个塑料手环真的是顾医生的吗?会不会是来搭讪的?”
一个女式手环,还是塑料的。
“她人呢?”
“都说了她是顾医生还在休息过来的,现在肯定早走了。”女护士眼睛眨了眨,忍不住就八卦了,“顾医生确定不是搭讪的么?”
“不是。”顾锦书淡淡吐出两字,接过手环,心底的位置,一阵海浪翻涌过后痛了起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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