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了!”
叶赫还提高了两个分贝,来证明自己的的确确是适应了。
她自己主动朝着那孩子走了过去,就在她马上走到那孩子身边的时候,他忽然一个转身,一双白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
叶赫的心里一个打颤,极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心中的害怕表现出来。她俯下身,拉起了那孩子的“小手”。
那孩子就一直看着叶赫的“表演”知道她心里害怕,一时之间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实属难得。但她能强迫着自己极力的去满足他的想法,一方面是担心她自己的安危,一方面是这个女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自己都这么能下得去手。
厉害!
本来在叶赫手里的“小手”没有什么动静,偏偏在她最不注意的时候,那手动了!
那双小手反手抓住叶赫的手,将她的手拽到了自己的胸前,放到了心脏的位置。
本来没有任何防备的叶赫,原本是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紧接着却是被那胸膛里强有力的心跳声给吓得怔住了。
“你……你有心跳!”
“很意外吗?”
那孩子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僵尸都是没有心跳的,孩子,你可能是个人类!”
“我不是人类,我是僵尸。”
“可你的心脏是活的!”
“那我也是僵尸!”
“你……”
叶赫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以为这孩子只是嘴硬,不想承认自己是个人类。
“虽然我有心跳,虽然我有很多人类的体征,但是,我的根源还是僵尸。我的眼睛,我的手,还有最重要的,我的血。甚至,我还比僵尸多出来个毛病,不能见到阳光。”
叶赫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或许这个孩子的血正是僵尸的解药!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斯蒙已经完完全全的“赖”在床上了,坐起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倘若这个世界上他已经没有任何留恋,他肯定早就跟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要是僵尸的世界里也有护工就好了,起码能减轻一下我的负担。”
司马璃和糟老头抱怨着,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斯蒙的情况是越来越差,身边一直缺不了人。糟老头当然不会屈尊来照顾他,那么这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只能是落在司马璃的身上。
他抻了抻胳膊,扭了扭腰,感觉自己的关节都快要黏在一起了。每天早上虽说是有一个小时的锻炼时间,可一下子少了这么多运动,他还是有些不适应。
这个时候夺命仙子陪他的时间就多了起来,除了每天送肉过来,还经常从窗户的位置倒吊着。它不会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照顾斯蒙,这样的日子对于它来说还是很安静和谐的。
“你可以试着培养一个僵尸啊,你们不是有一支什么叫‘自由的斗士’的军队吗?去挑一两个顺眼的,来照顾斯蒙不就好了。”
“别提了!”
司马璃从糟老头手里拿过一个人参,直接塞到嘴里嚼巴了起来。那人参看个头也有十年了,他就这么整根吃了下去。
糟老头瞪了他一眼,那人参本来是要给斯蒙吃的。
“还‘自由的斗士’呢,现在他们都快自由了!这些时间对他们管教的少,本来就没脑子的僵尸,现在更是散漫了。再说了,之前控制他们的也是斯蒙,我本来就只是代为训练他们的,想控制他们,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呢?”
“所以,没有脑子,没有智商的人,怎么可能会照顾病人?现在能不让他们变成无组织的一般僵尸就已经很不易了。”
“那你还是好好的当你的保姆吧,我这儿还天天一堆事。之前是给你调配药,现在斯蒙每天要吃掉我一堆上好的药材,我不仅要给他配药,还要出去找药材,我没比你轻松多少。”
一个外星人和一个绝种僵尸,像两个怨妇一样,相互埋怨着,埋怨完了之后还要继续自己的事情。虽然嘴上埋怨着,但是对斯蒙的照顾却没有一点的松懈。斯蒙自己也能感觉的到,尽管当初把司马璃带回来,只是为了培养他作为自己的继承人,没想到他还能为自己做到这个份儿上。老师也是如此,他平日里万分尊敬的老师,就算自己再难也不好意思开口求一次的老师,这次更是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药材来救他,就为了能让他多活一天。
他恨自己,恨自己从一个统帅亿万僵尸的首领,变成一个只能靠药物、靠别人照顾才能活下来的废人!
“又在想什么呢?”
司马璃已经重新回到了房间之中,看着斯蒙对着窗外发呆,就知道他肯定又是在自怨自艾,想一些没用的东西。
斯蒙把头扭回来,没有说话。现在的他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睡衣,已经一个月这个样子的他,对自己更是失望了。
“活着,才会有更多的希望和机会。”
司马璃给他倒了一杯水,以便他一会儿喝药的时候,可以冲淡一些苦味。
“唉?夺命仙子今天来过了吗?”
司马璃摸了摸自己扁扁的肚子,夺命仙子昨天就没有过来送肉,到现在他已经两天没吃饭了。
“没有,已经三天了。”
“三天?两天吧?前天它来过。”
“前天早上它送来肉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司马璃回忆了一下,的确如此。平日里,夺命仙子会在上午,或者是下午过来充当一会儿“窗花”尽管很是难看,但日子久了也习惯了。听斯蒙这么一说,他才想起来,这大家伙已经三天没有来了。
“是不是去哪里玩了?或者是……”
“不会的,它从来不会消失这么久都不出现的,一定是出什么事了。”
斯蒙说话的时候依旧是面无表情,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关心夺命仙子。那是一只陪在他身边最忠实的护卫,现在想到它出事了,自己却不能在第一时间去救它。斯蒙更恨自己了,不仅仅无能,还是一个大累赘。
“你觉得和一个月前那件事有关系?”
“必然的。这一个月以来,只有在那场暴雨的时候发生了那么奇怪的事情,之后因为的原因,你也一直没有时间去调查。现在夺命仙子也消失不见了,我觉得你有必要去彻查这件事情了。”
“我走了你怎么办?”
司马璃知道这件事情已经拖了很久了,森林本就是他们的地盘,一切的活动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下。现在森林里来了不速之客,他们作为主人却迟迟没有查清楚这来人的身份,这必然是给自己埋下了一个大大的地雷,到时候怎么炸死自己的都不知道。
“我?我本来就是一个废人。”斯蒙苦笑了一声,“我要是一直这么拖着不死,你和老师岂不是要被我这么一直拴着?我倒了,但是森林不能倒!我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原因你也是知道的。现在我不行了,你必须要把这片天顶起来!”
他的语气变的柔和了下来,“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得到的,我没生病之前,你就可以代替我来管理森林了,现在没了我这碍手碍脚的,你会把它管理的更好的。”
司马璃听着,这番话对于斯蒙来说,讲出来很是不容易。他一辈子的心血,就这么拱手托付给了别人,换做谁,心里都不舒服。可是,司马璃本人却不想接这个大盘子。管理森林,做僵尸世界的统领,不不不,这个责任太大了。更何况,他是和他的阿南站在一边的,拯救的是整个人类和僵尸。
“现在夺命仙子失踪了,它对你的心思你也明白,于情于理你都应该去救它了。我这里你不用再管了,你不在的时候,只要老师给我一口药喝,我就死不了。现在不要再耽误时间了,赶紧去吧!”
司马璃明白,也早就有了自己的打算。现在夺命仙子的消失,必然是推动了他心里的小算盘。
等他救了夺命仙子,然后查出来暴雨之夜发生的事情,再把斯蒙给照顾的离开人世之后,他就要离开森林,去找他的阿南。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糟老头愿意跟他一起回去,那他也是乐意带着他的。
“好!那你好好保重!”
司马璃拿过桌子上的匕首,在自己的长靴里一边插了一把,又在腰后别了一把。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朝着房门走了过去,斯蒙看着他的背影,心中一阵唏嘘。本来,自己也可以是这副精神抖擞,能以一敌百的人,现在却之恩那个躺在床上。
司马璃在反身关门的时候,正好看到斯蒙那落寞的眼神。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朝着里面说了一句,“夺命仙子我会给你好好带回来的,在这之前,你一定要给我活着!”
说完之后,他就关上门走了,这么肉麻的话,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大老爷们说出来,这个大老爷们儿还是他一直以来都不喜欢的一个人,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会对着这样一个人说出这样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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