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令妹和宾利先生在一起,倒真是一对璧人。”我一双眼带着揶揄的笑意,继续道,“无怪乎达西先生要劝说宾利先生来伦敦。朗伯恩是万万找不到像令妹这么标致得配得上宾利先生的女孩子的。要是我知道有这么位般配的姑娘,也绝不会纵容自己的朋友轻率地找一个老姑娘来毁坏自己的幸福的。”我自然是有自知之明的,配不上宾利的老姑娘就是我。我也知道,达西不过是站在为宾利着想的角度上劝他放弃我,对此我丝毫没有怀恨在心,因为宾利也不算是真的喜欢我,那次表白现在看来几乎是荒谬的,最好的结局就是大家都忘了这回事。
但这位达西先生就是有一种本事,能让大家看到他高傲的下巴时不由自主地就想要嘲讽他。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达西的眉微微上扬:“是吗?谢谢你的夸奖。”
“这你倒不必谢我,我生来没有别的优点,不过在诚实和坦诚这一点上还算说的过去。”我大言不惭,一点儿不脸红。
“那卢卡斯小姐也不必谦虚,这对于现在的人来讲,是很大的优点了。”达西的目光又落回书上了,摆明了不想和我多说话。珀西对于我们两个的对话不感兴趣,也催着我叫我继续往下讲,但他这一生催促正好叫老妖精听见了。
“不玩了不玩了。”他立刻闹脾气了,“没想到你居然敢趁我不注意继续往下讲,不行,我也得听……”大约是发现自己现在的样子太无赖,让一旁的女仆都捂着嘴笑了,克斯特伯爵登时一清嗓子,扯回伯爵的外衣,向在场的人略一点头,“诸位,凯瑟琳夫人,我想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女儿在讲故事方面有天然的才能,尤其擅长讲东方的奇异故事,我建议在座的大家不妨听一听……”
克斯特伯爵很能扯。于是两个牌局和两对谈话的人都被打散,我也逼不得已改行当了说书先生。不过人们普遍对新奇的事情感兴趣,哪怕是中途加入居然也能听得津津有味,尤其是宾利和乔治安娜,总是一脸呆愣,又在我担心我的故事是不是讲得不够清楚的时候露出幡然醒悟的表情。连沃兹华斯先生都听得很认真,伊利莎白有时候听得不明白,沃兹华斯就小声地在她耳边跟她解释。
直讲得口干舌燥,才终于没好气地吐出一个“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詹金森太太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了口水,一边的讨论也开始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您是刚从那里回来吧。”凯瑟琳夫人对伯爵道。她对我的故事并不感兴趣,讲的途中,每次我看到她,她都笑着很优雅地伸伸手,好像在鼓励我不需要太紧张,自由发挥就好,似乎她很觉得她自己有一种能让人安心的气质……
“正是如此。”伯爵点头道,“我认为那是一个让人惊讶的地方,很多东西我都无法想象。这实在是一次奇妙的旅行。”
“我有几块那里来的丝绸,也有一些精致的茶具,或许明天我还可以请大家喝一点绿茶。”凯瑟琳夫人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显得很随意。
“这真是太令人期待了!”威廉爵士立刻接口道,因为这次“高贵下午茶”的邀请,他看上去很是兴奋,以至于失去了自己惯常的冷静。
“但是,我倒有些奇怪了,沃兹华斯先生,您刚才和我讲的似乎不是这么回事呢。”伊利莎白脸上带着一些疑惑。她刚才和沃兹华斯先生在聊天,想必是聊到了一些这方面的话题。因为沃兹华斯先生在中国也待了一段时间,学过一些中国话,也去过茶馆听过说书先生的场子。
“怎么了?沃兹华斯先生是怎么想的?我刚刚在琢磨,如果我有这么一次机会,我也想去这个奇特的国家参观呢。”宾利急切地看着沃兹华斯。
“据我所看到的,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特别先进的国家。”沃兹华斯向克斯特伯爵一点头,算是作为和伯爵意见不同的歉意。他继续说道,“我仅仅说出一些亲身的见闻,或许大家能够对它更加了解。据我所见,我们的船刚到那里的时候,发现那里的帆船比我们的船要破旧的多,但是载重量却超过我们。我们把船上一些死去的牲畜扔进水里,却有很多当地人抢着下水捕捞。这个国家很富裕,但是走在街上,他们的百姓却毫无精神,我注意到很多人都生活贫困,他们的饮食比北方的一些工人还要差……”
在场的人嘴里都可以放的进一个拳头了,他们可没听过这种惊人的言论,都把目光投向克斯特伯爵,克斯特伯爵这时却显得很深沉,看着沃兹华斯,没有说话。
“现在我们每年从那里进口丝绸、瓷器和茶叶,出口却寥寥无几,这使我们的黄金一直流向那里。这恰好和我们在其他国家的贸易情况相反,这种情况并不乐观,不过我想,我们应该找个法子来挽回这种情况了……”
沃兹华斯先生讲到后来,除了达西和伯爵两个在认真听,宾利在努力听以外,其他人都显得毫无兴趣了,他们对这种话题兴致缺缺,毕竟这种话题让气氛变得严肃,所有人都不能快活。如果沃兹华斯先生去北方演讲的话,或许还会有不少观众,不过他现在显然选错了地点。
只是我的心里却咯噔一下,尤其是在他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找个法子来挽回这种情况”,指的,如果我没有料错的话,或许会是——鸦片。
这个历史问题对于我来说有些沉重,我宁愿像鸵鸟一样把自己埋进土里。
沃兹华斯先生大概也注意到这里尴尬的气氛,结束了自己的话,他最后说,“再过3个月,我将有幸作为“圣玛利亚号”的大副前往中国。”
我的眼皮一跳,心里有什么要跳出来。我飞快地望了一眼克斯特伯爵。
这一天的晚上我和伊利莎白都睡在罗辛斯庄园。第二天清晨,我早早地起了床,和仆人打了招呼,准备到罗辛斯庄园外走走。早晨的树林里还弥漫着几丝湿冷的雾气,我打了个寒战。这寒意却还是无法压下我心里的杂乱想法。就这么胡乱地在林子里转着,不知何时连太阳都从东边露了脸,透过树荫的光芒一点点变白变亮,不可逼视。
我突然听到潺潺的水声,吃了一惊,发现不远处就有一条小溪。
林间的小溪是很常见的,通常不深而且清澈,能看见底下大块的边角圆润的岩石。我看见一些小指大的小鱼在其中游荡,便蹲□来。只是人影一落在小溪里,鱼儿就逃也似的四散开去。我只能百无聊赖地拨着水。水略显冰凉,不过还不至于让人退却,适应了这个温度以后,我不由得心里痒痒的,看左右无人,估摸着短时间内也不会有人到这里,便大着胆子脱掉了左脚上的鞋子和袜子。
找了块高起的石头坐下,左脚大脚趾点点水面,又缩回去。而后终于一点一点深入,整个脚没入了水中。冰凉的感觉刺激着脚底,而一种莫名的成就感也随之而来,我洋洋得意地笑着,拿脚尖轻触溪底滑溜溜的岩石。这感觉太好了,以至于我大着胆子找好平衡点就开始准备脱自己右脚上的鞋子。
“卢卡斯小姐?”正在我哼着小曲儿享受着独处时光的时候,一个迟疑的低沉男声突然从身后不远处传来。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想看看是谁,而一方面又想使自己现在“放浪形骸”的姿势少许显得“委婉”些(毕竟来的是个认识的男人……),重心一下子落在了左脚上。
“啊——”我自己还没反应过来,喉咙里就冲出一个失措的尖叫。
我的左脚底下踩到的是岩石上的光滑藓衣,滑倒是必然的。要命的是我当时正准备转身,于是我就保持着侧转的状态在一个男人的眼中华丽地落水了……
更要命的是,就在那一瞬间,我发现那个男人是不好对付的达西……
人在没事偷着乐的时候,总容易犯傻。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明白的很,尤其是当我整个地掉进小溪里,而清凉的溪水晶晶亮,透我心凉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那啥,闺女儿舍不得身子套不着男人……(喂=v=
一般来讲,这时候,JQ就诞生了
准备考试中啊,大家见谅orz要到周四上午才考完……不过周四下午和晚上必然要双更的XD,争取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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