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腐女穿越:殿下的腐女皇妃(全本) > 第七十四章 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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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门之后我立刻联系了李宿,李宿安排的马车在城门外等我。我飞快的奔了出去,老远就看见他低头垂眉的在那里等我。见我到了,立刻掀开车帘把我抱了上去,然后吩咐车夫立刻驾车出发。

  

      我将包袱放好之后抬起头看着李宿,他今天穿了一件青月牙色的衣衫,斯斯文文,好像一个教书先生似的,我开口道:“城门外只停了我们这一辆车?”懒

  

      “不是的,小姐。我在城门外安排了四辆车,分别是去其他各个城市运输货物的,除了我们的马车外,还有四五辆其他商贩的运输马车都在那里。”李宿回答道。

  

      我点了点头:“这样便好,不然很容易被人查出来。对了,你把央城的一些信息告诉我。”

  

      他拿出一卷东西交给我,然后开始逐一为我解说:“小姐,您在央城是安置在姓刘的一户人家家中,这户人家原本有一个老婆婆、一个三十多岁的儿媳妇,还有一个小孙女儿。后来她的儿媳妇上山砍柴不幸跌落死了,她的小孙女儿不多久便被人拐卖了去,再也寻不回来了。小姐您进入这户人家家中,老婆婆眼睛是瞎的,而且耳朵很背,听不见太轻的声音,也分辨不清楚气味。我已经安排了一个与您差不多大的孩子留在她身边,等您到了央城,那个孩子便会被送走,您可以替换上去。”虫

  

      我将东西一合:“隔壁邻居家不会怀疑吗?突然之间换了另外一个女孩儿?”

  

      “这个老婆婆是住在山中的,只此一家,没有其他邻居。她的儿子是在她孙女儿四岁的时候死的,似乎是因为在山上遇到野兽,撕咬致死。后来老婆婆哭瞎了眼睛,人也憔悴了,儿媳妇便担起了家中的重担,那个孙女儿一直留在家中看护她,很久都没有下山来了,所以没有人认识她。”李宿又把另外一份东西递给了我:“这是他们家所有的关系网,小姐请过目。”

  

      我仔细的翻阅,了解到这个老婆婆名为李银花,丈夫早死,留下一个儿子叫刘长卿,这个刘长卿是当地出了名的孝子,经常上山打猎赚取一些银两给老婆婆置办衣服以及买一些好菜回来。后来一个女人嫁给了他,他有了自己的孩子,只是好景不长,山上突然出现了猛兽,结果把他给咬死了。据说当时是连尸骨都不剩,只有一件带血的衣裳,以及残留的一片血肉。上面都是猛兽的齿痕。

  

      不过我很好奇的是,既然她的孙女儿是长久都呆在山上的,怎么会忽然被人拐卖了去?

  

      也许是看出我的疑惑,李宿进一步解释道:“她的孙女儿在房子外面捡到了风筝,风筝上面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她便想要下山去还这个风筝,结果出了事。”

  

      呃……原来如此。

  

      好吧,那我就暂时当人家的孙女儿几天,如果风头避过去了,我再出来。

  

      想到这里我开始研究央城的地理情况……其实这个老婆婆家并不是在央城里面的,而是在央城郊外的一座山上。央城非常繁华,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很好,依山傍水,风景宜人。里面住着的大多都是文人雅士,以及一些喜欢风花雪月的商人。其中这条江名为央江,沿河岸有许许多多的艺坊妓院,曾经出过很多名妓。如今这个老婆婆死了儿子死了儿媳妇,自己又是瞎了眼睛而且还耳背,只能每天进城要饭,然后将换得的钱买些包子回家给孙女儿吃。两个人这种日子过了将近一年多了,再这样下去,老婆婆可能活不过明年,每天上山下山可是非常吃力的,而且家里的很多东西都要置办,没有钱是很大的一个问题。

  

      马车在路上行走了一天一夜,第二日的清晨李宿收到了飞鸽传书,上面写着空都的城门已经关了,而且连续关三日,要彻查城内的所有人。

  

      我吓得咽了咽口水……是皇上干的?还是九王爷干的?也许两个都有吧,幸亏自己跑的快。

  

      又在路上走了两天,飞鸽传书再次奔来,这次上面写明了,毕府的毕家三小姐失踪了,毕家三小姐很少有人见过,但是他们都知道她马上就要成为皇上的妃子了,所以告示上写着,找到毕家三小姐可以获得一万两黄金,如果能够带毕三小姐回去就可以获得十万两黄金。

  

      李宿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我就是毕家三小姐。

  

      我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李宿,我给予你的东西应该不止十万两黄金吧?”

  

      李宿笑了笑:“小姐放心,就算是千万两黄金,我也不会将小姐送回去。”

  

      这才乖。我点了点头……虽然安心了一些,但是仍旧有些许防备。李宿我很了解他,商人,是重利的。他能够有现在的地位,都是我给予的。自然,他若是觉得我还有利可图,就不会将我交还回去,若是觉得我无利可图,也许就会将我送回去了。

  

      但是他应该也知道,朝廷这么寻找我,我的地位可是不低的,他出卖我,等我当了皇妃之后有足够的力量处理他。

  

      所以识相一点就安安分分的送我离开,要不然,哼哼。

  

      马车在路上行驶了大概六七天的样子,停停走走终于到了央城。李宿吩咐属下把在山上的那个女孩儿带回来,并且将我送了上去。我见到那个替换的女孩儿时有些惊讶,她看上去可是比我瘦小多了,而且面黄肌瘦的。该不会是因为每天都在这里吃馒头吧?!

  

      不行不行,我虽然并不讨厌吃馒头,但是我可不想自己也变得这么瘦小,我还在发育呢,要是每天吃馒头……我可怎么长高啊!心里暗暗的下了决心,我坚决要改善这个家目前简陋的状况。

  

      ④看完记得:方便下次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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