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的26个男房客 > 第90章 捞根拜金男

沈言书有一整套专业的配音设备。

他说着让我陪他配音。

实际上是他自己在隔音间里忙碌。

我则是在他的房子里,肆无忌惮到处游走。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这套房子在我眼中,已经差不多等于过户于我。

说句实在的。

要是我现在真向沈言书开口索要。

我估计他也会拉着我去办理过户。

他和沈泽本质上是一种人。

高高在上的富家子弟,被圈养在金字塔里的纯白牲畜。

稍微的用感情捆绑一下。

就能让他们源源不断奉献自我,直到彻底被榨干。

进门的鞋柜被改造了一通。

我拉开鞋柜上方的储物柜,里面放着一张全家福合照。

年轻的女男依偎在一起。

男人右手边牵着十来岁的男孩,手里还抱着另外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小孩。

十来岁的沈言书,已经初见长大后漂亮的雏形。

笑起来的时候,分外的乖巧。

我看着他小时候的样子,觉得有些新奇,想要靠近看清楚点。

身旁却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沈言书向来淡定的眼神里透出几分急迫。

我故意抬起手道:

“怎么,不想让我看见你小时候的样子?”

“小时候没什么好看的。”沈言书嗓音微哑,“你想看的话,可以看现在的我。”

我听出他言语中的暗示,忍不住前进一步道:

“上次我走之前,你没说完的话,现在你要告诉我了吗?”

“没到时候。”

沈言书从我手里拿走了相框,取而代之的是宝马的车钥匙。

“你给我这个干嘛?”

“女人在外面要开好车。”沈言书道,“你不是要去香水厂考察吗?有一辆合适的车,会让你工作进展的更顺利。”

似是担心我拒绝,沈言书连理由都为我提前找好:

“就当作是庆祝你宣传片获奖的小礼物,别拒绝我,思榆。”

百万级的宝马7系,用于撑面子完全足够。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我可以打车上班,却不能在会见合作伙伴的时候,从起步价十块的滴滴上下来。

沈言书送的礼物正合我心意。

我想我没什么拒绝他的理由。

“你送我这个,我也不能不回礼。”

我在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了离开寨子时,布峰送我的手工刺绣方巾。

这种爷们根根的东西,不值钱又没用。

我收到礼物时,随手丢进了口袋里。

连着换了好几天的衣服,都没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

要不是今天正好穿到这一件。

我还真想不出来它有何用处。

我面不改色道:“我亲手做的,你上课的时候可以拿去用。”

在我这不被临幸的方巾,在沈言书手中获得新生。

上百万的豪车,换了一块价值不足百元的方巾。

沈言书却没有任何嫌弃之情,反而分外重视的叠好,握在手中。

他看了我一眼,饱含情意的眼眸透着无尽的风情,撩拨的人心里麻痒。

“思榆,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

“是吗?”

我不记得我送什么。

但是要让我承认自己是个抠搜鬼,那是必不可能。

钱要花在刀刃上。

靠着钱才能吸引来的男人,一定是捞根拜金男。

我给男人花钱是为了换更多的好处。

不确定对方有价值之前,花的每一分每一毫,都是不值得的浪费。

我道:“以后我会送你更多礼物的,等我赚钱了,你就可以不用住在这冰冷又没有人情味的房子里了,你到时候可以搬过来跟我一起住。”

“好。”

他的态度与语调柔和多情。

仿佛我和他早已是旧友,能够轻易交心畅谈,灵魂相触。

太勾人了。

我看着他过于昳丽的皮相。

望着他红润诱人的唇瓣。

硬生生靠着意志力扛了过去。

沈言书可不是什么单纯小白花。

他要是完全与我的事业剥离开来。

我还能考虑一下,跟他发展点暧昧关系。

现在是我事业上升的关键期,我没有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我回避了他的眼神,错开话题道:

“我明天要去香水厂做实地考察,你喜欢什么香型?我给你带一瓶回来。”

以物换物,他送我宝马,我回赠香水。

礼轻情意重,莫欺少年穷。

“你送的我都喜欢。”

我往后退了一步,换来的是沈言书失落的眼神。

他总是如此体贴。

只要我不往前走,他就永远维持在一个彼此觉得安全的距离。

所有的悸动都在浮躁的空气中散去。

我们像是真正的好友一样,坐着喝酒聊天。

纯粹的好似我们谁都没有多余的情感。

仿佛世间真有不夹杂爱情的女男友谊。

喝醉了的沈言书撑着精致的下颌,起身收拾餐桌时,身形不稳的轻晃了一下。

我抬手扶住了他纤瘦的腰,低声道:

“放着明天来,又不缺这一会。”

“好。”

沈言书嗓音都沙哑不清:“我送你上车。”

“得了吧,你现在这样还送我上车,我先送你进房间休息。”

“要洗完澡才能睡。”

“洗澡?”

我平静如水的心境,因他再起波澜。

沈言书总是有这样的本事,能够轻而易举的让人生出歹念。

我当然可以顺着他的意思留下。

但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他带来的财富我不拒绝。

因为我有信心发达以后提携他。

至于其他的东西,现在最好还是不要沾染为妙。

我扶着他进房间,温声哄道:

“喝醉了先别洗澡了,我又不嫌弃你。”

沈言书靠在我脖颈上,柔软的黑发蹭着我的脸颊。

他身上混杂着酒气的浅淡,花香清浅迷人:

“思榆。”

他含糊着,像是借着酒劲说出平时不轻易宣之于口的话:

“你喜欢我吗?”

“挺喜欢的。”

沈言书不满我的回答,歪斜的金丝框眼镜搭在他高挺的鼻梁上。

他靠我更近了些。眼尾的红痣展露在我眼中:

“你在撒谎,你嫌弃我二婚。”

我一时间回不上话,沈言书说的是实话。

他太现实太清醒。

沉沦时,比别人要痛苦无数倍。

我撒了个善意的谎言:“我没有。”

“要是我能早点遇见你。”

沈言书喃喃道:“我当时要是再勇敢一点,拒绝她们的逼婚,我们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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