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周遭的村子。
已经是乱成一团。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你们别忘记了,我看那李夫人,也是风韵犹存啊!”
“老子喜欢翻饺子皮,还喜欢吃饺子!”
……
一众土匪,平日里犯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生怕被官府抓住,大部分时间,都在帮中藏匿踪迹。
好不容易遇到砸窑的好机会,能够放松一下。
惶不论,这李家母女,大户人家,吃穿用度,皆为上品。
李夫人保养极好,颇有风韵。
李湘儿生得俏丽,桃花初长成。
皮肤白皙,白里透红,楚楚动人。
又是“母女花”,天然有兴奋度加持。
顿时让一众土匪化身饿狼。
“你们……梁成……李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李乡绅气得语不成句,浑身直哆嗦。
与此同时,他也颇为绝望。
在这种时候,他方才明白一个道理——
有钱无拳,无妄之灾。
“可恨,若我李家,有武者庇护,那该多好?”
李乡绅的心头,不由浮现出一个想法。
……
“轰!”
就在此刻。
祠堂屋顶,轰然作响。
瓦片翻飞,露出一个大洞。
一道人影,背生双翅,轰然落地。
一脚将梁成踩在脚下。
“哇!”
梁成口吐鲜血。
原本挨了三十鞭,尚未好全,此刻旧伤加新伤,顿时让梁成昏死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怪物?”
“活脱脱一只大雕成精了!”
“妖怪啊!李家来了一只妖怪!”
众土匪看到林轩第二形态——金雕妖躯。
顿时吓得头皮发麻。
“杀!”
林轩冷冷吐出一个字。
裂风金雕——老金,悍然从空中落下,双翅一展,似有驾驭狂风之能,强大飓风,让众土匪,东倒西歪,站立不稳。身化一道金色流光,双翅羽毛隐隐泛着金属锐利,所过之处,见血封喉。
獒犬——老黄,从祠堂正门杀入,身子陡然暴涨,堪比牛犊,龇牙咧嘴,一口一个,狗爪一拍,一个土匪脑袋顿时被爪爆,狗嘴一咬,顿时咬断一人脖子。
“妖怪……带着两只怪物……快跑……快跑……”
原本还嚣张无比的土匪,此刻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纵然,有些土匪,跟随着黑虎时日长了,学了一些五禽戏残篇,初入了武道。
但那又如何?
在林轩面前,不过就是体型大一点的蝼蚁罢了。
蝼蚁……
依旧是蝼蚁!
“噗嗤!”
“噗嗤!”
林轩身影如电如风,杀伐无度。
手中九环鬼头刀,染血奋战,原本寒气阴冷的刀身,此刻染上了血色,更显诡异。
古人云,十步杀一人。
林轩那是一步杀一人。
纵然不曾学过什么刀法,可凭林轩这妖躯之力。
随便一击,便是两千斤以上的气力,哪怕是刀背砸在人身上。
也让他挫骨扬灰,死生不知。
……
一炷香时间。
祠堂周围的土匪,全都死于非命。
林轩浑身染血,原本金色羽毛,也被猩红血染。
“神獒妖躯,嗅觉更为灵敏,耐力和恢复更强,适合正面搏杀。”
“金雕妖躯,则是速度更快,视觉更好,更有飞行之能。”
林轩脚踏数十人尸体,宛若地狱爬出来的魔神。
但此刻,魔神却在思索,自己这妖皇两种变化之间的区别。
“呕~”
“呕~”
一直到呕吐的声音,不断传来,这才打断了林轩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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