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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他是那些年月里最烈的酒

当冬日的暖阳穿过树影照射在身上的时候,闻柯景回头看着离自己只有一步之遥的程晨,停下了脚步,含笑而立。程晨绕到她的背后,拥抱住她,把头搭在她的肩上,闻柯景微微侧头,两个人鼻尖对鼻尖,气氛一下子显得暧昧起来。

亲吻来的太顺其自然,程晨闭着眼,轻轻的将自己的唇瓣印了上去,闻柯景看着他微颤的睫毛,心跳仿佛漏了一拍,逆着光,脸上的绒毛清晰可见,闻柯景想起日前看过的小说《凤求凰》里说“一见容止误终身”而此时闻柯景只觉得“一见程晨误终身”。浪漫的情话在唇间徘徊,诱人的气息从中渗透。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哪怕是在许多年以后,闻柯景想起这个场景,也不由自主的嘴角含笑,当然这都是后话。想当初年少轻狂的好日子,如今一懂就结束。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更何况闻柯景还是踩着内增高,在这崎岖的山路,怕是要滚下去了呦。看着走的一步一惊的闻柯景,程晨觉得是时候表现自己男友力的时候了,拍拍自己的肩膀,做蹲下的姿势“来,上马了。”

“你确定了咯?”自己虽然看着轻,但是闻柯景知道自己也是体重奔三位数的人,哪怕一直都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但肥肉就摆在那里,不增不减,也只能安慰自己,我高,看着不胖,但是也仅仅是看着不胖罢了。唉···不长在胸上和屁股上的肥肉,都是不懂事的肥肉啊。

“上来,稳得住你。”

“那行吧,我也不和你瞎逼逼了。”靠在他的背上,闻着专属于他身上的味道,闻柯景有一瞬间的痴迷。

“真想时间就这么静止。”“那我恐怕是要累死了呦。”

“我说,姓程的,你就不能不破坏气氛?恩?你不说话,我不会把你当哑巴的。”闻柯景拧着程晨的耳朵教育道,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我的错,您老教育的是,小的知错了。”真是快松手啊,我真的知道错了,错就错在没有和你保持安全距离啊。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一言不合就家暴,真他妈是心疼自己,程晨的内心是崩溃的。

“哼,好好走你的路去。下次再说大煞风景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你。”嘴上放着狠话,手却不自觉的给他揉揉耳朵。

程晨低头,浅笑不语,身体可比嘴巴诚实多了呐。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啊,可叫他如何是好呦。打,打不得;骂,骂不得,只能宠着,惯着。然后宠到无法无天,只有自己可以接手,这样就不怕别人抢走了。大概程晨不会想到,许多年以后,他会亲自松开她的手,随她漂泊流浪,无枝可依。时间永远不会说谎,所以不要轻信的太早。

等到了山脚下的时候,程晨的额上都已经冒出了一层细细的薄汗,刚想脱掉外套,就被闻柯景制止“会感冒的。”

无奈,解开衬衫的两颗扣子,透透风,“讲真的,阿景,我感觉比跑个1000米还累。”

“哦?那你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是想说我胖?还是想说我肥?”

“不不不,我只是想说自己的体能真的下降了很多很多,今天幸好可以锻炼锻炼,还要感谢闻小仙女给鄙人这个锻炼的机会。”

“那就好,毕竟我是爱你的。”

“我也爱你。”

“走咯,上街去。”闻柯景小人得志,好兄弟似得拍拍程晨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得令。”阳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的很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渐渐的交织在一起。

下午的街上渐渐热闹了起来,来走亲访友的众人也到街上走走,周围大大小小的店铺也打开门,开始做起了生意,新的一年的第一天,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卖糖葫芦了,卖糖葫芦了,又甜又大的糖葫芦哦·····”街上卖糖葫芦的小贩卖力的吆喝着,引得闻柯景频频侧目。

“怎么?想吃吗?”

“嗯嗯嗯嗯。”闻柯景听着程晨这样问,头点的和拨浪鼓似得,生怕错过了这个好时机。

宠溺的摸摸她的头发,这个小馋猫。

“呐,给你,怕是要肥死了呦,再这么吃下去。”程晨到小贩那处挑了一根颜色看着最为鲜艳的递给她。

“那你会嫌弃吗?”闻柯景咬了一口糖葫芦,鼓着腮帮子问他。

“不会,笨蛋。”

“那我还担心什么。”得到他肯定的回答后,闻柯景继续和她的糖葫芦奋战着。恩··果然酸酸甜甜的糖葫芦最好吃了。

冬日的太阳似乎也怕冷,大概是想回家取暖吧,于是乎早早的便西下,天空不复早先明亮。程晨看看时间,已接近四点,该回去吃晚饭了。

“阿景,我们要回去了呢。”

“啊,现在吗?”闻柯景有些念念不舍,心里抱怨着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

“乖哈,等过几天我们再出来玩,好不?”看着闷闷不乐的闻柯景,程晨心中也有些不好受,他也想时时陪着她,伴着她,只是如今,还不是时候啊。

“那,那好吧,回家你要陪我打电话的哦。”闻柯景红了眼眶,不想让他看见,自顾的低着头,说着。

“好的呐,答应你。”程晨不顾街上人来人往,一把把她拥在怀里。拍拍她的小脑袋,安慰道。

闻柯景暗暗逼回眼泪,扭捏的推开他“哎呀,被人看见多不好呀。”

“那我上车咯,你自己回去小心,到了要和我说哦。”

“嗯呢,去吧去吧,我也回家了。”

两个人在车站道别,转身,走了几步,闻柯景耐不住回头看他,发现他竟然站在原地,一步未动。

“你怎么不上车啊?”

“因为我要看着你先上车啊,笨蛋。”

“哼,你又说我笨。”

“好了呐,快去骑车,看着你上车,我再上车。”

“哦,那你到了也要和我说哦。”

“哪次到家没和你说,你快去了,不要磨蹭了。”

“拜拜。”闻柯景对着程晨挥挥手,转身走近自己的小电驴,上车,回家。

程晨看着她的背景远去,这才上了一旁停着许久的红皮大巴。

待大巴开走后,闻柯景偷偷的从另一条小巷子里骑着小电驴出来,原来,她不曾远去,故意假装离去,却又偷偷的绕了另外一条路回头。

红皮大巴远去,渐渐的变成红色的一个点。闻柯景就看着那个红点,直到肉眼再也看不见,而红色的大巴,闻柯景日后时时会想起,想起那时年少时,又曾注视了多少次,关注了多少次,只是忘记了从市民时候开始,从车上下来的人不再有过他,又或者,她再也未从见过他从红色的大巴上下过车,渐渐的那一颗红点似乎也成了闻柯景心上的一颗红色的朱砂,美则美矣,却碰不得。

闻柯景骑着小电驴回家,在路上想起先前的那个吻,不禁暗暗发笑,那个傻瓜,竟然还紧张,不过闻柯景想着自己大概是爱惨了他那个模样吧,至今想起来,依然觉得自己心跳的厉害。风也吹的厉害,只是这时的闻柯景也都只觉得有些许些凉意,并未有多大寒冷。心是暖的,难不成,还畏寒吗?

而在路上的程晨此时靠在窗边,看着玻璃外略过的风景,脑中呈现的却是闻柯景的模样。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她骑回家会不会冷死,真是不让人放心。不多时,程晨便已下了车,一到站,他便掏出手机,“我到了。”滴滴,消息简直是属于秒回“恩恩,我也到了。”

不由自主的嘴角带笑,不用问他都可以知道,这个傻妞肯定一直抱着手机等着他的消息。把手机收入袋中,走上乡中的石桥,程晨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些什么,大概是因为心情很好吧,大概是因为桥下的水荡漾的让人心间泛起涟漪,一波接着一波,一环套着一环。踏着夕阳的余晖,映着河水,向家中走去,该吃晚饭了呢。

而此时的闻柯景呢,躲在自己的房中,自仰八叉的躺在被子上,看着手机,傻傻的笑。她甚至可以想象得到程晨拿着手机回她的模样,脑海中浮现的都是他的音容音貌。怎么办,好像很想他,这么粘着,怎么可以嘛。闻柯景很是纠结。他对她来说,大概是除了亲人以外,最最重要的人了吧。

那么在如今的岁月里,程晨对于17岁的闻柯景来说,意味着什么?她想的大概很美好,她觉得他会如师,如父,如兄,如长。

她觉得他会长成她的壳,为她遮风避雨,陪她地老天荒。

她觉得他会长成她的光,照亮她的心,给她乐观的力量。

她觉得他会成为她的臂膀,为她负重前行,陪她走到力所能及的地方。

她觉得他的每一个微笑,都是三月天的艳阳。

她觉得他的每一句话语,都能融化十二月的冰霜。

但是很久很久以后,闻柯景再想起他时,她只觉得,他是她那些年月里饮过的最烈的酒,而她认真的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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