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卷._第六百八十二章:入暮有客来 (十三)
第六百八十二章:入暮有客来 (十三)
“小初姑娘若是不嫌弃那些打打杀杀的,高某就和你说道说道。
不用太担心,之前那些天我对这里的环境侦查了一下,这里应该是属于长安城内外城的贫民巷子,这些贼人的胆子很大,他们挑的都是一些高官贵族的血脉子嗣,像是我们找个地方,应该只是一个分支。
这样的窝点,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个。
但是我可以肯定,这是一个有预谋的组织,他们说不定已经在长安城里潜伏了很多年了。
………....
一般的人牙子组织,我曾经抓过一些。那些都是普通人,最多是一些地痞无赖,偷摸着搞到了一些兵铁刀器,在城里靠着东拐西卖为生。这个组织的人也有些散乱,但是他们领头的….....竟然是一名先天境界的武夫。
不错,先天境界。
不知道小初姑娘知不知道这个概念,先天境界的高手在外界都是可以称霸一方的人物。
哪怕是在长安城里,也可以谋得一件体面的差事。
他们可以活得很好,没有必要靠着这下三滥的手段苟且。
………....
我以前也练过武道,只不过我的武道水平不精,当初刚刚摸到中流的门槛,就被发现有了修行的资格,我当初怎么说也修行到了武道第六流。正因如此,我知道武夫的先天有多么可怕。
他若是愿意入1军伍里谋个差事,一过去就能提官职,那可是入品的武官,可这样一个人物居然和这些人牙子混迹在一块儿,做着一些苟且的勾当。先天境界的高手,再怎么落寞,也不至于如此糟蹋自己吧。
小初姑娘,你也看到了,我背后的那一道口子就是那老不死的砍的。
呵呵,也就是欺负我年纪小。
若是让我再修行三五年,凝了五气开了三花,武夫体魄再往上冲一冲,不用多,能够达到上流武夫的境界体魄。再和老子生死斗,死的一定是那个老不死的玩意,咳咳咳….....”
……….....
高盛的话语里带着一些属于自己的骄傲,是啊,他是第二境的修行者,而且快要摸到第三境通神的门槛。而且,他接触修行的时间不过短短两年。
哪怕不算修行的资格,在早些年修行武道的时候他也是能够在十二三岁的年龄就触碰到中流武夫的好苗子。
可以说,若非高盛的天赋不强,陆家兄弟的老子也不会花费重金和代价,培养高盛。高盛说到底虽然是陆府管家的儿子,也不值得这么培养。陆将军能下如此心思在高盛的身上,无非是想着替自家的两个儿子,未来培养一个左膀右臂。
………....
高盛的天赋不错,倘若他真的有希望冲破先天境界的门槛。
先天一开,天人有别。
到时候成了有资格窥见天地的大修,说不定陆将军还会将陆家的女娃子许配一个给他,让他入赘陆家,这样对高盛的培养才算是物尽其用,收为自家人。如此种种,都证明着高盛的潜力。只不过很可惜,他的运气不好。
那天晚上带着这些孩子逃跑,他遇到的是先天,还是武道先天。
……….....
先天境界中,武夫先天突破,往往要比修行者的先天境界战力更强。
这是武夫的优势,也是武夫的门槛。
倘若外头的是一个一流境界的武夫,高盛都不会落得如此之凄惨。听着高盛说话的声音变得有些急促,叶小初放慢了手上的动作,他已经开始用银簪割掉伤口附近的腐烂血肉了,这些血肉腐烂后变得腥臭,割掉这些烂肉让高盛疼痛的感觉变得加重。
血肉隔开,清理伤口的流血,大出血,也会逐渐削弱他的力气。
………...
说话之间,正到兴头。高盛现在也不管自己身体上的伤痛,他继续自顾自的说着。
………...
“一开始的时候,这些贼人给我们下了药,吃食和清水倒是有保障,他们也怕我们饿死。当初我和武谦还有文逊被强行绑过来,我察觉到了一股先天往上的气息,我知道,这股气息比我那道宗里的挂名师傅还要强。
当初陆老爷为了让我修行,为我请了一位道宗观夜境的大修来启蒙。
那人的气息,绝对是大修。
要不然………..要不然我不会连反抗都不敢反抗,好在那个气息没有出现在这个院子里。五天前外头这些人像是收到了什么风声,一个个变得惊慌失措,说到底那些人都是游散的地痞,被强行凑在一块,能压得住的场子的就几个人。
……….....
我当初自负了一些,认为那天那个大修不在这里,凭借我曾经武夫体魄的底子,再加上第二境启灵的修为,武谦还是有武道底子的,他一个人打三五个普通人不成问题。
那时候,我身上藏着我那道宗师傅送的法器。
是一把能分散成两把的短刀,而且听说是烙上了风和雷的神咒。
那什么雷法神咒,我的修为用不出来。
但那两把刀用起来很快,就像是风一样。这物件没有被他们找到,我自信带着武谦,能够闯出去,好歹能跑出去一个。
………...
他娘的,我就知道外头那个老不死的是在诈我。
他就是贪我的法器!
五天前外面那些人喝醉了一些,我们趁着夜色跑的,谁知道那老小子就在屋子外头等着。我一开始不知道,他竟然是武道先天的境界,我以为这破地方,最大也就一个一流境界的武夫看场子。
武夫的先天境界,气息可以控制不显。
我一直没有察觉到他的气息,那个男人在先天武夫里也应该属于中上的水平。说他有一个名武的封号,我都信。
那个男人左 眼泛白,外头的人都喊他头儿,有个外号叫“白眼龙”
………...
看到他是个先天武夫,我就知道跑不齐全了。
当初我想着我缠住他,好歹也让武谦跑掉出去报信。
那个外号叫白眼龙的男人,善用一把西域制式的弯刀。而且他出刀的手法很诡异,我的法器都近身不得,他那把刀像是藏在影子里一样,防不胜防,有时候我都没有察觉到气息,那刀口就能贴着我身上砍过去。
一个先天境界的武夫守大门,怎么能跑得掉。
我知道我的实力缠斗都缠不住他,我在军伍里混过嘛,这种情况必须要跑掉一个人报信。我是准备自己跑的,那老家伙虽然是先天境界的武夫,但我拼着炸掉法器,速度够快的话,丢掉一个胳膊,或许能跑出去。
谁知道那玩意不讲武德,他威胁我,若是我一个人跑掉。
我一走,他就杀光这个屋子里的所有人。
我带着人回来,得到的无非是满地的尸体。
你知道的,我吃陆家的那碗饭,武谦和文逊都在,他两算是我亲弟弟,我能跑,我跑了他两得掉脑袋。能咋办呢,大不了继续被关黑屋子。没想到我松开了刀,他就冲我后背砍了一刀,还把我绑在水井上,来来回回泡了十几下。
咳咳………..
老不死的玩意,老子要是大难不死,冲击先天境界后他还没有被砍脑袋,我非要再和他打一场。
……….
呸,我要是不死,他铁定进牢子了。
刑部的天牢,枢密院的黑狱,哪一个都够他受的,我废那力气和他打什么打,到时候我自己去砍他的脑袋。我还故意砍不中,嘿嘿……….我一刀砍不死他,就多砍,砍几刀,砍死那狗东西。
不对,我都破先天了….....破先天了,那时候……....陆老爷再不成也得收我当个干儿子。
小初姑娘,我突破先天的时候,今日的恩情我高盛记得清清楚楚。
………....
到时候我…....
我想娶你当媳妇,我….....我阿娘熬的莲子糖水可好喝了,我带你回去,老爹老娘肯定乐呵,你别信武谦那臭小子的话,他这小子……..
装傻充愣,心里比啥都明白….....
到时候………对,到时候得熬莲子糖水..........
糖水…....糖水得放糖才行,我得起来,要去买老街那块的老冰糖,熬出来的糖水味道才正……........”
………....
起初高盛的话还算正常,但随着身上的冷汗越来越多,叶小初割掉一块块伤口上的烂肉,他的眼神变得迷离起来,整个人说话断断续续,有气无力的。
手上沾满了血污,叶小初尽量不去破坏经络。
幸好我用银簪,以轩辕针封住了高盛身上的一些经脉。
否则这么多的伤口割肉去腐,大出血都能够让他送掉小命。随着越来越多的鲜血流出,割掉烂肉挤出污血后,流出来的就是鲜红的血液了,叶小初依然面不改色,手脚麻利的处理着伤口。而一旁的陆武谦,看到这么多的血肉翻涌,这个半大少年的脸色变得蜡白。
他几乎是靠着将门子弟的倔强,强忍着没有让自己吐出来。
………......
“陆公子,高大哥他现在已经开始说胡话了,我给他的伤口放血,放的越多,他的意识会越低迷。你拿一块干净的布料,沾水后给他塞在舌根底下。
他现在神志胡乱,不要要他自己咬掉舌头。”
………..........
此时此刻,叶小初在这些孩子的心目里已经取代了之前陆武谦的地位,成为了真正的核心。尽管不在旁边看着,但闻着屋子里浓郁的血腥味,外头那些孩子都感到了恐惧。稍小一些的女孩,王霜霜,若非是姐姐安抚,早就苦出声来。
闻着这股味道,多数人都觉得反胃。
要不是这些天的清汤寡水,让他们只能干呕,怕是早就吐了一地。
面对如此血肉翻涌的伤势,叶小初还能淡定自若的用银簪子割肉,这个第一眼让人觉得娇弱可怜的姑娘,绝非外表看起来那么柔弱不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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