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凤华想娶文斌的堂姐李雪雁,这不是什么秘密。”
“是啊,这事早就传开了,而且据说徐凤华自己也承认了。”
听到李文斌的话,三名公子哥再次开口,而张华最后看着李文斌问道:“文斌,你姐不会真的要嫁给秦风那个杀神吧?”
杀神。
这是秦风在华夏权贵年轻一代中的新称呼,取代了曾经的混世魔王外号。
因为,在那些年轻一代权贵看来,秦风经常杀谬,而且先后‘杀’掉了杨琨和秦智两位大少的仕途,更是将杨琨一家送了进去,是让他们恐惧的代名词。
“不知道,但我们家人都不同意。那个杀神虽然已经回归部队,并且在先后结束的全球武学大赛和全球特种兵大赛中夺冠,但依然是秦家弃子,而且在我们家长辈眼中,只是一个打打杀杀的武夫,难有大出息。”
李文斌摇摇头,道:“但我堂姐不知道哪根筋坏了,非他不嫁,让我们家长辈很头疼。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家长辈可能会借着这次机会给我堂姐做思想工作,让她放弃秦风,选择徐凤华。”
“古往今来,武夫大多都是战场上的炮灰,偶尔有个祖坟冒青烟的也只是当个将军,哪里能跟帝王宰相相比?
那秦风虽然武力值逆天,但已经沦为秦家弃子,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将军命,大概率是炮灰,怎能和徐凤华相比?”一名公子哥忍不住感叹。
“北雪雁,南凤华,若他们能够在一起,绝对会成为一段佳话!”
张华笑着说道,其他三名公子哥纷纷点头。
“我也期待这样啊,而且也曾劝说过我姐。可惜我姐那人太执着,其他人都是撞了南墙会回头,她宁愿撞得头破血流,甚至将南墙撞倒也不回头。”
李文斌一脸郁闷,甚至带着几分反感道:“不瞒你们说,有时候我都期待秦风那个杀神早死鸟朝天,这样就不会耽误和连累我姐了!”
咱当兵的人
有啥不一样
只因为我们都穿着
朴实的军装
自从离开了家乡
就难见到爹娘
……
夜晚十二点的时候,西京会所某个包厢里响起了嘹亮的歌声。
秦风和李海鹰五人跟着音乐伴奏,没有用话筒,合唱着这首脍炙人口的《咱当兵的人》。
与专业的歌手相比,他们的歌声谈不上优美,但充斥着朴实、蕴含着深深的情感,让一旁的王阿猛听得内心感动不已。
“这一杯,向你们致敬,也向所有的华夏军人致敬,感谢你们保家卫国,为人民负重前行!”
当秦风六人唱完之后,王阿猛端起满满一高脚杯红酒,满脸敬意地对秦风六人说道。
“干!”
秦风六人站起身,端起酒杯,碰杯,然后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嗡”
就在这时,手机的震动声响起,陈牧掏出口袋里的国产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的号码,道:“俺出去接个电话!”
话音落下,陈牧拿着手机快速地离开了包厢。
电话是他老婆打来的。
今天下午的时候,秦风为六人申请到一个月的假期之后,陈牧曾试图两次给老婆打电话,但电话一直关机。
“媳妇,下午给你打电话怎么不接?俺执行完任务了,队长给俺们申请了一个月假期,明天就能回去陪你们啦……”
陈牧来到包厢外拐弯处,接通电话,一脸兴奋和激动笑容地说道。
他虽然已结婚三年,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因身为龙牙特战队员,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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