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份怨念,他极力反对自己的堂姐李雪雁与秦风在一起,甚至不止一次鼓动、劝说李雪雁离开秦风。
然而——
无论是秦风在部队的时候,还是秦风离开部队之后,李文斌的劝说都成了无用功——李雪雁始终对秦风不离不弃。
而去年,秦风率领龙牙特战小队,勇夺全球特种兵大赛冠军之后,在燕京知名的西京会所,掌掴李文斌。
而且,秦风事后还光明正大地前往李家大院,给李渊广祝寿,并且令得李家其他人有怨不敢言。
这一切的一切,让李文斌对秦风反感、憎恨到了极点,自然不愿见到秦风好。
“我也不知道具体内幕。”徐凤华放下茶杯,轻轻摇头。
“凤华哥,秦风那混蛋不顾及我姐的感受,为了王梦楠那个女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我姐心里肯定不舒服。我建议你趁虚而入,挖秦风那个混蛋的墙角,趁机把我姐追到手。”李文斌建议道。
“不可能。”
徐凤华苦笑,他一直都避讳自己对李雪雁的那份欣赏和喜欢,也曾试图尝试去争取,但最终选择了放弃。
“为什么?”李文斌不解。
“文斌,你觉得你姐为什么对秦风不离不弃?”徐凤华反问。
“婚约应该是其中一个原因,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我一直觉得秦风那混蛋没什么好的,谁知道我姐一根筋地就要跟他在一起。”李文斌一脸郁闷地回道。
“不是因为婚约,也不是秦风曾经是秦家老人最溺爱的后代,也不是秦风在军中乃至武学领域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徐凤华一脸睿智地说道。
“那是什么?”
李文斌有些好奇了,在他看来,女人喜欢男人,不外乎男人的能力、财富和权势这三样东西,哪怕是权贵子弟联姻,讲究门当户对,也离不开这些。
“男人的血性。”
徐凤华轻轻叹了口气,道:“一个男人吸引女人的可能是他的长相、能力、家世、财富和权势,但最能打动女人,或者说可以瞬间摧毁女人内心所有防线的是男人的那份血性。
这从某意义上说,和动物是一样的,是雄性身上那股特有的气息。”
“凤华哥,你这说的有点玄奥,可以通俗点吗?”李文斌一脸发懵。
“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女人被人欺负的时候,男人会第一时间站出来保护她,哪怕拼命也在所不辞。用古话说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用现代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你敢动我的女人,老~子弄死你!”
徐凤华面色复杂地说着,然后见李文斌一脸似懂非懂,便继续开口,不知是在说给李文斌听,还是在反思自己,“你姐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人,甚至可以说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样子。
颜值、身材、气质这些俗气的东西,她都不缺。
她还有让普通人仰望的家世、能力、格局、智慧、气魄,更在商界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这样一个女人,能够打动她,让她死心塌地去爱,只因为她爱的那个男人,有着当代许多男人都缺乏的血性。
这份血性,在秦风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动我亲友者,势必清算!
这是秦风曾经对外喊出的话,目的是为了保护他身边的人。
而他也是这样做的,无论他的女人,还是亲朋好友被欺负时,他都会挺身而出,替他们出头。
无论敌人是谁,无论对手多么强大,他的字典里从来没有退缩,他的骨子里从来没有懦弱,完全一副我必须要给亲友出头的莽夫气势,但真正行事的时候又不缺乏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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