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郊位于渝城的北部,从未被开垦过,是一片崇山峻岭,人迹罕至。
以前就有传闻说驴友在里面见着了邪门的事,如今天地异变后,居然真的诞生了一个小型鬼域。
鬼蜮的诞生目前还是个未知,但每一个鬼蜮都是生人勿进的死亡之地,其中充斥着大量的死气以及魑魅魍魉。
比较出名的是华西地区的夜魔鬼蜮。
曾经拥有上千万人口的西京城,如今已经被夜魔鬼蜮所覆盖,彻底沦为了一处生人禁区。
......
连绵不绝的山脉,此起彼伏,仿佛一条蛰伏在地面的巨龙。
江晓一行人此刻即将进山。
每个人脸上都情绪万千,或是激动,或是怯懦。
尽管是没有生命威胁的游魂,但对于这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而言,压力不可谓不大。
“江晓,待会要不我们一起呗?”
小胖子拉了拉江晓的手,声音藏着些许担忧。
江晓摇头,“不了,分开行动效率高些。”
自己的影子恐怕在这个世界属于异类,最好不要暴露在外人眼里。
江晓倏地看了眼远处众星拱月的白绮梦。
后者身边此刻聚集着一大票跟随者,只不过刚刚成为御灵师,俨然就有了领导者的气势。
见时间差不多了,陈凡开口道,“可以了,进山吧。”
话音刚落,众人面色各异,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都没做出决定。
唰!
突然,江晓踏出了第一步。
他没像其他人一样,顾左顾右,而是坚定不移地走着自己的道路。
看着江晓的背影,众人眼神微变。
“这是谁啊?”
“好像是三班的江晓?”
人群外围的陈凡暗中点头,自忖道,“此子心性倒是毫不拖泥带水,可堪大用,就是资质差了些......”
白绮梦刚刚组织了一个六人团队,本来打算做第一个树立榜样的领头者,结果就看见江晓居然抢走了这个风头。
“哼,我们走!”
白绮梦记住了江晓的背影,随后迈步上路。
“这傻逼,本事没有,就喜欢在这种地方搞些不一样。”
章海不屑地啐骂了一声,而后也带上其他几个人进山。
......
繁茂的丛林中。
参天大树,灌木茂密。
江晓打起十二分的注意力,缓步前行着。
明明是正午时间,进入这片山林之后,却诡异地像是置身到了夜晚。
阳光根本无法穿透层层叠叠的树叶,树林中幽暗寂静,处处都透着一股诡异的氛围。
“没事的,只不过是些游魂罢了。”
江晓深吸了口气,在内心给自己打气。
飒飒——
忽然,一道阴风吹来。
江晓身体一寒,眼神陡变,“来了!”
伴随着这道阴风,周遭无端升起了一缕淡淡的白雾,有些像是清晨山岭间的雾气,但却要更加苍白阴森一些。
乌光一闪。
一把妖异的匕首被江晓反握在了手中。
感受到本命灵器温润如玉的触感,江晓心中这才有了些底气。
恰在这时,树林中的温度陡然下降,宛如冰窟。
“小伙子...你知道我的眼睛...掉到哪里了吗?”
同时,一道如泣如诉的幽怨声在江晓耳畔响起。
距离近的像是贴在自己身上,脖颈处甚至传来一道冰凉的吐气!
江晓周身寒毛倒竖,双腿忍不住发软。
下一刻,他狠狠一咬舌尖,强行夺回身体的操控权,同时手中的匕首化作乌光,猛地划破空气。
撕拉——
一道人形白雾宛如垃圾袋般被匕首划破。
然后,一滴淡白色的水珠从空中滴落。
江晓赶紧从怀中取出一个羊脂玉瓶,然后接住了这一滴水珠。
这水珠便是游魂被消灭后形成的产物了。
据说对御灵师平日里修行有极大的帮助,虽然比不上魂珠珍贵,但也值几个钱。
至于羊脂玉瓶,则是在来时的路上,陈凡分发下来的。
“呼~”
成功消灭一个游魂,江晓松了口气。
虽然很轻松,但不得不说那种突如其来的恐惧,却是让自己有一刹那的不知所措。
“这匕首倒是用的很习惯。”
江晓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灵器匕首,在脑中回想了下匕首划破游魂时的感觉。
没有丝毫的阻塞,就像是切豆腐一般的轻松,体内的灵力甚至没有消耗太多。
“如果技能孔多点的话就更好了。”
江晓还没想太多,忽然之间,周遭的白雾中又窜出一道游魂飘了过来——
“为什么...我死了...你还活着...我好恨啊...”
这道游魂比起之前那个要稍微凝实一些,其中充斥着大量的怨念,厌恶生者,渴望将一切化作死物。
光是听见声音,江晓都打了个寒颤。
这可远比任何恐怖片的音效都要来得真实。
江晓不敢大意,立马再度挥舞手中的匕首,抹杀游魂——
“呜呜...请问你看见了我的女儿吗...”
“我的肚子漏了...好疼啊...救命啊...”
“好后悔...那个女人就藏在我床底下...”
由负面情绪集合而成的游魂,每一次出现都传入耳中,动摇着江晓的理智。
稍有不测,便会被这些孤魂野鬼摄了心神,陷入惶惶不安。
良久后。
江晓周围的白雾总算散去。
“看来每一次挥舞匕首,体内的灵力都会有一定的消耗。”
抹了下额头的薄汗,江晓大口喘息,随后将匕首重新收回体内。
不过,在看了羊脂玉瓶内三分之一的雾水之后,江晓瞬间就感觉自己此前的努力是值得的。
而且,在与游魂的战斗中,也带给了江晓一种信念。
鬼祟是可以战胜的!
“就是不知道其他人现在搜集到了多少...“
江晓眉头微皱,“不对,我是一个人,可白绮梦、章海他们是一个团体。如果说,这两个人把资源集中到自己身上,那我怎么也不可能比得过。”
另外,据江晓所知,章海有个狗腿子的灵器还是步枪。
本命灵器乃是内心的映射,万事万物都可以幻化出来,别说步枪,就连东风导弹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催动开枪的子弹乃是灵力所化,而且消耗极大,远不是挥舞匕首可比的。
而且,日后境界上去了,御灵师的能力千变万化。刹那间即可穿梭空间,拉近距离,远程御灵师若是没有保命的技能,一旦被切近下场基本就凉了。
但是刚开始起步的时候,步枪的效率肯定远超其他灵器。
“可恶!我还想得到那个青级魂珠的!”
江晓咬牙,一时间苦于没有办法。
可就在这时,他眼瞳中倏地浮现出了一行墨汁形成的文字,
“...因为正常消灭游魂比不过那些团体,你接下来打算去树林深处寻找白级鬼祟。在一处坟墓荒地中,你遇见了白雾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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