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的书生们见情况不妙,才绅就散的没影了。
混混火拼,官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伤及无顾,他们才不想管这些混混呢,免得麻烦。
双方的兄弟个个热血沸腾,抄起什么就拿什么打,锅碗瓢盆,能用上的一样都不落下。
金成双一脸不屑的看着对面的那群人,好歹自己也算是个练家子了,这几个小娄娄她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她把折扇收笼插在后劲上,左一外勾拳,右一个横踢,后一个仰翻,前一个虎扑,周围的人惨叫声一片。
她一个冷眼,瞟到了胖子肥胖的身影,然后快速穿过人群,一个回旋外加一个扫堂腿便轻松的将胖子撂倒,再一脚砸在胖子胀鼓鼓的肚皮上,砸得他真喊娘。
再一脚踩在他的胸前,自认为非常帅气的打开折扇装模作样的扇了两下,高声喊道:“住手。”
‘唰’的一下,所有的人停了下来,胖子的小弟见自己的老大都被人踩脚下了,顿时乱了方寸,没有开始那副耀武扬威的熊样了。
胖子满脸痛苦的叫道:“金成双,你娘的,快放了我,不然有你好看的。”
金成双一脸贼笑,靠,他娘的死肥猪,都被我踩脚下了,还一脸的熊样呢,看我怎么玩你,金成双心里暗道。
想着她脚上加了一把力,咬着牙狠狠的说道:“死肥猪,嘴还挺硬的,那就不麻烦你了,我现在就让你好看。”
说完就从旁边一人手里夺过一把刀煞有介事用手试了试刀刃。
胖子见我不是闹着玩儿的,马上转变了口气:“啊……别,别,金成双,哦不金老大,你手下留情啊。”
金成双不顾胖子的求绕,蹲下身拿着刀轻轻的在他身上划着,引得胖子身上一阵骚氧,金成双面带微笑看着胖子懒懒的说道:“你说……是划哪里好呢?脸上?肚子上?还是……”金成双边说着刀边慢慢的往下游去。
胖子一脸恐惧的求绕道:“别……金老大,别啊,我给您嗑头了还不行吗?要不……要不我叫你爷爷,金老大,金爷爷,您别玩儿了……会出人命的”
胖子几乎要哭出来了。
金成双听后一下收住了刀,刀尖抵在胖子高高垄起的肚皮上,脸色一变,双目变得冰冷,直直的瞪着胖子带着戏谑的口吻说道:“怕了?”
胖子忙点头道:“怕了,金老大,您高抬贵手,以后让我给您当牛做马都马。”
金成双看着胖子那副痛苦的嘴脸,蹭的一下站起来面无表情的说道:“咱不是耕地的,不需要牛马,只要你以后再我眼前消失就成,还有就是别再找我的人的麻烦,不然别怪我金成双不认人。”
“好好,我答应,我全都答应。”胖子想也没想,连忙点头说道,生怕慢一点,金成双的刀就进了他的身体。
“好,那现在带着你的人,马上滚。”金成双很干脆的说道,她不想再与这个胖子这样耗下去。
“我滚,我马上滚。”说完后胖子连滚带爬的领着他的人快速的逃离了金成双的视线。
其实金成以打心里压根也没打算要胖子怎么样,只是想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她的兄弟也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欺负的。
胖子的狼狈,正式奠定了我在京城街里头小霸王的地位,不过仅限于街头。
她能深刻的明白,树大招风的意思,毕竟是天子脚下嘛,只要活得轻松自在就行了。
好了,现在也该说说眼前这个思考问题总是比金成双深入全面的美少年郑玉了。
郑玉比她我大一岁,十七岁的他高大英俊,静城书院里头号才子,N多闺中小姐的梦中情人,唯一的缺陷就是从小体质弱,老被胖子一伙人欺负。
七年前的那次相遇后,他们成了生死兄弟,金成双的衣服破了他给补,她的房子乱了他给整理。
那次他和金成双交换了见面礼,是一块挂在他脖子上的玉。
当他告诉我这里不是中国,是一个叫大邺的国家,金成双确信自己回不了家了,他便带她去了他们家。
结果在饭桌上吃饭时,郑母发现了金成双戴着那块玉,又给收了回去,说那是郑玉长大了送给女孩子定情用的信物。
金成双当时不知道啥叫定情信物,只断定郑母不喜欢她。
第二天就卷了郑玉给她的几件衣服在城边找了间破庙一住就是七年。
她想了好几年才想明白,也许她是在一个概率几乎为零的情况下穿越到了一个异世界。
住到庙里后,几片巧克力就收买了几个小孩子童稚的心,那时金成双就成了大人口中的小混混了。
六子也就是被收买的其中之一,一跟就是七年,没少偷他们家饭给金成双吃。
金成双想,混就混呗,反正我也没打算要当啥大英雄,只要饿了有饭吃,冷了有衣穿就万事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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