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他们为了完成目标,会出现在世界各地。
被他们盯上的目标,都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折磨至死。
死了还不算,他们还会将死者的头皮掀去,露出骷髅头骨。
血骷髅的名称,也就是这么来的。
严格来说,血骷髅佣兵团也属于杀手组织,并且在杀手榜上排名第二。
排名仅次于杀皇赵鼎风!
这也就是为什么助理听到这个名字后,神态会出现如此大的变化。
血骷髅的凶名,从某些程度上来说,也不比赵鼎风弱多少了。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血骷髅的实力跟赵鼎风差不多,而是他们凶名太盛,给人的印象太过强烈。
甚至有人还听说,血骷髅行事不择手段到令人发指。
为了利益,甚至连雇主都会杀。
郑广雄拿着血骷髅的名片,变得有些犹豫不决。
雇佣他们,实际上郑家的风险也不小。
不过犹豫了片刻后,郑广雄还是决定雇佣他们。
他拨通了上面的号码。
“喂,哪位?”
电话里传来了沙哑的声音,分不清是男是女。
“我是郑家郑广雄,我现在向你们发起骷髅令。”
“我要你们在四天时间内,前往云州,拿到夏诗琪和夏建文的人头。”郑广雄简单明了地道。
骷髅令,就是雇佣血骷髅佣兵团的最高指令。
在这期间,整个佣兵团都得汇聚在一起,共同行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达成雇主目标。
当然,价格也是非常不菲的。
“当然可以了,一条命,十个亿。”对方道。
听到要花费二十个亿,郑广雄眼皮都忍不住跳了跳。
但他深知,在血骷髅面前,是无法讨价还价的。
“我会先支付五亿定金,等任务完成后,剩下十五亿尾款再一起支付。”郑广雄道。
挂断电话后,郑广雄面露疯狂之色。
“血骷髅出手,这次必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郑广雄歇斯底里地道。
骷髅令发出,血骷髅佣兵团登陆云州!
在原始森林外围的道路上,三辆加长版的军用卡车缓慢行驶着。
血骷髅佣兵团全体成员,正坐在上面。
在首辆卡车的副驾驶位置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男人的脸上似乎曾经被烧伤,整张脸的皮肤看上去褶皱不堪,很是丑陋。
不过即便如此,周围的人也不敢出声嘲笑,皆是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他。
此人名叫沈云浪,正是血骷髅佣兵团的团长。
八品实力!
沈云浪实力虽然算不得顶尖,但是为人心狠手辣,一手将创办了令人闻风丧胆的血骷髅。
所有人的脸上都是一连轻松,甚至有人悠闲地放起了音乐。
他们觉得今天的任务非常轻松,甚至大多数人可能还没有必要出手。
“这郑家的人还真是人傻钱多,杀两个普通人居然还能下骷髅令。”
“谁说不是呢,害得我大老远从其他国家飞到这里。”
“都别抱怨了,任务轻松还不好吗,到手的钱一点都不会少你。”
听着小弟们的我议论声,沈云浪露出了轻蔑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
他看着通缉令上夏诗琪的照片,心中已经想好了要用何等残忍的手段杀了这个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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