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修仙路上我最凶 > 第一百二十二章 行至大荒城

还虚境第九重,这么容易就达到了,沈风多少还是有些不安,毕竟修行最看重的就是根基,自己之前因为师父给的妖丹,一下子实力突飞猛进,现在又是直接达到了还虚境第九重。
仔细想想自己不过才十七岁,接触修行也就一年多,而且之前师父也说过,自己的天赋和体质都不算最好才是,想到这儿,沈风看着正在穿衣的小白,“话说你知道为什么我的修为能进境如此之快吗?”
白灵脑袋一歪,微微笑道:“这是我白虎一族特有血脉传承的功法,如果……如果我是遇上了真心喜欢之人,那我的血脉力量就会为他洗涤筋骨血脉,所以你的身体中已经流淌了属于白虎的神血,不过条件也很苛刻了,需要两情相悦,也需要我血脉的古法,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你我都足够强大,你的功法很强,我不知道是什么,但你的血脉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增益。”
说到这儿,沈风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上前一指点在少女的胸口,但突然好似又觉得这样的举动有些不合适,少女微笑道:“怎么?还不够?那我们继续?”
沈风心想自己腿都要软了,连忙解释道:“不是,我是想看看你身体中的情况。”
少女挺了挺胸,微笑道:“那看吧,反正你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光了。”
沈风脸色越发红润,“别胡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看看你身体中的骨骼!”
说完,沈风立刻运转灵力去检查她的身体,这才发现,白灵的骨骼上竟是也变成了金色,那是修行不灭剑骨才会拥有的变化,顿时明白了什么。
此时白灵也知道沈风的意思,当即说道:“所以你明白为什么我之前仅仅是拥有白虎血脉便会遭到人类的捕捉吗?就是这个原因,这是我们一族的天赋,能够通过配偶的力量来进化血脉力量,所以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没有找寻心爱之人的原因,我曾经想的就是将来要么嫁给神兽,要么孤独终老,但是我在你身上嗅到了心月狐的气息,所以……”
说着,少女低下了头,沈风微微一笑,随后伸手抚了抚她的脑袋,“我明白的,我知道你不仅仅是因为想要觉醒血脉力量才和我在一起,你之前自己也说了嘛,只有两情相悦才能有效果。”
少女脸颊微红,笑道:“所以我也很开心,公子是喜欢我的,就算我不在乎,但能把自己献给一个与我两情相悦之人,也还算不错。”
“所以,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走吗?”说着沈风有些失落地低下头,他也说不清自己对白灵是怎样的感情,但已经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要说一点感情都没有那是假的。
白灵微微一笑,“已经跟公主解释很多遍了呀,所以,就这样吧,对了,公子,你现在应该已经知道我白虎一族的功法了吧?”
沈风一愣,点了点头。
白灵莞尔一笑,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说道:“若是以后公子能寻得真心人,此法可是有用的,走了,我要去看看弟弟妹妹。”
沈风叹息一声,有些无奈,只不过白灵刚一离开房间,叶惊风就回来了,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盯着沈风,“小子,你这瘾也太大了吧?我都没你这么厉害,我回来等你们一天一夜啊,这种事情很舒服,我也能理解,可你也得分时候不是?”
沈风连忙转移话题,“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倒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该出发了,不过说到发生了什么事儿,倒是有一件,总坛已经开始问剑大会,要选出新的剑魔,而这次,夺魁者会是新的日月教派宗主。”
沈风一愣,“你的意思是要我去参加?”
“参加个屁啊!你拿着天诛剑去,你就已经能被所有人承认了,不过这次必定会引来无数强者,所以你敢跟着我去吗?”
沈风起身伸了个懒腰,“来都来了,我现在还能回去不成?”
“那就准备上路吧!”
说完,叶惊风为他拿来一身黑衣,摆在面前,“对着,去咱日月剑派,穿这个,算是大荒国贵公子才有资格穿的衣服了!”
“好吧!”沈风本有些犹疑,但既来之则安之,也不去再思虑什么身份立场的问题,随后示意叶惊风出去等一下,自己换上衣服,解开了发髻,找来一根头绳,学着叶惊风的发型,仅仅只是在身后垂下的长发中端系上,这颇为江湖人的发型看起来确实多了几分狷狂。
加上这一身叶惊风准备的黑衣,的确有几分坏人的气质。
走出房门时,白灵看着沈风惊住了,“沈公子,这身打扮很适合你,比之前的衣服好看多了!”
沈风听完有些开心,微微一笑,一行人踏上了前往日月剑派总坛的路途。
越往大荒国中心地带走,沈风发现这里并没有想象中荒凉,渐渐也看见了绿洲,只是气候依旧炎热,当然这对于修行者而言问题不大。
沈风有些好奇地问道:“传说大荒国经年发动战争,是为了寻找一个更好的栖身之地,但现在看来,这西凉也绝不是这么荒凉才对,为什么还是要如此呢?”
叶惊风开口解释道:“你没发现这个地方的灵气根本比不上中原吗?而且整个西凉大荒城附近的范围能有这样的绿洲,的确,对达官贵人而言,这里的环境和中原没什么区别,但是百姓呢?你知道大荒国有多少百姓吗?亿万计,和中原没什么不同,资源分配不均,自然会引发战争。”
沈风心想也是这个道理,于是又问道:“可西凉明明如此不适合百姓生存,为什么大荒国还是这么多人口呢?”
“因为人想活着啊,人性便是如此,如果生活安逸了,反而想着少生一些,大荒国边塞的子民都希望自己的后代中能出一个优秀之人,能将全家都带去都城,可越是多生,生活就越是辛苦,大荒国不像你们中原,我们这儿的农耕并不普遍,主要的食物都是来自狩猎,以及畜牧,别看周围都是荒凉之地,但能吃的东西是真的不少,黄沙底下有很多妖兽,杀之不尽,取之不竭。”
沈风似是想到了什么,陷入了沉默,心里也明白了为什么大荒国会是中原最强大的敌人,因为他们想要活得更好,活得更加轻松。
沙子里生活的妖兽并不算好吃,只能维系性命而已,这里的环境也没有中原那么好,对于普通人而言,这里的生活确实算不得美好。
于是经年战争,永不停歇。
不过这些也不是沈风该考虑的事情,一路前行又是半月的工夫,再次一处断崖前看到了远方的大荒城,虽然那儿并不是他们的目的地,但见到大荒城,也就意味着离目的地不远。
叶惊风执意要先进城,“沈风,进城之后你就得随时端着,明白吗?这三位小妖都是你的奴隶,而我是你的护卫,可明白?”
沈风想了想,随后挺了挺胸膛说道:“跪下!你也配这么跟本座说话?”
叶惊风眉头一皱,随后摇头,“稍微过了一些,收敛一点!”
沈风又想了想,“不对啊,你就是这么狂妄的人啊?能让你做我的护卫,那我必定是个比你还厉害的人才对。”
叶惊风有些无奈,“你小子运气好,如今得了白虎神兽的血脉,如今也是还虚境第九重的修为,估计我们打起来胜负也不好说呢,所以你的实力也确实可以狂一些了,但这种狂不是表现在外面的,而是这种感觉……”
说罢,叶惊风转身负手而立,看向远处大荒城的方向,神情平静地说道:“这茫茫大荒,有谁值得我拔剑呢?”
此话一出,沈风眉头紧皱,心想这叶惊风也太能装了,不过也领悟了他的意思,不就是演一演范儿吗?转头看向那大荒城的房檐,眼神变得冷厉起来,随后言道:“仙道,不过是在我一剑之下。”
一听这话,叶惊风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行!就是这个感觉,但也别太狂,就怕遇上一个不怕死的找你麻烦,不过你确实还不错,就这样保持,端起来,不要想象自己是剑魔苏文徽的徒弟,你想象自己就是剑魔苏文徽。”
听到这儿,沈风又想起师父,结合一下他的行为举止,发现自己根本不用太过端着,调整了一下眼神后看向叶惊风说道:“惊风,前面带路!”
看着沈风起了范儿,叶惊风也是有些吃惊,他没有见过苏文徽,所以想象出的剑魔是通过传闻还有自己对那剑意的揣摩,但此时沈风模仿出的模样倒是有几分味道。
和叶惊风想象中不同,那样静水流深的模样,实在是让人看不透,他也不知哪儿不对,但总觉得这样的人设才符合剑魔的姿态。
当即跟了上去,随后说道:“沈兄弟……不……现在开始,我得称呼您为沈大人,咱们先进城吧,我的跟你多说一说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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