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口烤好的五花肉,“滋喽”一口22度的烧酒,不由得可怜起他们来,相比我们的地大物博,蔬菜水果种类齐全丰盛,这些人活得真辛苦。
二十三点了,金志义还没有出现。
太晚了,小酒馆里除了我,只剩两桌客人了。
榻榻米上盘膝坐着四个人,隔桌还有三位,一个个喝得东倒西歪。
木制柜台里,徐娘半老却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斜靠在那里,慢悠悠涂抹着粉色指甲,我怀疑金志义每天都来这儿,是不是相中了这娘们!
有客人起来去卫生间,路过身边,酒气扑鼻。
我皱了下眉,往里躲了躲。
这人一脸乱糟糟的大胡子,体格健壮。
眼瞅着这人要走过去了,猛然间身子一歪,整个人如泰山压顶般扑了过来,一把闪光闪闪的匕首突然出现,刺向我的胸口。
我并不意外!
电光石火间,用力往后一仰,椅子倒地的瞬间,右脚已经踢在了这人手腕上。
尖刀飞了起来。
大胡子愣神瞬间,我躺在地上,两个拳头如雨点般击打在他小腹上。
噗噗噗!
大胡子鼻涕眼泪都流了下来,疼得弯下了腰。
匕首反射着头上的灯光,朝我面部笔直坠落,两根手指一夹,将其抓在了手里。
好熟悉的手感!
这是把美式军用S37匕首,自己在尔萨旅那座仓库小镇上用过。
在老板娘的失声惊呼中,匕首捅进了大胡子的小腹,不等鲜血涌出,我就地一滚,站了起来!
噗嗵!
大胡子捂着小腹,跪在了我身侧。
那两桌客人已经全都站了过来,一个个也都没有了醉意,手里都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S37匕首。
自己预感没错!
如果没有内鬼,怎么会知道今晚的行动?
杀!
抬腿抽出黑匕首,双脚一蹬,猛虎般冲进人群。
左黑右白,左右开弓!
六刀挥出,六个男人或是捂着肚子,又或是捂住了脖子,纷纷倒地。
惨嚎声此起彼伏。
“不许动!”一个微微沙哑却性感的女人声音响起。
我拎着两把滴血的匕首缓缓转身,就见那位慵懒的老板娘还站在柜台里面,手里拿的不再是指甲油,而是一把大宇集团生产的K5手枪。
这款枪使用的是9MM子弹,采用13发弹匣供弹,主要供应南韩军官使用。
我眉头轻轻一挑,快速地瞥了一眼酒馆大门,惊讶稍纵即逝。
这招儿很老土,却非常好用,因为好奇是人的天性,哪怕害死了猫,也会下意识做出动作。
这和[荣门][下手]出手时道理是一样的,声东击西,转移注意力!
老板娘愣了一下,却忍住了没往大门方向看。
愣这一下就够了!
刹那间,我手里的S37匕首已经飞了出去。
匕首如离开弦的箭,撕破了空气。
噗!
正中脑门,直没刀柄。
她瞪着漂亮的大眼睛,满是不可思议。
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用韩语说:“可惜了!”
咦?
这话好熟悉,怎么好像老唐说过?
哗啦啦——
老板娘倒在了柜台里。
多说一分钟时间,先前还热闹的小酒馆里,死了八个人。
金志义是不可能来的,我迈步走了出去。
一旁黑黝黝的胡同里,停着一辆熄着火的黑色起亚轿车。
拉开驾驶位车门,就见倪良头上顶着一把格洛克G17型手枪,这把枪是胡子民的,此时却握在了唐大脑袋手上。
他坐在副驾驶位,脸上还挂着笑。
坐在后排的胡子民手里掐着半瓶可乐,胖嘟嘟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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