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尘古道上,四个青年骑着各自的坐骑缓缓前行,六月底的天气已经开始渐渐的热了起来,可能整个大陆除了雷顿公国北部的冰霜雪原之外,全都做好了迎接夏天的准备吧。
这四个青年中,打头的是个身背黑色阔剑的黑发男子,一身裁剪得体的黑色武斗服紧紧的贴在身上,凸现出他浑身结实的肌肉,刚毅的脸庞棱角分明,重重的浓眉下面是一双狭长的大眼睛,时不时闪过的精芒在向别人诉说着他绝对不是好惹的角色。*的白色风驼兽那原本洁白如雪的皮毛已经变得灰暗不堪,这是它在路上连续赶路的后果。
跟他并排而行的是一个长相英俊气质高贵的金发男子,他的背上同样有一把剑,不过与黑发男子不同的是,他的剑没有那么宽,跟大陆上的制式武器相比,反而还窄了那么一两分。他身穿一套白色的武斗服,左胸前的徽章表明了他贵族的身份,他的身材不像黑发男子那样有爆炸力,有攻击性,如同普通的贵族青年一般修长,不过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不时闪过的寒芒同样让人明白他的力量不会太低。
走在他们后面的,左边的男子一身象征着水系的天蓝色魔法师袍,从搭下来的斗篷的一角可以看到此人有着漂亮的银色长发,露在斗篷外面的面容阴冷,嘴唇紧紧的抿着,仿佛有谁欠了他一百万金币没还似的,虽然已是六月底的天气,但是看到他的样子,总会给人一种彻骨的寒意。他左手握着风驼兽的缰绳,右手则是握着一柄样式古老毫不起眼的法杖。
右边天蓝色短发的男子显然要阳光得多,壮实的身躯穿着一套银白色的龙鳞软铠(不是真的龙鳞,而是看起来像龙鳞的金属铠甲),外面还罩着一件白色的细天鹅绒的披风,迎面的风一吹,显得别样潇洒。*的光焰狮和手中的制式长枪表明了他骑士的身份。
黑发的是洛特,金发的是斯沃德,银发的是索罗斯,蓝发的则是阿方索。
从学院退学至今已经好几天了,四人还没有决定接下来的行止,这主要是因为大家的意见不统一。
斯沃德和阿方索比较倾向于去注册佣兵身份,然后成立一个一级佣兵团,这样可以边做任务边游历,而洛特和索罗斯则持反对意见,他们不想受佣兵协会的管束,而是想成立一个冒险团,自由自在的游历。
所谓冒险团,其实也可以看作是佣兵团的一个分支,他们也会接一些护送、寻物之类的任务,但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大陆各处游荡,到处寻找远古遗迹,比起佣兵来说,冒险者收入极不稳定,危险性则是大大超过了佣兵。
结果四人就这样漫无目的的随性而行,此时已经到了洛特的故乡米姆公国境内,这里靠近北边的皇龙帝国,据洛特说前面‘应该’有一座小镇的,如果它还没有在米姆公国的内乱中毁掉的话。
“呃,各位,看来咱们得在外面多待上一段日子了。”走在最前面的洛特忽然停住了风驼兽,指着远处不断升起的黑烟说道。
三人一看,原来前面是一片废墟,从其残留的规模上来看,应该就是洛特说的那个小镇了,此刻它已毁在了战火之中。
根据洛特的记忆,这里应该是一个叫做弗吉的小镇,按照他的说法,这里是一处山清水秀的所在,夏日的傍晚,在镇东的小河边散散步纳纳凉,是一件无比惬意的事——当然,事先你得吃饱了饭,然后穿上足够厚的衣服,否则河边的长脚虎蚊是不会放过新鲜的血食的。
然而在斯沃德三人的眼中,此地空余黑烟袅袅的废墟和已经变成黑红褐色的斑斑血迹。
“这个……”阿方索郁闷的看着眼前的景象,他本来打算到了镇上好好大喝一顿的,在路上的这几天里,他可是一口酒都没喝到,自从在皇龙帝国利州城的旅店里喝了一次清爽可口的龙舌酒之后,一向不怎么沾酒的他,居然好上了这一口,可惜这种出产自皇龙帝国北部山区的美酒不是哪里都有卖的——至少在米姆公国这种战火不断的地方是很难在市面上找到了。
洛特回头对他笑笑,“没事,虽然这里被毁掉了,不过前面还有一座小镇,那是我真正的家乡,那里的酒虽然比不上龙舌酒,但也差不到哪儿去。”
阿方索撇撇嘴道:“前提是它没被毁掉才行。”
洛特神色一滞,“是啊……那里属于三不管地带,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毁掉。”
阿方索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岔开了话题,“现在咱们要考虑的是,今晚是不是又得啃干粮了?我看这附近的样子,不像是能打到野味啊!”
他说的没错,弗吉镇的周围本来是有山有水,可是现在却被战火毁掉了,到处是废墟,那些镇外的树林被被人一把火给烧掉了,实在看不出哪里会有鸟兽藏身,至于镇东的那条河——如果河里的鱼没被大量的杂物给活埋了,也许还有点希望能吃上烤鱼吧。
斯沃德也皱着眉头道:“没错,这回买的干粮居然比上次还要难吃,如果再不弄点新鲜的食物,我怕我会疯掉的!”这倒是实话,如果不是一路走来在米姆公国境内没有遇到像样的补给点,他早就把行囊里的干粮给扔掉了。
洛特无言的叹息了一声,自己的祖国如果混成这样,他心里也不好受,虽然内战时有发生,但以前至少还有个度,打仗归打仗,却不会像现在这样,弄得民不聊生。他们四人在进入米姆公国之时,惊讶的发现,边卡居然空无一人!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小公国居然没有被周围的各大势力吞并,现在若是进攻米姆公国,完全可以长驱直入!
皱着眉头想了片刻,洛特说道:“现在才到中午,如果咱们加紧赶路的话,有机会在天黑前赶到前面的小镇,不过我现在不敢保证那里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阿方索点点头,看了看其他二人,“那还是赶路吧,就算那里也被毁了,至少咱们离有人烟的地方又近了一些。如果注定今天只能吃干粮,那我也宁愿先赶路,等到饿得受不了的时候,这些干粮吃起来好像也就不那么难以下咽了。”
索罗斯自然是不会发表什么意见的,斯沃德跟阿方索的心思相同,至于洛特,他也想看看自己的家乡是否安然无恙,从他被雪弗兰佣兵团带出来,已经好几月没有回去了。虽然在家乡他是一无所有,但,至少那里是他渡过童年的地方,那里还有他和父亲生活的回忆。
四比零,投票的结果显而易见,四人催动坐骑,跟在洛特身后向前行去。
一路无话,在天色擦黑的时候,洛特四人已经远远的看见前面的房子,那里是小镇的入口,隐隐约约还能看到镇上的灯火。
这里没被战火毁掉。
四人同时松了一口气,尽管索罗斯不怎么说话,但这不代表他对天天吃难以下咽的干粮没有意见。
洛特的家乡叫塞斯,在当地的方言中是“明珠”的意思。虽然以洛特的眼光看不出这个并不富裕的小镇哪点儿有明珠的样子,但这里在数百年前,确实是米姆公国最好的城市——国都,如果不是米姆公国因为内战而改了都城,洛特也能算是大城市里出来的人了。
离塞斯越近,洛特心里越是不安,离开家乡刚刚几个月,他却像是过了几十年一般,所谓近乡情更怯,洛特的思乡之情此时被真正诱发了出来。
一直以来,洛特给人的感觉都是个粗人,但其实他的心理还是挺细腻的,只不过多年的穷苦生活使得他没有将这些表现出来而已。
“呼……终于有酒喝了。”阿方索在踏入小镇的那一刻,长长的抒了一口气。
“喂,快把你的狂炎收起来,别吓着人!”斯沃德看到周围居民恐惧的眼神,不得不提醒他。
“跟我来!”轻车熟路的洛特带着众人向镇上最好的酒馆走去,见到家乡没有被战火波及,他的心情也变得愉快了起来。
“喂,你们三个等等我!”由于他的坐骑已经被他收入了坐骑空间,此时只能甩开两条腿跟在三人的风驼兽后面一路小跑,看上去有点狼狈。
来到酒馆门前,洛特跳了下来,将风驼兽的缰绳往店门口的侍应生手中一塞,大踏步走了进去,斯沃德和索罗斯也跳下坐骑,跟了进去。
“这三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不等我!”阿方索来到门前,整了整自己的天鹅绒披风,大步走进了酒馆。
与想象中不同的是,这家酒馆里人多得要命,看得出来,战争还是给这座小镇带来不小的影响,可能那些流离失所的人们有不少都涌进这里了,尽管看上去酒馆的面积并不小,但此刻居然找不到几张空桌了——按理来说,这个时候还跑到酒馆来的人应该不会很多才对,傍晚可是在家享用晚餐的时间呢!
已经找到一副座头的洛特招了招手,唤来了侍应生,点了几样特色菜肴,又要了一桶酒,跑了一下午,他们几个的肚子早就饿坏了。
很快,菜就上来了,闻着那香喷喷的味道,看着那热腾腾的菜肴,阿方索和斯沃德的口水差点儿掉出来,洛特虽然也饿,但是毕竟对这些特色菜肴没什么新鲜感,而索罗斯向来是喜怒不形于色,所以看上去倒也不像阿方索那么狼狈,不过在他冰冷外表之下的,却是抱着烤鸡腿大啃的动作。
正当四人据案大嚼之际,眼前的光线忽然一暗,一个声音弱弱的响起:“我可以坐在这里么?”
正吃得过瘾的洛特抬头一看,一个身高两米开外的青年男子风尘仆仆的站在他们的桌子旁边,洛特扫了一眼酒馆,此时只有他们这里还有空位了。
“坐吧。”洛特点头示意道。
“我叫王陈。”青年拉开椅子坐了下来,自我介绍道。
看看他黄色的皮肤,斯沃德问了一句:“皇龙帝国人?”
王陈点点头,“很高兴认识你们。”
他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洛特四人差点儿晕过去。
“能不能请我吃顿饭?我饿了。”王陈很有诚意的看着洛特。
“我们认识?”洛特皱了皱眉头。
王陈摇摇头。
“那凭什么要我们请你吃饭?”洛特瞪着眼问道。
王陈眨巴眨巴眼睛,无辜的说道:“我没钱啊。”
洛特眼前一黑,“你没钱就让我们请你吃饭,这是什么道理?”
王陈笑了笑,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分外明显,“这个酒馆里就你们几个看上去像是贵族,贵族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出门在外是要互相帮助的,再说吃一顿饭也算不了什么大事,我相信你们不会拒绝我的。”
洛特四人彼此对视一眼,都觉得眼前这个大个子很有意思。
“想吃什么你就点吧,不过事先说明一下,这里的东西都是带有地方特色的,你想吃饱没问题,但若是想吃那些大餐就困难了。”洛特伸手招来了侍应生,对王陈说道。
王陈再次一笑,“我只要能吃饱就好了。”
接下来,他让洛特他们明白了他所谓的“吃饱”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当地最美味的烤岩羊一只,足够十个人吃一天的烤驼牛一只,配有鹅肝浆的薰鳇鱼十份,加了草果浆的帕帕饼十份,普通烧酒两桶……
这些食物的价钱并不‘贵’,加起来‘也不过’是十几枚金币而已……
洛特开始后悔自己的决定了。
在等待食物的过程中,王陈毫不客气的抓起眼前的菜肴就开始啃,嘴里还跟四人聊着天。
等到新点的菜上齐之后,洛特已经了解到眼前这个自称也是贵族的家伙为什么会连饭钱都没有了。
出身于皇龙帝国江南王家的王陈,按照传统从一出生就拥有一个伯爵的爵位,自小生活在富贵圈中,吃穿用度那不用说都是极好的。在他八岁那年忽然得了一场重病,众医苦治无效,眼看就要死掉的时候,却又莫明其妙的痊愈了,不但如此,他的个子也开始疯长,十年的时间里,他已经长到了两米多高!这在黄种人中是很少见的,他不但个子高,身体也很壮,反应敏捷,各方面的素质完全可以和兽人中的狮人、豹人等相媲美。不过,随之而来的便是他的饭量大涨,每餐必食用别人数倍乃至十倍的份量,好在江南王家是皇龙帝国的一等贵族,还是养得起他的。
按照皇龙帝国的规矩,贵族年满十八岁后要进入大陆上任意一家武斗学院进行学习,王陈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选择了位于蒙太奇帝国的贝格莱德武斗学院,并说服了家人自己只身上路。只可惜,这位从未出过远门的大少爷是个路痴,本来已经进入蒙太奇帝国境内了,不知怎么搞的又让他给转了出来,而且一转就转到了米姆公国!要知道米姆公国和蒙太奇帝国中间还隔着一个吉诺卡利公国呢。
至于他搞到没钱吃饭——以他的饭量,在路上走了几个月了,带的钱要是还花不完就怪了。
“陈,你是什么职业的?”阿方索羡慕的看着王陈的身体,那壮实的躯干差不多有两个索罗斯粗。
“哦,我啊?我是魔法师。”王陈答道。
“噗——”在场的四人同时将口中的烧酒喷了出来。
“你?魔法师?”斯沃德惊讶的问道。
“你确定自己不是战士类的?”这是洛特的疑问。
“那你长得这么壮干什么?”阿方索简单有些出离愤怒了,如此身材却跑去当个魔法师,简直是浪费啊!
就连一向不对外物关心的索罗斯都在脸上露出了“你是个疯子”的表情。
王陈委屈的说道:“我也不想啊,可是小时候在选择职业的时候,我哪一项都不适合,最后没办法了只好选了魔法师。”
他这一说勾起了众人的兴趣。
“快说说,这是怎么回事?”洛特连声催促道。
原来,王陈跟洛特一样,是个魔法白痴,无法选择法师类职业,而他的身体里经脉迂结,民无法修习斗气,空有一副好身体,却只能修习一点最粗浅的拳脚工夫,为此他没少被家族中人嘲笑,好在他的爷爷,也就是王家的家主王秉贵,对他是疼爱有加,最后把家传的一件宝物给了王陈,从而让他可以使用魔法,只不过,这毕竟不是自己修炼得来的能力,因此直到现在他仍然只是个见习魔法师而已。
王陈从脖子上取下了一条毫不起眼的项链,黑色的皮绳上挂着一枚菱形的石头,粗一看上去跟乡村小贩手里的货物没什么区别,但看王陈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就知道,他所说的家传宝物便是这条项链了。
“你们别看它不起眼,但是它能给佩带者提供一定量的魔力,只要精神力足够,就能发出魔法。”王陈将项链递给了身边的阿方索。
阿方索诧异的看着他,“你就这么放心的把宝物交给我们?不怕我们抢走它?”
王陈愣了愣,“这个……我看你们不像这样的人啊。”
阿方索面色古怪的看了他一眼,如此单纯的家伙还真是少见哪,而且他居然能独自一人在外游荡了这么久还没被人把宝物骗去,不知是不是他的人品太好了。
项链入手,阿方索翻来覆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哪里像宝物,只好交给一旁的斯沃德,而后者同样看不出来,于是项链又落入洛特的手中,当然,这个魔法白痴是更不能指望的,于是大家将期待的目光放在了四人中唯一的魔法师索罗斯身上。
项链刚一入手,索罗斯的眼睛就是一亮,“好强的魔力!”能让惜字如金的他主动开口说话,这证明项链绝非凡品。
索罗斯闭着眼睛,将项链合在手心里,半晌之后才睁开眼睛,将项链递给了王陈,面带遗憾的说道:“力量很强,可惜我不能用。”
“哦?为什么呢?”洛特很想知道索罗斯这次能说几个字。
“因为,项链里的力量分为土、木、火三系能量,虽然非常充沛,但是我无法*控,因为我是水系的。”索罗斯没有说出自己暗黑系的身份,毕竟在大陆上人们向来都把暗黑系的人当作是魔族的余孽,虽然事实上他们跟魔族一点点关系都没有。
王陈小心的将项链戴好,同时在心里舒了一口气,他很高兴自己没有看错人,事实上他没有说出来的是,这条项链已经被他爷爷施了族中秘法,让他给滴血认主了,即使不在身边,王陈也能通过精神力控制项链,所以他根本不怕别人抢了不还。
当王陈得知四人打算游历大陆之后,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那个,我想跟你们一起去游历大陆。”
洛特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喂,我们不是去旅游,是去历练啊,以你现在的实力会有危险的!”
斯沃德也说道:“没错,我们现在都处于高级阶段而无法突破,所以才会想到在大陆上游历以争取提升自己的实力,以你的实力跟我们去太危险了。”他对这个面目清秀身材魁梧的青年印象很不错,不愿他去送死。
王陈一听此言,笑了起来,他伸出自己的左手在众人面前晃了晃,“没事,我有这个!”
四人将目光落在他的手指上,只见他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黑色金纹的戒指,虽然外表很华丽,但是一没有镶嵌宝石,二没有镶嵌晶核,根本看不出它有什么好处。
见众人不解的样子,王陈解释道:“这也是我们家的宝物之一,它能释放一个绝对屏障保护我,除非遇到圣级人物,否则别想打破它!”
四人愣了愣,这小子身上的好东西还不止一样啊!不过想想也是,就凭他现在见习魔法师的身份,家人之所以能放心让他一个人出来,自然是有所凭恃的。
“可是你不去上学了吗?”阿方索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嘿嘿,那个啊,你们有所不知啊,那个贝格莱德武斗学院只要你交了学费,是否去上课人家根本不管,考试去不去也无所谓,反正最后会有一张毕业证的。”王陈笑得很纯洁。
“我靠!不是吧?这样也行?”洛特瞪大了眼睛。
王陈笑道:“你别以为谁都能进去,这个学院的学费可是相当高的!”
洛特对此深有体会,即使是学费不算高的圣罗兰中立武斗学院,也是开价一百枚金币呢!他不知道的是,像他这样中途插班进来的才会这么贵,若是他跟大家一起在正常报名的时间里去,只需要付出十枚金币,而且这是今后所有的学费!这是圣罗兰中立武斗学院对平民学员的优惠政策,在其他学院里是看不到的。
既然这方面也没有问题,那还有什么好拒绝的?洛特四人微一商议,便同意了王陈的加入。
随后,在酒馆众食客的注目礼之下,王陈慢条斯里的将堆了满满一桌子的食物吃了个一干二净,烧酒也被喝得涓滴无存,然后心满意足的摸了摸肚子说道:“我爷爷常说,吃饭吃到七成饱就可以了。”
砰的一声,周围的人倒了一地。这还只是七成饱?洛特开始有些后悔收留他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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