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这一章是本书最初的版本,写好后觉得有些不太满意,几经思考后才换成了现在的开头,本想就此删去它,却又舍不得这四千来字,于是发在这里,让大家看看,比较一下新旧两版本开头的不同之处吧!)
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一行人骑在雪驼兽的身上艰难的在雪地中前行着,身后的脚印很快便被纷扬的雪花所覆盖,看不出一丝痕迹。
“弟兄们,加把劲儿,再有几里路就能到达前面的小镇了!”为首的一人转过头大吼道,浑厚的声音穿透了呼啸的北风的阻截,清晰的传入了这支队伍其他人的耳中。
几里路的路程若是放在平时,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走完,可是现在,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即便是有着雪驼兽这种最适合雪天出行的脚力,仍然是一段不短的旅途。
在短暂的夕阳完全消失之前,这一队人终于踏入了一座小镇。
小镇的名字就叫小镇,是雷顿公国里并不算起眼的一座小镇,位于冰霜雪原最外围的它,是过往旅人歇脚的必经之途,镇上的居民并不多,但是却有十来家酒吧,这些都是为那些过路的佣兵们准备的。
自从有人在冰霜雪原上发现了冰狐这种罕见的美丽动物之后,小镇忽然就变得热闹了起来,作为遍及整个梵天大陆的佣兵工会,发布了一项无限期任务:寻找冰狐皮。冰狐虽然和它的其他近亲长得没什么区别,但它的一身皮毛的价值却是远超它的近亲们。长期生活在冰霜雪原之中,使得冰狐的皮毛带有一种清心醒脑的特殊功效。那洁白盛雪的长毛,如水缎般光滑,用它做成的皮衣,已经成了整个梵天大陆上最畅销的奢侈品了。
要想进入冰霜雪原,必须要经过小镇,没办法,如果你不愿意走这条路的话,那么就请做好攀登高达两千多米绵延四千多公里的阿尔芒斯大雪山的准备。小镇,就位于那唯一的缺口处。
小镇上最大的酒吧叫做卡耐基酒吧,这是一家全大陆连锁经营的传统型酒吧,不过镇上最受欢迎的酒吧,却是一家名为树屋的名不见经传的酒吧。
树屋酒吧并不在树上,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主人是一位森林精灵。
这位自称达利尔*库珀的精灵自从二十多年前来到小镇定居之后,便一直经营着他的树屋酒吧,收成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仅仅能供他吃饱饭罢了。可是当冰狐被大陆人发现之后,小镇上过往的人变得多了,来树屋酒吧的人也变多了。
在精灵极为少见的今天,能够在一家由精灵开设的酒吧中与老板聊聊天,舒舒服服的喝上几杯辛辣的比斯姆酒,没有比这更让那些刀头舔血的佣兵感到高兴的事了,一来二去,树屋酒吧的名声在佣兵当中传开了,所有来到小镇的佣兵,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树屋酒吧喝上一杯,若是来得不凑巧,甚至连座位都找不到呢。
树屋酒吧不同于其他的酒吧,里面的气氛相对来说比较安静,在优雅的精灵面前,所有的人都会不自觉的将行为收敛起来,就算是再粗俗的汉子,说话也会变得轻柔起来。
砰的一声,酒吧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一股寒风卷着一把雪花,嚣张的冲进了酒吧里,带给人们一丝寒意。
“欢迎光临!”美丽的女招待站在门口向来客致意,那一身夏装打扮似乎完全没有感受到雪天的寒冷。
“啊哈,艾薇尔,好久不见,你越来越动人了。”为首的大汉朝女招待和善的笑了笑。
“谢谢您的夸奖,霍金布鲁兹先生,真的是好久没见面了,需要来点儿什么?”艾薇尔一边在前面引路,一边回头问道,脸上那淡淡的笑容让人不知不觉便会对她生起亲近之感。
“老规矩。”身材高大的霍金布鲁兹有些艰难的穿行在桌椅之间,跟随着艾薇尔来到了吧台,跟在他身后的数人一直保持着沉默,看来霍金布鲁兹的老规矩也是他们的老规矩了。
“好的,请稍等。”艾薇尔甜甜的一笑,转身向内堂走去,而霍金布鲁兹等人则是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弟兄们,终于又回到这里了,希望这次不要再出什么意外才好。”霍金布鲁兹拉开一把椅子坐了下去,浑不顾屁股下面的椅子正“吱嘎吱嘎”的提着抗议。
与他同行的众人也纷纷坐了下来,这里靠近壁炉,跳动的火苗驱走了他们身上的寒意,在等待他们的饮食的同时,他们将视线扫过了酒吧里其他的客人。
太阳已经落山,现在正是吃晚饭的好时候,酒吧里的大多数人都在低头进餐,偶尔抬起头交谈几句。
“好了,洛特,你能不能换个表情?看你这个样子,我就算坐在壁炉旁边也会觉得冷。”霍金布鲁兹忽然冲他对面的一个年轻佣兵说道。
这个名叫洛特的少年闻言抬头盯了他一眼,一言不发,缓缓的闭上了双眼。
霍金布鲁兹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自从自己的好友,佣兵团的副团长,洛特的父亲克鲁兹在一次任务中重伤不治去世后,洛特就开始变得极度冰冷,无论他们想尽什么方法,都很难见到他笑一下。
八年过去了,这个当年才十岁的小家伙,已经用他的努力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佣兵了,别看他年轻,可是他的佣兵生涯已经有十六年多了,在洛特刚刚一岁多的时候,他被克鲁兹抱到了佣兵团,因为他的家乡被战火波及,家人都死光了,只有他那从未谋面的母亲,不知道在大陆的哪个角落藏身。
一阵脚步声传来,艾薇尔手脚麻利的将霍金布鲁兹的“老规矩”给端了上来,一份香喷喷的烤雪兔肉饼,上面撒着一些鲜嫩的细葱花,这东西在冰天雪地的小镇来说,那可是稀罕物啊,也只有在树屋酒吧,你才能时不时的见到一丝绿意。
一个cuda的酒桶被两名侍者吃力的抬了过来,桶装的比斯姆酒,这个天气里最适合的饮料。
“洛特,别摆酷了,快吃东西吧,吃完了好去休息一下,明天就要去对付那些该死的冰狐了,你不会希望自己饿着肚子去冰霜雪原吧?”霍金布鲁兹一边吃着肉饼,一边冲洛特叫道。
洛特缓缓睁开眼睛,仿佛从来不会有任何变化的面容,忽然抽动了一下,一股杀意从他的身上猛的散出,“冰狐……”少年的嘴里喃喃念着。
正在大嚼肉饼的霍金布鲁兹被少年的杀意一激,好玄差点儿没给呛死,赶紧灌了一大口比斯姆酒,哈出一口酒气后,这才看了洛特一眼,“唉,这孩子,希望明天的行动能够顺利完成,我可不希望再看到他重复他父亲当年的惨剧。”
寒冷的夜晚便在寂静中渡过了,小镇的夜间治安大概是全大陆最好的了——没有谁愿意冒着能在短时间内把人或动物冻成冰柱的严寒出来犯案。
第二天一大早,当大地还沉浸在夜色中时,洛特已经穿好衣服来到了旅店的外面。几乎每天早上的四点钟,他都会起床练剑,谁也不知道自从卡鲁兹死后,年仅十岁的洛特为什么会突然疯狂的开始学剑。
站在雪地里,洛特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从腰间抽出了长剑。这是一柄浑身墨黑的剑,狭长的剑身略带着一点奇特的弧度,护手不同于大陆上流行的样式,只是简单的两片凸起,若是换一个手大的人,根本就起不到护手的作用。剑柄大概是整把剑最漂亮的地方了,黑色的丝线仔细的缠绕在剑柄上,布出了最适合手掌抓握的纹路,在剑柄的末端,镶着一颗亮晶晶的宝石,那是一块鸡心石,淡淡的紫色配上黑身的剑身,很有一点神秘的味道。
可惜,只要是懂一点兵器常识的人,都会发现,这把被洛特称为雷霆的长剑,连锋都没有开,换句话说,是空有风骚的外形,却只能算是一柄观赏剑。
洛特并在不意别人怎么评价自己的剑,他从不使用其他的兵器,因为雷霆是父亲留给自己不多的几样遗产之一。
和雷霆一起交给洛特的,是一个装有三百枚金币的小包裹和一本残破不堪的剑谱。
金币是卡鲁兹这么多年佣兵生涯积攒下来的,而剑谱则是他们家族流传下来的。
洛特看看手中的长剑,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蓦的开始动了。
长剑虽然没有开刃,但并不影响洛特练习剑法,漫天的雪花被洛特的剑气给激得到处飞扬,在黑暗中,只能看到一个诡异的光团在地面上滚动,这个光团,便是洛特的剑圈。
不知过了多久,洛特动作一顿,忽然停了下来,“奇怪,还是觉得不对劲,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少年自言自语道。
他所修习的,是家传的雷霆剑法,可惜他不知道的是,在那次导致他家破人亡的战乱中,那本剑谱也遭了殃,最后的几页不知为何遗失掉了,等到它传入洛特手中的时候,已经是一份残本了。临死的卡鲁兹没有来得及告诉洛特这件事,也许在他看来也许洛特根本就练不到那个程度呢,可他没有想到的是,洛特的天分好得吓人,加上他又肯用心练武,只花了六年时间便将前面的剑法都练成了,直到他被最后的几式剑法给困住。
残缺的剑法究竟会给人带来什么,谁也无法预料,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洛特绝对是一个一根筋的生物,只要是他决定了的事,就一定要做到。所以,这两年来,他每天都要花两个小时来练剑,试图一举将最后的那部分剑法练成。
“唉……”洛特叹息了一声,他已经听见旅店中的人起身了,虽然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但他还是返回了房间,毕竟一大清早的就在寒风和雪花中练剑,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用过早餐之后,洛特所在的雪弗兰佣兵团在团长霍金布鲁兹的率领下,离开了小镇,踏上了进入冰霜雪原的道路。
越是接近雪原,洛特的心脏就跳得越厉害,八年前,他的父亲卡鲁兹便是在一次捕捉其冰狐的任务中受了重伤的,事后他曾经像同样受了伤的霍金布鲁兹询问当时的情况,这才知道了父亲受伤的原因。
“洛特,菲利,卡塔尔,跟紧点,若是不小心走散了,谁也救不了你们!”霍金布鲁兹回头喊了一声,被点到名字的三人是此行中最年轻的三人,他们同样是佣兵团成员的儿子,在三个经历大致相同的年轻人,性格并不相同,洛特待人接物总是冷冰冰的,无论对谁都是这样,仿佛这个世间已没有谁能带给他热情。而菲利和卡塔尔则要开朗得多,哦,当然,确切的说,他们俩不是一般的开朗,导致很多时候霍金布鲁兹不得不以团长的身份命令他们俩闭嘴。
“知道了团长。”在逼人窒息的狂风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中,即使是菲利和卡塔尔这样贫嘴的家伙都不得不闭上嘴巴,低着头努力前进,而洛特则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端坐在雪驼兽背上。
离开小镇大概二十里之后,便已到达阿尔芒斯山脉脚下,霍金布鲁兹在前面一举手,队伍便停了下来。
“好了,前面就是入口了,我再重申一下大家的任务。洛特,菲利,卡塔尔,你们三个是攻击的主力所在,千万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马丁,你和路德两人负责断后。至于你,金,你一定要看好这三个年轻人,你的牧师技能是不是能起到作用,可就要看你的表现啦!清风、明月二位魔法师,控制全局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霍金布鲁兹调转雪驼兽,将一众佣兵聚到了一起,“各位,等卡帕米拉一回来,我们就开始行动,在这之前,请检查好你们的装备!”卡帕米拉是个盗贼,是佣兵团的哨探,每次任务他都负责在前方探路警戒。
不多时,远远奔来一匹雪驼兽,上面的骑士正是卡帕米拉。
看着他老远打了个手势,霍金布鲁兹猛的大吼一声:“出发!”说罢当先一磕kuaxia的雪驼兽,快速向冰霜雪原冲了过去。
洛特微有些紧张的跟在他身后,头一回踏上冰霜雪原,年轻的他没来由的想起了当年父亲的惨状,下意识的咬紧了嘴唇。他抬头看了霍金布鲁兹一眼,这位可敬的中年大叔将一生的时光都奉献在了佣兵团里,每次做任务的时候,危险的活儿都是他抢着干——他可是团里唯一的一位大剑师啊!以前还有同为大剑师的卡鲁兹和他一起分担,可现在……
雪驼兽在骑者的驱动之下,撒开四蹄在雪原上狂奔了起来,这种长得极像沙漠之舟骆驼的动物,速度和耐力一点不比骆驼差,事实上,在所有居住在冰雪环境中的动物,还没有谁能及得上它,就连多数魔兽也远不及它。
奔行了数分钟后,一行人已经穿过了阿尔芒斯山的缺口,正式踏上了冰霜雪原。
一进入雪原,那放肆呼啸的狂风仿佛被人一把塞进了袋子里,忽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放眼望去,前面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原,凭着众人的眼力,勉强可以辨认出来那些不断起伏的雪面其实是生活在雪原上动物在跑动。
此行的目标冰狐便是那些跑动的动物之一。
将冰狐称为动物似乎有些不太恰当,因为它是五级的水系魔兽,加上它的活动领域是在冰霜雪原这个能最大限度发挥水系魔法威力的地方,所以实际上它的力量可以及得上六级魔兽了。
而六级魔兽,绝非洛特这样的高级剑士所能对付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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