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下,王上那张英俊的脸,已经完全扭曲。
狰狞的吓人。
但那双眸子里,却充斥着说不出的惊慌。
还有自卑。
几乎是为所不能,想杀谁就杀谁的王上,怎么会在杀人时心中惊慌?
难道她杀不了展星神?
当然不是。
她惊慌,那是因为她最大的秘密,被人窥探到了。
这就好比一个骄傲的少年,刚发现左手五指带来的好处,正躲在学校的墙角,对着欣赏他的美女老师头像狂撸时,却被对头发现——
担心会被说出去成为全校的笑柄,只能不惜付出所有能付出的代价,去堵住人家的嘴那样。
可是,她怎么会自卑?
像王上这种无论是男身,还是女儿身都堪称完美的存在,即便是天山雪莲看到她,都会像含羞草那样收敛花朵,她凭什么要自卑呢?
就因为她是忽男忽女。
忽男忽女的人,长相再怎么俊美,身材再怎么好看,也没哪个男人会喜欢的。#@$&
不然,杨逍正在和她所在意的李人渣,正在床上做那种事,兴头正足呢,她却忽然变成男人了——相信李南方肯定会崩溃吧?
无所不能的杨逍,如果芳心不为谁所动,那么她就是一个完美且又冷血的存在。
但当她在意上一个男人,暗中渴望能像个正常的女孩子,拥有她的爱情,过她幸福的生活却不得时,她只能自卑,去嫉妒所有正常女孩子了。
人之将死时,其心也善是一方面,脑子也会转的格外快。
好像大脑本身也知道,现在再不快点运转,以后都没机会了。%&(&
展星神那清晰的思维,从重重包围着的恐惧中,浴血冲出,抢在杨逍右手如刺五爪刺下来的一瞬间,尖声叫道:“我有办法,让你得到爱情!”
时间,仿佛静止。
随着展星神这声尖叫。
杨逍的右手五爪指尖,已经碰触到展星神的头皮,即将刺破时,却忽然凝固,再也不动一下。
这就是杨逍。
动若脱兔,静若处子。
控制力道的本身,变态到完美。
“我、我有办法,能、能让您得到李、李南方的爱情。”
杨逍五爪骤然停顿时,展星神终于确定她在瞬息间分析出的那些,是完全正确的。
她的心,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比黄豆还要大的冷汗,自苍白的额头滚滚而落。
呼吸,仿佛沉重的风箱缺了油。
全身更是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之所以还能站着,那都是因为后脖子是被杨逍抓着的。
这是一种比死,还要难受的感觉。
其间却又带着新生的狂喜,激动。
只想用放声大哭的方式,来庆祝一下。
可她不敢哭。
因为展星神很清楚,王上应该是个善变的,前一刻她还笑吟吟的好人,瞬间就会露出她魔头的狰狞面目。
展星神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王上因她那句话而造成的冲击,还没过去之前,再次重申能帮她实现夙愿,从而求得她的手下留情。
她成功了。
杨逍右手五爪慢慢地收缩,也松开了她的脖子。
展星神立马像一滩烂泥那样,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泪水喷涌而出。
她这才清晰的意识到,无论临死前求死的意志力有多坚定,但自鬼门关前走一圈后,都会深刻明白“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真谛。
死过一次的人,会更加珍惜活着的每一秒钟。
“今晚的天气,真好。”
杨逍抬头,脸色平静的看着月亮,语气温和的说道。
她这是明显的睁着大眼说瞎话。
如果她说现在的天气真好还可以,可她说的是今晚。
今晚的天气真好吗?
就在半个时辰之前,还电闪雷鸣,雨如倾盆的。
杨逍睁着大眼说瞎话,是因为她心情不错。
嗯,真的很好。
就像去医院查体,说是得了艾滋,很快就会挂掉的某人,心中正惶惶的不知所措时,却被告知是误诊——她会在大骂医生一顿后,备感人生真美好。
伟大的王上说话了,展星神哪敢再哭,连忙点头说是啊是啊,今晚的天气,绝对是地球存在以来,最好的一次了。
杨逍淡淡一笑,低头看着她:“肩膀还疼吗?”
“不、不疼。真的,一点都不疼的!”
展星神连忙爬起来时才想起,她肩膀受伤了。
虽说伤口不是很深,可鲜血已经染红了她的香肩。
出了这么多鲜血,她肯定很疼。
只是再疼,她也要说不疼。
她怕说很疼后,王上会让她——以后哪怕胳膊被硬生生的卸掉,她也感觉不到疼痛了。
“唉,流了这么多的血,怎么会不疼呢?傻孩子。”
杨逍悲天悯人的样子,幽幽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了几样小东西。
几个瓷瓶,还有一块白手帕。
手帕早就被雨水打湿,依旧向外散发着幽兰般的香气。
“这是我亲手研制的疗伤圣药,就你这点小伤,只需外敷一次就能搞定。伤愈后,还不会留下任何的疤痕。”
杨逍慢条斯理的说着,用展星神脱下来的旧衣服,随便替她擦了擦伤口周围的鲜血。
又从几个小瓷瓶里弄出些白色,黑色之类的药膏,在手心里涂匀后,方向展星神的伤口处。
展星神真想告诉王上,说她卑贱之躯,伤了也就伤了,留下疤痕也不会影响市容,还是别浪费王上亲手研制的灵丹妙药了。
她只想这样说,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
因为她很清楚,王上说她的伤口敷上这些药膏后,会丁点疤痕都不留,那就肯定不会留一点疤痕——但这些药膏内,绝对会掺了对疗伤没有任何作用的其它药物。
比方,能透支女性魅力的红粉佳人。
可她不敢说出这些话,正如她不敢拒绝王上亲自为她包扎伤口的好意。
不然,王上会马上翻脸的。
想到自己以后很可能像花夜神那样,每天的某一刻都会接受残忍的折磨,展星神又想放声大哭了。
杨逍在拿白手帕给展星神包扎伤口时,看似很随意的问道:“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时,一起玩过的蛐蛐虫吗?”
“蛐蛐虫?”
心中悲苦的展星神,随口重复了一遍后,眼前浮现出了一种丑陋的黑色小虫子。
顾名思义,蛐蛐虫的外形很像蛐蛐,也就是蟋蟀。
蛐蛐虫是烈焰谷的特产,只能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山缝里,没有翅膀,更没有蟋蟀才有的两根有力大腿,却能发出蛐蛐的叫声,故名蛐蛐虫。
这种终生见不得光的蛐蛐虫,除了能学蛐蛐叫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把它的脑袋揪下来,肚子剖开,它依然能活很久。
这么好玩的虫子,哪个生活在烈焰谷的小朋友们,不喜欢啊?
那时候王上还没有这样可怕,只是个与展星神这样活泼的孩子时,她们就经常去轩辕神庙后面的山缝里,找这种好玩的蛐蛐虫玩儿。
把它们的脑袋揪掉,看谁的蛐蛐虫能活到最后。
等王上再也不屑与她们同乐后,展星神才知道蛐蛐虫还有一个名字。
丧尸虫。
脑袋被揪下来,还能活很久的东西,不就是丧尸吗?
虽说早就不再是六七岁的顽童,与王上比赛时的美好生活一去不复返了,可这么有趣的虫子,展星神怎么能忘记呢?
所以,当她听到王上听到蛐蛐虫后,先是楞了下,接着美好的童年生活,放电影般浮现在她眼前,让她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
展星神眼睛发亮,连连点头:“记得,记得。我怎么能不记得蛐蛐虫呢?我更记得,和王上您一起拿蛐蛐虫比赛来着。”
她以为,王上提到蛐蛐虫,就是因为想到了大家美好的童年。
六七岁的小孩子在一起玩,最多也就是半个小时,就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更何况展星神与杨逍,是从三岁开始玩,一直玩到六七岁呢?
她还清晰的记得,在王上刚过完她三月初三的生日后,就被大长老抱走,告诉她们这些人说,王上以后都不会再轻易见你们时,几个小朋友还嚎啕大哭了一场呢。
“王上提到蛐蛐虫,肯定是因为想到了我们幸福的童年。我应该抓住这次机会,对她动之以情,从而彻底宽恕我。”
展星神的大脑思维运转,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快。
心中狂喜,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双眸瞳孔却又骤然猛缩!
王上,伟大的王上!
提到蛐蛐虫,并不是想和展星神一起回忆幸福的童年。
而是她要用蛐蛐虫,来向展星神“委婉”的表达一个信息:“还记得我们一起玩蛐蛐虫时,曾经讨论过的那个话题吗?”
也唯有烈焰谷的小朋友们,才在玩蛐蛐虫时,异想天开:“能不能把蛐蛐虫制成一种神奇的药物,用在人身上呢?那样,人就可以在脑袋掉了后,尸体依旧活着了。”
丧尸!
这个词语,真像一股强大的电流,自展星神大脑中发出,瞬间就钻进了她的四肢百骸内,让她胃部剧烈活跃起来,连忙低头张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伟大的王上在长大后,利用她精湛的医术,在不知道失败多少次后,终于实现了她们儿时的夙愿——成功研制了一种药物,能让人在死后变成丧尸,听从她的摆布。
展星神宁愿去死。
死上一千次,一万次——每天死三百六十次,她也不想变成蛐蛐虫那样的人。
“吐完了后,去洗个澡。我带你回青山后,再好好休息下吧。”
看着跪坐在泥水里,双手撑地,低头狂吐的展星神,杨逍淡淡地说了句,到背着双手走向汽车。
既然展星神自己“开悟”了,这倒是省下她浪费口舌了。
她坚信,身中丧尸之毒的展星神,此后都不会去自杀。
“要不要也给李南方用上丧尸之毒?那样,既能完成列祖的遗愿,还能——”
伸手拉开车门时,杨逍忽然想到了什么。
只是,没有了脑袋的李南方,再也无法像现在这样,对她胡说八道了。
那,会不会非常非常的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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