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晓天自打进来,就没有看老板娘一眼,现在更是丝毫没有营养的说;“一杯麦酒,顺便问一句,这里有没有人收魔晶?”
话音刚刚落下,就同时站起来好几个人,异口同声的说:“我要!”
凌晓天用目光在这几个人脸上扫了一边,说实话,这几个人很不讨人喜欢,个个都是一脸的奸诈,这就是传说中的奸商了!
“我这里有一些还不错的魔晶,价高者得!”凌晓天一副大爷的样子,坐在了椅子上,从乾坤戒里拿出几颗魔晶,有十年的有百年的。
几个家伙的对视一眼,他们老早就这样“合作”了,几个人穿一条裤子,拼命的往下压价,不管最后谁得手,剩下的几个人都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这几个人已经盘踞在这里很久了,但凡有人在这里出售魔晶,都是他们几个的生意。
一个长相最为奸诈的人笑着坐在了凌晓天的面前,说:“这两颗十年魔晶不值钱,五十年的这个还差不多,先说一说这颗百年的吧!”
那家伙倒是很有眼光,一眼就看上了那颗从吸血蝙蝠那里得到的百年魔晶,那可是一颗接近三百年的魔晶了,算是百年魔晶中的极品了。
“说吧,出多少钱?”凌晓天淡淡的问道。
“三十枚金币!”奸商笑着伸出三根手指头,晃了晃说:“这已经是最高价了!”
笑话,三十枚金币能买一颗品级的十年魔晶就很不错了,这颗的价值至少在三百枚以上,卖到四百金币也不是什么难事儿,你丫当我大头啊!
凌晓天手一挥,几颗魔晶消失不见了,是飞进了他的乾坤戒里。
“您这是什么意思?”奸商故作姿态的问道。
凌晓天哼道:“既然各位没有合作的意向,那就不给你们看了!三十枚金币,你以为我卖的是什么,大萝卜吗?”
那个奸商的脸上很快就挂不住了,嘟囔道:“上次我只花了二十枚金币就买来了一颗野猪王的魔晶呢,你的这个也就比人家的好那么一点儿而已,三十枚很对得起你了!”
“想得美,一边儿去吧!”凌晓天很不留情面的说,他一点儿也不怕得罪这些人,大不了因为一言不合打上一架,半年来一直待在山谷里,出来的时候也没有遇到不长眼的魔兽,正想“活动活动”筋骨呢!
往往事情就是这样,你表现的越是强势,你的对手心里就越是没底,那人很想发作,不过仔细的看了凌晓天的衣着打扮之后,还是忍住了。
“这位公子,你跟他谈不成,咱们可以谈嘛!”另外一名奸商笑嘻嘻的说。
“好啊,我倒是很想跟你谈谈,为了表示出你的诚意,你先说说这颗十年魔兽的魔晶知多少钱!”凌晓天拿出火焰猎豹的魔晶放在桌子上,一副只要你出高价我就跟你继续合作,要是还胡乱说价的话,就拜拜!
第二个奸商怎么会不知道凌晓天的所想呢,眼珠子咕噜噜的转了几圈,心想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还是先给它一个相对高一些的价格再说吧,咬着牙说:“十五枚金币!”
拿到城里的话,这可魔晶的价值在二十五枚金币之上,不过这是商人的出售价,收购价最多能给到二十一二枚金币,就看你会不会卖了。
这里能给到十五枚金币,说句实话,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这些奸商收购之后,要在手里握很长的时间,等积攒了一定数量之后,一起拿到城里去卖,这些人吃的、用的、穿的全从这里面出,不赚钱谁干啊!
“十五枚,价格还是低了一点儿!”凌晓天微笑着说:“不过呢,比之前的那个家伙厚道多了,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最后给一个价格,能合作咱们接着往下说,我要是觉得不合适的话,就一拍两散,我直接带回城里出售!”
凌晓天这么一说,奸商们害怕了,很多人都知道在他们这里的价格和城里相差甚远,那些“老油条子”们根本不会在他们面前出手,全都带回城里去卖,只有像凌晓天这样的年轻人,不懂行情的这些人才会在这里出手。
那奸商回头看了一眼另外几个人,咬着牙说:“十六枚金币,这是我能出的最高的价钱了!”
奸商说的没错,这确实是他能出的最高价钱了,虽然拿到城里出售能赚五枚金币,可真正落到自己衣兜里的还不到一个,见者有份,这些人全要分走一份儿!
“十六枚!”凌晓天摆摆手,说:“那我还是不要卖了,这个价格实在是让我接受不了,不过我可以考虑一下!对了,问你们一件事儿,刚才那个家伙说什么野猪王的魔晶才二十枚金币,是真吗?”
“是啊!”那奸商以为凌晓天故作姿态,其实已经想要把魔晶卖给他们了,他们这些人活分的很,能蒙就蒙能骗就骗,遇上不懂事儿的雏儿好好的宰上一刀,遇上稍微懂行一些的就开的价格搞一些,少赚总比什么也不赚强。
所以,他对凌晓天的问话是知无不答,另外也觉得把整件事说出来,能在一定程度上压低她的价格,这是一种心理战术。
“是这样的,前两个月吧,一个从密林里出来的小丫头!”奸商笑着说:“拿着一颗野猪王的魔晶要出手,被我们买了下来,二十枚金币!我想那颗魔晶一定不是她打来的,肯定是捡来的,一个二十级的都是能对付野猪王吗,一准儿不能!”
“丫头?二十级?吹牛了吧,二十级的都是不能算低级了吧,一个小丫头能有如此的实力?”凌晓天隐隐听出来这些说的好像是孙晴,主要是在时间上很吻合,他很想知道具体的详情,又怕出口询问引起这帮人的怀疑,所以用了欲擒故纵的计策,表现出根本不相信他们说的这件事是真的。
“看您说的,我怎么会骗你呢!”奸商笑着说:“不少人都看见了,那姑娘长的真是标致,也够水灵,十五六岁的样子,确实是二十级的斗气实力,我保证!”
一定是孙晴,凌晓天现在可以肯定,虽然没有听见有关哮天犬的事情,他觉得也许是孙晴故意这么做的,魔宠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势必会引起别人的眼儿红。
妈的,竟然骗了孙晴!二十枚金币就换了一颗野猪王的魔晶,这也怪我,当时没有留给她钱,凌晓天心道这可不能怪我,我兜里也没有什么钱了,要是有的话,能不给它留下吗,我现在还为钱的事儿发愁呢!
那颗野猪王的魔晶至少价值三百多枚金币,也就是说你们赚了整整三百枚,一共是一……二……三……四……五……六,六个人,每人能分五十块,这生意也太好做了吧,一般人一年的收入无非也就十几枚而已!
不过,这帮人竟然趁火打劫,你们真是活腻味了,我要是不教训一下你们这帮奸商,老子以后怎么见人家孙晴啊,凌晓天心中所想并没有暴露在外面,仍然是一副微笑的样子。
“这么说来,你给我的价格确实不低啊!”凌晓天笑呵呵的说:“你这人还算是厚道,那好,十年的魔晶就十六枚金币,咱们说定了!我现在唯一怀疑的是你们身上拿得出拿不出那么多的金币,刚才我的魔晶你们也看见了,想要全部吃掉可不容易!”
凌晓天的话一出口,这几个人马上聚在了一起,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一颗十年魔晶就十六枚金币了,剩下的五十年的一颗,百年的一颗,还有另外两颗十年的,加在一起确实是个不小的数目。
“吃,我们一定全吃掉!”为首的奸商笑着说:“要不然这样吧,咱们换个地方,这里人多嘴杂,在这儿交易,不少人就都知道了工资你身怀巨金,难免不怀歹意!”
“好啊!”凌晓天想也不想的说,心想我看不怀好意的是你们吧,想把我带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然后威胁我交出所有的值钱东西,好啊,小爷我巴不得呢,这里确实是人多嘴杂,动起手来十分的不方便,打完了之后还要陪人家的桌椅板凳钱,说不定还会被巡逻队撞见,万一被抓紧监狱,那可不是一天两天能出来的!
几个人心中窃喜,他们都是实力很一般的斗士,没有一个能超过二十级的,也正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实力太弱,作为佣兵很难接到大生意,只好改行做了这收购商,但是他们觉得自己这边有六个人,凌晓天只有一个人,也不过就是二十级的斗士,他断没有打赢的可能。
“那就请公子跟着我们走吧!”为首的奸商笑着说:“我们在这里有住处,金币就放在住处,你放心吧,我们就是做这生意的,能不准备一些本钱吗?”
信你?信你才怪,谁会傻到把钱放在家里,就算是你们六个人没有空间饰品,也不会把钱放在家里等着贼去偷吧,骗了孙晴不说,现在还想要打我的主意,你们几个奸商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凌晓天不动声色的说:“好,你带路!”
老板娘很想说什么,被为首的奸商瞪了一眼之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凌晓天才不会感谢她呢,你要是真说出来了,才是坏了小爷的好事儿呢!
几个人刚走出酒馆儿,老板娘就叹了口气,说:“这回他们这几个家伙又要赚一笔了,真是可惜了!”
“老婆,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矮胖老板笑着走过来说:“他们赚了钱,还不是要花在咱们这里吗,嘿嘿!”
“你知道个屁啊,给我滚得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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