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历久弥新 > 第170章 冬日里的蘑菇小火锅

林恒走过来一看,也不由的露出了惊讶之色,秀兰指着的枯树上生长的不是其他东西,正是雪白色的银耳。

这东西极其不常见,常年在山里行走,遇到的都寥寥无几。

“这些摘了可以炖两次银耳莲子粥了。”林恒笑着说道,银耳有滋阴润肺,美容养颜的作用,很适合女人食用。

秀兰笑着点头,拿出一个小袋子将银耳全都摘了。

走了没多远,林恒在林子边上看到了一棵干枯的百合杆,不同于之前遇到的,这颗杆子分外的粗,干了都还有大拇指粗细。

林恒挖了一会儿,泥土中的百合就露了出来,和他手掌差不多大,外边淡红色,里面粉白色,像是一朵盛开在泥土之中的莲花。

秀兰睁大眼睛说:“真大呀,这怕是有半斤了。”

“我估计不止。”

林恒笑着说了一句,一锄头将其彻底挖了出来,将土抖掉,他的大手刚好能拿下,这棵百合的直径接近15公分。

林恒将百合递给秀兰笑着道:“这个完全可以吃了,回去处理一下,晒干了和莲子银耳一起煮粥喝。”

“嗯,这个真大。”

秀兰看了看,将百合放进了林恒的背篓,这种就属于意外之喜,偶然遇到的。

又往上走了一段距离,突然没了蘑菇的踪影,不管是金针菇还是平菇都没了踪影,只有一颗颗树舌生长在枯干上,且一颗比一颗大。

这东西没啥用,最多就是用来烧火。

不过还好,他们捡的金针菇加起来已经有三十多斤了,也算是收获颇丰。

转眼间,两人就来到了之前打黄麂的这段山谷。夏天两人来这边的时候收获还不错,但今天这上面反而没啥收获。

并且风还更大了,树枝吹的呼呼响,有些被天牛蛀空的树更是在这风中咔嚓一声断裂。

两人踩在树叶上不断地发出清脆的咔咔声,雄霸走两步撒一泡尿,闻闻地面,不时又抬起头,双耳竖起目视四方,一有风吹草动就能察觉。

林恒看向老婆:“咱们过去对岸看看吧。”

秀兰将被风吹乱的发丝撩到耳后,伸手拉住林恒点头道:“那就过去看看。”

两人踩在沟谷里错落的鹅卵石和零星的沙地往对岸走,冬季这条山溪水枯的厉害,只剩下五十厘米宽,两人轻松就可以跨越。

秀兰看到树上残留的痕迹道:“看来这里的猴头菇也让人摘了。”

林恒指着远处的一个木桩子道:“还有一些残留的,咱们捡一些回去吃是够了。”

停顿了一下,他又冲秀兰咧嘴一笑:“卖啥的无所谓,不管是谁摘了,最后都会卖给我,让咱们赚钱。”

这话把秀兰也逗笑了:“那也没咱们自己捡的赚钱啊。”

两人在林子里找了一遍,偶尔还能捡几个刚长出来的小猴头菇。

这东西营养价值高,但口味其实并不太好,不焯水吃起来有点苦,炒着吃得干煸,一般都是晒干做成饼干啥的。

走了几百米,林恒看到了老大的一颗猕猴桃藤蔓,上面有着零星的猕猴桃,大部分都已经掉落在了地上。

“秀兰,过来吃猕猴桃了。”林恒冲着不远处的秀兰说道。

野生猕猴桃成熟的迟,果子个头也小,但是这种落地变软的果子口味非常好。

剥开毛茸茸的皮毛后里面是翠绿色的果肉,汁水十足带着香甜的气息。

林恒剥了一个,入口口感沙沙的,甜中带着一丝酸味,味道很好。

“你尝尝,这种自动成熟的比提前摘得好吃一些。”林恒递给秀兰一个。

他就喜欢这种树上掉落下来的,村里一个月前就有人开始摘猕猴桃了,那种提前采摘放熟的口感没这种好。

秀兰也给予了肯定:“这种的好甜,比妈他们摘的好吃一些。”

“那就捡一点回去吧。”

林恒说了一句,两人先坐在这里吃够了再说,然后再捡。

雄霸蹲坐在林恒身边,眼巴巴的看着他。林恒瞥了他一眼:“你自己不会捡着吃啊?这还要我给你剥皮?”

“嗷呜~”

雄霸吐了吐舌头,表示自己不吃皮。

林恒看了它一眼,摇着头剥了几个喂给它,吃了五颗雄霸就摇着脑袋跑了,似乎是嫌弃太酸了。

林恒和秀兰则吃了一肚子,这对他们来说一点也不酸。

拿了个袋子捡了大概十斤,两人才离开。野生猕猴桃太多了,有的山上一面山都是野生的猕猴桃,他们这里经常有人捡几百上千斤回去打猕猴桃酒,据说口味也还不错。

“你听,这是金鸡叫吧?”

秀兰指着半山腰的位置说道,随着时间逐渐靠近黄昏,这些金鸡也开始鸣叫起来了。

林恒听了一会,点头肯定:“的确是金鸡,不过距离有点远,还是算了。”

家里之前打的金鸡和竹鸡都还没吃呢,这么远他也懒得去追踪了。

两人沿着白石沟的这边一路往下走,路上的蘑菇很稀少,林恒还爬到松树林里翻了翻土,可惜没能再找到黑松露。

冬季蘑菇种类少,因此采摘难度也大了很多,来到这么远的地方依旧没有很好的收获。

林恒感慨道:“再过一一些日子估计就只有金针菇可以捡了。”

秀兰点点头:“是的,今年就捡这一回算了,要吃咱家晒的干菌子也够了。”

冒着这么大的风跑这么远,就捡了这一点菌子,两人都有点兴致缺失。

一转眼就是下午四点多,太阳早就消失,天空虽然是蓝色的但是很阴沉。

这是典型的冬天天气,太阳只在中午那一会儿出来,很快就消失了。

两人在林子走在一起,已经不太想继续找了。

眼看就要出了山谷,雄霸突然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发出来欢快的呼唤:“汪汪~”

“走,咱们去看看。”

两人对视一眼,一起往过走。

走了没几步,两个人就看到了雄霸旁边的东西,秀兰惊喜道:“没想到都要回去了还能发现这么多平菇。”

“这能摘二十多斤了。”林恒也有些惊喜。

这是一颗倒地腐烂的柳树,树干上长着一簇簇的平菇,菌盖银灰色,和买的平菇那种很白的颜色不太一样。

在山里行走多年他们能确定这东西就是平菇不会错。

两人脸上带着笑容,手脚麻利的跑过去开始采摘,这些东西只有装在自己兜里了才安心。

原本今天捡的东西就只能装满林恒一个背篓,这一树的平菇摘了就将秀兰的背篓也差不多装满了。

林恒狠狠揉了揉雄霸的脑袋,开心道:“走吧,咱们回家。”

两人一狗一起往家里走,回去的路上没能有刚刚这种好运气,越靠近家门,蘑菇也就越少。

出了白石沟,他们沿着另外一条林间小路往回穿梭,林恒四处寻找猎物的踪影,可惜一直等回到家都没见过啥猎物,只是远远的听到了几声金鸡叫。

回到村里,两人遇到了也从山上回来的刘兰。

刘兰一看到林恒,就忍不住走过来问道:“你们该不会又捡到黑松露了吧。”

林恒连连摇头:“咋可能啊,上次那是运气好,还真能次次遇到啊。”

秀兰也说:“就是一些平菇和冬菇,猴头菇都没遇到几个。”

刘兰仔细一看两人背篓也就放心了,正要次次都黑松露她心脏受不了。笑着道:“猴头菇都让李佰根摘完了,昨天那拿了和他儿子一人背了高高一背篓回来。”

林恒露出一丝了然之色:“这样啊,难怪我们没捡到。”

刘兰摇头道:“这段时间农闲,赶山的人太多了。挖葛根、山药、药材,捡菌子、猕猴桃的,想要有收获就只能去深山了。”

两人点点头正要离开,之前让秀兰帮忙给卤制过猪头的王开典扛着枪走过来,看到林恒喊道:“林恒,你没打到东西吗?”

他这显然是准备上山打猎,这人经常一个人上山,也一点不害怕。

林恒笑着摇头:“没有啊王叔,今天就捡到了一点蘑菇。”

王开典不信:“你这是打到了豹子懈怠了没好好找吧。”

林恒无奈的摊手:“真的啊,我白石沟都去了啥都没找到。”

王开典这才勉强相信:“我这几天也是一样啊,前些天看到一头林麝,已经追踪了好几天了,估计没啥希望,这东西太机警了。”

听到这话林恒一惊,有些羡慕。他今天其实也在找林麝,但是踪迹都没有发现,林子太大了,找个猎物真不容易。

想了想他道:“王叔,你要是放弃了的话给我说一下位置,我也想去看看。”

王开典没拒绝,点头道:“可以,不过这东西到处跑,我也不能确定它还在原来那个地方。”

他对林恒也不看好,林麝太鸡贼了,就算是弓箭打到的希望也很渺茫。

“那就谢谢了。”林恒笑着说了一句,就离开了。

这段时间不但是林麝发情的时间段,也是公林麝体内麝香最多最饱满的时候。

他准备过些天好好去找一找林麝的踪迹,能打一头公的就是至少一千五百块到手,对他而言也是一笔大财了。

如果能活捉一头,那就更加发达了。不过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没有麻醉针几乎没可能。

“爸爸~”

刚刚走进院子,晓霞就朝着他跑来,不过被彩云给拦住了。

“来,我抱抱。”

林恒把背篓放下,将乖女儿抱在了怀里摇了摇,在空中抛了几下,她顿时呵呵的笑了。

“秀兰嫂子,你们这收获不错啊。”彩云看着两人背篓里的菌子笑着说道。

“还可以吧,这里有猕猴桃你尝尝。”

秀兰笑着说了一句,把猕猴桃递给了彩云。林恒也顺势拿了一个剥了给晓霞吃。

“真甜啊。”彩云眼睛一亮。

晓霞一连几口吃完,还想舔林恒的指头,没得逞就撒娇道:“爸爸,我还要~”

又喂了女儿一颗猕猴桃,林恒将她放了下来。

秀兰一边处理菌子,一边问道:“晚上要吃火锅吗?”

林恒点头:“可以,就咱们三个吃吧,先尝试一下。”

如果把所有人都叫上那就太多了,仓促间准备不了那么多东西。

三个人吃就很简单了,随便准备一点菜就够了。

彩云惊喜说:“那我可沾光了。”

林恒看了她一眼,笑着道:“这是你应得的。”

说完他就起身去准备了,自己也早就饿了。

蔬菜啥的都让秀兰和彩云准备,他拿着鲫鱼干熬了一锅鲫鱼汤,将木炭引燃后加入铜炉中。

这铜炉是鸳鸯锅,一边加入了他之前做好的火锅底料,另一边就丢了一些黄豆和晒干的羊肚菌、牛肝菌、松茸等蘑菇。

让碳火慢慢加热熬煮,林恒又切了一些豹子肉、猪肉、腊肠,还有豹子肚、豹子小肠。

一个火锅不能没有肉菜,否则就失去了灵魂。

“这些蔬菜可以了吧?”

秀兰拿着一竹筛的蔬菜说道,这其中最多的就是今天摘的野生金针菇。

“够了够了,赶快来吃吧,已经煮好了。”

林恒点头道,时间仓促,他调的都是酸辣口的。

火锅在国内很早就有流传,很多人都知道,但吃得起的都是有钱人。

秀兰和彩云这都是第一次吃火锅,还有些好奇。

“是直接夹了蘸一下汤汁就可以吗?”秀兰询问说。

“是的。”林恒笑着给两人演示了一下。

这腊肉煮一下吃起来也十分的不错,而野生金针菇吃起来就是享受了,是口感和香味的双重享受,简直太完美,不愧是火锅神菜。

“真好吃啊,比炒着吃确实好吃多了,难怪有钱人都喜欢吃火锅。”彩云吃了一个肚片感慨说。

肚片在红汤锅里煮的本来就很香了,再蘸一下林恒调制的这个酸辣味的蘸料味道就更绝了,口感还非常好。

“嗯嗯,以后要经常吃。”秀兰也瞬间爱上了这个火锅。

就这么一煮,各种菜都可以吃,简单好吃还快捷。

“哈哈,这还比较简易,等下次我弄个芝麻酱,蘸料调好会更好吃。”

林恒笑着道,火锅就是有这种魅力,不然也不会发展成为全国人民都喜欢的一种大众美食了。

秀兰狠狠点头:“下一次把所有人都叫上,这比在厨房忙活半天好多了,而且口味还好。”

“是的,大冬天的吃一点浑身都暖和了。”彩云点头。

三人说话都很少了,一个劲儿的吃,林恒用这鱼汤熬出来的火锅越煮越香,不管是红汤还是清汤,都让人停不下来。

晓霞在林恒旁边张着嘴嗷嗷待哺,也很满意这火锅煮出来的味道。

豹子肉切片涮着吃也很不错,而豹子肚片和豹子肠子涮着吃就更美味了。

虽然不如毛肚,但也很弹牙,口感不错的同时还有些其本身的特殊香味。

四个人一边吃一边聊天,快乐而温馨,火锅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菜不会凉,在冬天吃再合适不过。

三人吃的正香,院子外传来了呼喊声:“秀兰,开一下门。”

“爸妈,他们现在来干嘛?”

林恒一愣。

“我去给开门。”

彩云说了一句,起身跑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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