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清早,我将车停在中央艺术学院外,陆芸已经毕业了,今天又是于灵的生日,你说我没事跑这来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当成于灵的生日礼物,今天我得要帮于灵完成她作为学生时的梦想。
在父母和老师的眼里,于灵从小就是一个乖乖女,除了偶尔跟着于明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出去玩一下之外没有其他的恶习,由于卖相挺好,所以认了不少什么哥哥的,反正属于如果走到街上见到十个“社会有为青年”,其中就有一个可以叫哥的那种。
和很多乖乖女一样,于灵从青春萌动期开始,就梦想有一个“黑车王子”能到学校来接她,带她去吃她最喜欢吃的哈根达斯,陪她去逛世界上最大的迪斯尼乐园。
可是一直到现在,除了一些“拖鞋公子”、“单车少爷”之类的哥哥偶尔会来找她出去逛街或者到郊外骑单车之外,愣是没有哪个家伙开过哪怕是拖拉机来载她。
为了圆她这个梦,我今天穿上了当初陆芸替我买的风衣,开出了师父那辆超级豪华大黑家伙,打算充当一回“黑车王子”。
下课铃一响,这是和于灵约定的信号,我下了车,径直朝学校大门走去,守门的两个保安拦住了我,要我出示学生证,我轻笑了下,自认为露出了七八颗雪白的牙齿,很友善地笑道:“我很像学生么?”
一保安脸一黑喝斥道:“就是因为你不像学生,所以我们才要你出示学生证!”
我愣了下,这是什么逻辑?不过瞬间就恍然,毕竟现在的学校几乎都是这种政策,所以不以为意地轻笑了下说:“大哥,我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我是进去接女朋友的。”
“去、去、去……”一连三声去,保安喝道:“接什么女朋友啊,每天就是你们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不让我们省心。”
另一个保安附和道:“就是,你女朋友要出来她自己会出来,校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的。”
这时候学校大门迎来了一辆红色跑车,一个年轻人满脸的意气风发,左手叼着烟靠在车窗上,右手狂按了一阵喇叭,在保安打开了校门后还扔下句“FUC”并扔下个烟头后驱车进入了学校。
我皱了下眉说:“他是学生么?”如果保安要说他是学生,我真的会给他一板砖再问问他我是不是学生,刚开车的那家伙摆明是在社会上混了不少时间的家伙。
保安愣了一下说:“我管他是不是学生,开宝马进来的总不会在里面闹事。”
我翻了翻白眼:“哦,按你的意思,开好车的就是老实人?光着脚的就是闹事的?真是狗眼看人低,想想你的父辈祖辈,他们难道没有光着脚下地过?”
那保安愣了下恼羞成怒地指着我说:“你眼红什么?有本事你也开一辆宝马来啊,快走,要不然我们要动手撵了啊!”
我左手轻轻一挥,将那保安伸出的手重重地压在一旁的墙上,在他闷哼声中冷冷地说道:“换做是别人,你的手估计已经断了!”
见我动手了,另外一个保安正想上前,被我按着手没法动的保安用左手拦着他一脸痛苦地对我说:“你……你能放手么?我这就让你进去……”
虽然我只有两分力,但是这已经够让平常人哭爹喊娘的了,而这保安竟然还有理智,还能清晰地说话,不得不说保安也总算不完全是草包。
松开了双手,虽然保安已经答应了让我进去,但是我没选择进去,而是离开了学校门回到了停车地转角处,重新上了师父那辆根本不需要说名字,一看就知道是非常高级的轿车。
将车窗关严实了,我一启动车子,猛地一个提速,在汽笛长鸣之际后一个漂亮地漂移在惊起一片惊呼声和数声刹车声后稳稳地停在了中央艺术学院的门口。
轻轻地鸣了下喇叭,就见那个没有受伤的保安屁颠屁颠地过来将大门打了开来,眼神中充满了惊羡。
将车子向前开了两三米,正好停在大门口时,我放下了左手边的玻璃,朝那个受伤的保安笑了下后再次将玻璃升了起来,然后将车子转了个弯停在大门口旁。
从容地从车子上走了下来,在那两个保安和十数个围观者惊愕的目光中,我朝那受伤的保安说道:“如果你不想一辈子都做保安,最好调整一下自己的人生观!”
在那保安羞愧地进入保安室后,另外一个保安也讷讷地跟了进去,旁边顿时响起一阵阵的议论声,不过大部分都是议论车的。
这么一耽搁,真不知道于灵那小妮子有没等急了,于灵等我的地方是陆芸为她物色的,差不多是中央艺术学院的中心,那个地方是连接教学区、宿舍区、运动区和食堂等处的枢纽地带,在那有一个报亭,我曾经站在那报亭旁感叹过那个报亭一年起码能赚个几十万……
是于灵让我只能步行进去接她的,所以我只好迎着不少人的注目礼朝那个报亭走去,我这才发现虽然是九月份了,但是穿我这么多的还真少,即便我并不感觉到热。
报亭处站了很多人,一眼望去还真没找到娇小的于灵在哪个角落,不过当我走近了的时候,就听见于灵那清脆的声音说:“不了,我男朋友就要来接我了。”
然后我就见到在几个痞子气十足的青年中间,于灵犹如一朵娇艳的水仙一样立在那里,目光中闪着调皮的光芒。
一青年一脸贱样地说:“别理你那男朋友,跟我们去玩吧,包你玩得开心!”
“就是,哈哈……”
在那几个痞子的笑声中,于灵眼睛发亮地看着我说:“本来我也不想理他,就跟你们去玩,可惜他已经来了。”
“来了,在哪啊?”为首的痞子诧异地四处张望,在四周人来人往的学生中寻觅可能是于灵男朋友的人。
我冷笑了下说:“别望了,在你后面呢!”
那痞子陡然转身,缩了缩脖子,然后瞄了眼身边那几个男的后胆气十足地说道:“原来是个小白脸啊,小子,你马子说她想跟我们去玩,所以你最好走远点。”
我道是谁,还真是缘分,这个痞子正是那个开着宝马跑车进学校的家伙,我笑道:“不知道你们打算带她去哪玩啊?”
“这你管不着!”那痞子用手背甩了甩我的胸口,仰着头说:“哥们,就这么说定了啊……”然后就见他去拉于灵的手说:“美女,跟哥哥我走……”
于灵正好抬起手去理了下刘海,让那痞子的手一把抓空道:“我看我男朋友好像很不高兴了!”
那痞子没有吃到豆腐,表情极度郁闷地扭过头来,一脸嚣张地看着我说:“小子,你很不高兴?”
我应道:“我当然很不高兴,开着‘血红’来接自己女朋友,打算过个愉快地生日,谁知道竟然碰到你们这些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那开宝马的那个家伙指着我,转过头嘶声大笑道:“你们说好不好笑,他竟然说他开‘血红’来接马子,真是笑死我了。”
他这样的反应也正常,血红,是大中华华腾汽车集团在两百多年前推出的一个汽车系列的品牌名称,全称叫华血殷红,由于世界一流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再加上顶尖的舒适性,让血红刚推出一个月,就让世界一大批富豪的汽车全部换血,陡然成为了豪门的标志,而后来所有的国家首脑的专车都换上了“血红”之后,“血红”的名气更是一日冲天。
经过这两百年的变化,这世界上最贵的车肯定不是“血红”,但是这个世界最难买的车一定是“血红”,因为“血红”是已经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即便你富可敌国,也不一定能买到“血红”。
在哄笑声中,一个似乎是后来才到的学生弱弱地说了句:“伟哥,校门口好像真的停了辆‘血红’……”我这才发现原本围着于灵的只有四五个人,而现在围着的起码有四五十人,而且和那几个痞子站在这一起的学生竟然有将近20个。
被叫做“伟哥”的痞子脸色变了下说:“开‘血红’的又怎么样……”然后指着我说:“小子,我杨伟今天就把话撂这了,你马子我搞……啊……”
凄厉的惨叫是因为杨伟的手指被我硬生生地握断了,我可不能让他的脏话说出口,一脚狠狠地踢在杨伟的胯裆,在更高分贝的惨叫声中我将他一手甩到一边,围观的学生似乎老早知道我要把人摔在那去,所以躲开了,杨伟竟然没有砸到一个人,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我扔太远了点。
就听那边传来痛苦的狂嚎说:“阿刚,给我杀了那小子……”
【……龙之逆鳞 第四十四章 撩阴之腿 文字更新最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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